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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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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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摘牌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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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XIN JIANG MME ELECTRIC JOINT-STOCK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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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王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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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1572.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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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42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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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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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王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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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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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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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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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薛良颖、孙建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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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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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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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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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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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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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761146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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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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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王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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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94-2713711,0994-271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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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94-271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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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mmexh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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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186991011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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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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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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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气设备的研发与生产,主要生产智能化输配电成套设备和元器件,主营业务包括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化配电及终端装置、高低压电器元件、电子仪表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承接电力工程总承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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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四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变压器、镇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其它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产品、仪器、仪表设备、计算机软件、金属结构、其它未列明的金属制品、金属拦索、金属围栏、栏杆、电采暖、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线、电缆、机械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科技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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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220KV以下成套输配电设备、智能断路器、中低压开关设备、电力自动化装置的研发、生产制造。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下属公司战略合作,承接火电站、水电站、风电厂、新能源电站、城市配网自动化工程建设总承包业务和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监理及工程EPC、PC、P业务。公司引进国际先进的全套数控加工生产线和试验设备,与国际知名企业和国内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关系,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在西安设立“新华能电气(西安)研发中心”。多项技术获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荣获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企业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有产品通过国家权威机构型式试验和取得国家强制性“CCC”认证。“MME”被评为新疆著名商标,系列产品被评为“新疆名牌产品”,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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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一)新华能设立。
2004年5月10日,王建友、黄健、徐福林签署《新疆新华能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有限公司,均为货币出资。
(二)新华能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2005年5月10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新华能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同意王建友增资400万元,徐福林增资100万元。会议文件和修改后的章程已于工商局备案。
会议文件中关于此次增资的条款如下:“五、……修改为‘本公司股东为王建友、徐福林、黄健。王建友出资67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7.5%。徐福林出资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黄健出资1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2.5%……’”。
由于对公司经营产生分歧,公司股东黄健计划退出公司,因此同意放弃优先按比例认缴出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由王建友出资400万元,占本次增资的80%,徐福林出资100万元,占本次增资的20%,黄健不出资。
(三)新华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6月12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黄健将其持有的新华能125万元的出资,作价145万元转让给王建友。
2005年6月15日,黄健与王建友根据股东会会议决议,签署《新疆新华能开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黄健将其持有的新华能125万元的出资,作价145万元转让给王建友。
(四)新华能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6年5月31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新华能注册资本增加至3100万元,同意王建友认缴出资1680万元,徐福林认缴出资420万元。
2006年5月25日,新疆正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新正会评字【2006】第35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本次评估的新华能资产总计为3328.29万元,负债为1687.35万元,净资产为1640.94万元。2010年6月29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并转增实收资本的部分用现金予以置换,原股东按照2006年5月增资时的出资比例补充出资,具体方式为:王建友以货币出资619.3233万元置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19.3233万元;徐福林以货币出资154.8308万元置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54.8308万元。
(五)新华能第二次转让股权、股东补足出资。
2008年6月2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王建友将其应认缴但尚未缴纳的新华能533.908971万元的出资即17.22%的股权转让给吴正伦(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建友尚有526.767729万元出资尚未缴足),同意徐福林将其应认缴但尚未缴纳的新华能265.1692万元的出资即8.55%的股权转让给吴正伦,同意吴正伦以现金方式出资354.793021万元。2008年6月2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一致同意股东以资本公积转作实收资本971.052879万元,其中王建友以资本公积转作出资526.767729万元,吴正伦以资本公积转作出资444.28515万元。上述资本公积系王建友和吴正伦向新华能借款或为新华能垫付固定资产采购款所形成的对新华能的债权所形成的,因此其他股东均同意将该等资本公积转作王建友和吴正伦对新华能的出资。截至2008年5月,公司欠吴正伦4,530,366.50元。其中4,442,851.50元转为资本公积。
2008年5月30日,王建友与吴正伦出具声明,同意将其对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计入资本公积并转作对公司的出资,公司将对所欠王建友、吴正伦的债务所形成的“长期应付款”,根据其账面余额将该科目转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转增的注册资本应当归属全体股东所有,转增资本时公司股东共有三人,分别是王建友、徐福林和吴正伦。王建友、徐福林和吴正伦出具声明,承认并认可王建友、吴正伦将对公司的欠款转为资本公积,再以此作为王建友、吴正伦两人对公司的出资。
2008年6月2日,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一致同意股东以资本公积转作实收资本971.052879万元,其中王建友以资本公积转作出资526.767729万元,吴正伦以资本公积转作出资444.28515万元。转作注册资本的方式补足出资526.767729万元,吴正伦以货币补足出资354.793021万元,以资本公积转作注册资本的方式补足出资444.28515万元。本次资本公积转作注册资本和吴正伦以货币出资后,王建友、吴正伦的未缴出资全部缴足。
(六)新华能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9年8月10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新华能增加注册资本至3638.50万元,同意昌吉市昌开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缴足新增注册资本538.50万元。此次实物增资的构成是存货,具体是高压设备库存原材料、低压设备库存原材料和原材料辅料,实物增资的来源是昌吉市昌开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原材料。该批原材料存货可以用于生产高低压开关柜和元器件,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增资完毕后,该笔实物所有权已经转移至新华能,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七)新华能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8月10日,徐福林与王建友签署《新疆新华能开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徐福林将其持有的新华能199.8308万元的出资(占新华能注册资本的5.49%),作价199.8308万元转让给王建友;吴正伦与王建友签署《新疆新华能开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吴正伦将其持有的新华能644.
0782万元的出资(占新华能注册资本的17.7%),作价644.0782万元转让给王建友。
(八)新华能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0月20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新华能增加注册资本至4352.50万元,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信用保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0万元,其中357万元用于增加新华能实收资本,其余1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其中357万元用于增加新华能实收资本,其余1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九)新华能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16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新华能增加注册资本至5300万元,同意:吸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黎涛明、羊林波、康玉月、邱广林、洪强、陈明宏、王强、刘华等人作为公司新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同意昌吉市昌开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出资转让给毕磊、黄文、上海天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建友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出资转让给昌吉市疆友投资有限公司、田凤岐、谢宁、邓清萍、程磊、刘怀君、马晓兵、吕兵、刘宝祥、张志刚、崔俊鲜、喻虹、魏存、单俊英、赵玉元、景宝文、王卫东、杨立刚、马廷锋。
(十)新华能第六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5月25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7000万元,同意:吸收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厚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山等7名自然人作为公司新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十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年4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疆新华能开关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2】3513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华能的净资产为13,990.12万元。
2012年5月30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新疆新华能开关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2】1045号),评估确认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华能的净资产为15,787.75万元。
2012年5月23日,新华能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以新华能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3,990.12万元作为依据,折合10,500万股股份,净资产与折合的股份总额的差额3,490.1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十二)新华能第七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12月13日,新华能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1,4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融汇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康玉月等9名自然人认缴。
新华能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年9月7日,许凤梅与王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许凤梅将其所持公司150万股份转让给王阁。
(十三)新华能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5月15日,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李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疆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25万股份转让给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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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7.28万元,同比下降74.27%,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新能源项目尚在建设中,收益尚未显现;实现净利润10.40万元,同比下降99.69%,主要是较同期相比销售收入减少所致。本期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并落实各项工作: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布局;在做好原有经营业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智能电网、智能配网等业务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同时,在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巩固现有新疆地区及周边省份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以西安丙坤电气有限公司为基点向内地辐射,以新疆新华能亚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窗口辐射中西亚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设备招投标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本期公司管理层持续关注研发战略规划,从软硬件设施、管理体系、研发团队和激励机制等方面保证了公司能够持续创新,加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伴随着国家智能电网的发展和公司的快速成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型柱上开关、智能配电网终端、智能低压开关元件、音频电锅炉等电采暖设施等产品的研发并加以落实,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产品优势,丰富了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9.00万元。主要因报告期经营活动因收入减少、同时加大收款力度,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6,932.51万元,较上年同期29,349.04万元减少22,416.53万元、减少76.38%,同时报告期经营活动购买原材料、项目工程施工等现金流出276.73万元,较上年同期24,073.21万元减少23,796.48万元、减少98.85%;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6.60万元。主要因报告期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王建友 |
31,790,395 |
22.29%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7,355,000 |
5.16% |
3 |
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7,355,000 |
5.16% |
4 |
上海天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77,500 |
3.56% |
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账户 |
3,923,000 |
2.75% |
6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600,000 |
2.52% |
7 |
田菁 |
3,000,000 |
2.10% |
8 |
新疆德广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2.10% |
9 |
江山 |
2,400,000 |
1.68% |
10 |
徐福林 |
2,325,000 |
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