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燃气工程安装、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于2018年7月挂牌上市,主要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
公司于2019年10月通过自治区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公司二十一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推进智慧燃气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智慧燃气GIS系统、SCADA管网监控系统、巡线系统、设备运维管理系统、管网压力及泄漏浓度监测系统、高压长输管线的分布式光纤监测系统,入户安检管理系统一期建设。
购买ABB高精准燃气泄漏检测系统(检测车),对管道进行精准探测。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
这一年,天然气行业持续呈现平稳的发展态势,天然气行业在储气调峰能力增强、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同时,仍面临顺价机制不畅、基础设施配套支撑不足、安全运行压力增大等难题。
此外,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持续加强,城镇燃气面临着价格、计量、安全、网络舆论、数字化转型等多方位挑战。
公司在董事会战略引领下,坚守发展主营业务,通过深化核心业务护城河建设,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管理目标,通过持续开拓下游市场,创新业务模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化供气体系,强化气源保障能力,提升服务品质,稳步拓展城市燃气业务。
同时推进内部管理改革,降本增效,提高竞争力。
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争取合理供气结构和合同内用气量,并持续向政府部门提出价格联动申请,努力克服政府部门为保持物价稳定暂缓或延迟实施价格联动的困难,以及联动疏导销售价格的幅度不能完全覆盖上游天然气成本上涨的不利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4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7%;营业成本94,22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09.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68.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6%。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427.53万元,负债总额为91,86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74,048.7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2.14亿立方米,同比减少16.08%。
其中,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增长1.45%,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减少22.9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46,514.54万元,同比减少14.02%;供热业务收入63,116.71万元,同比增加3.27%;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收入21,027.44万元,同比减少22.91%。
2001年3月3日,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昌吉市财政局、昌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昌吉市液化气公司改制设立新公司的批复》(昌市体改字(2001)第07号,以下简称“《改制批复》”),同意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同意由新疆昌吉市环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环宇集团”)、原新疆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职工等个人、昌吉市国资中心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由环宇有限收购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
2001年3月9日,环宇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发起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合同书》,约定根据四部门《改制批复》等共同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改制批复》,由环宇有限收购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
为本次改制目的,新疆正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01年2月11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正祥会评报字[2001]009号),本次资产评估已经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立项(昌吉市新国评字[2001]01号)。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131,754.3元。
根据《改制批复》,四部门根据“正祥会评报字(2001)009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昌市国资(2001)03号”文件确认,昌吉市液化气公司上述评估净资产2,131,754.3元扣除“钢瓶复置金”1,963,947.19元后余额为167,807.21元;再将职工安置等费用剥离扣除后,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为-76.04万元。
为此,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同意将原由昌吉市液化气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评估作价2,130,358.18元划归环宇有限并抵减液化气公司资产剥离形成的负数,抵减后环宇有限实际应付土地价款为1,369,948.14元(即土地评估作价2,130,358.18元抵减净资产负值760,410.04元的余额)。
考虑到环宇有限需支付土地价款,根据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职工购大股从净资产中剥离优惠的批复》(昌市国字[2001]第11号)要求,环宇有限收到个人股东的出资款150万元后即将其全额上缴昌吉市国资中心,昌吉市国资中心随后并相应向环宇有限返还了土地价款差额130,051.86元(即环宇燃气上缴款项150万元扣除应付土地价款1,369,948.14元后的余额)。
2001年3月1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股东会议纪要》,确认了环宇有限的股权结构并选举产生了环宇有限董事会和监事会。
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环宇有限公司章程。
2001年3月18日,环宇有限在昌吉市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式注册成立。
2004年2月16日,环宇有限经审议通过同意原股东张维国将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汪彬,原股东刘平将其0.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风。
同时,公司名称由“昌吉市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立信对环宇有限进行了审计并于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40号)。
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环宇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为216,008,475.48元。
2015年6月17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公司股东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216,008,475.48元为折股依据,按1:0.4861的比例将前述净资产中的10,500万元折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其余净资产中108,810,267.11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198,208.37元列入股份公司的专项储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均由股份公司继承。
2015年7月6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5年7月6日,立信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226号)验证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
2015年7月17日,股份公司经昌吉州工商局核准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652300050002274)。
2023年6月30日,公司英文名称由"XINJIANGEASTUNIVERSE(GROUP)GASCO.,LTD."变更为"XINJIANGEASTUNIVERSEGASCO.LTD."。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田佳 | 2024-02-06 | 15900 | 11.13 元 | 250000 | 董事 |
| 田佳 | 2024-02-05 | 24100 | 11.53 元 | 2341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