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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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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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华坤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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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HaMi HuaKun Amperex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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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胡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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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105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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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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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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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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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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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胡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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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1812929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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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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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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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张磊、李晓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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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新疆思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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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广场南路飞云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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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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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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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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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155244996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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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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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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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02-223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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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02-223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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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09022261501.loco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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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huakun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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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广场南路飞云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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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8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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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工矿企业的管道供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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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水资源开发利用;管道输水;管道租赁;污水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风能、光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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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从四道沟水库购买获取水源,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沿线工矿企业,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依照哈密市人民政府与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协议,专营四道沟至沙尔湖的管道供水工程,致力于水务行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逐步将公司打造成为立足哈密、面向全疆、辐射全国的水务龙头企业。哈密市四道沟水库位于哈密市德外里乡,距离哈密市区80公里,是一座主要为哈密西部矿业发展供水,兼顾下游乡镇农业灌溉并承担防洪任务的山区控制性小型水利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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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华坤有限由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密市恒远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由嘉盛源投资以货币出资6,500.00万元,恒远投资以货币出资3,500.00万元,公司股东以分期出资方式缴纳。2012年11月15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分所出具“瑞新验报(2012)H09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股东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000.00万元,累计出资6,500.00万元;股东哈密市恒远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货币出资960.00万元,累计出资3,500.00万元;总共累计出资1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0.00%。2010年5月17日,华坤有限在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652201050012748《营业执照》。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哈密市恒远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在分期缴纳注册资本的时候,由于哈密市恒远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资金审核较严,未及时实缴应缴注册资本,根据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分所出具“瑞新验报(2012)H094号”《验资报告》,公司最后一次缴纳注册资本为2012年11月15日,根据当时《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两年内缴齐的有关规定,公司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两年期限,存在瑕疵。上述出资瑕疵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形,2012年11月15日,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分所出具“瑞新验报(2012)H09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股东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000.00万元,累计出资6,500.00万元;股东哈密市恒远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货币出资960.00万元,累计出资3,500.00万元;总共累计出资1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0.00%。同时,2012年12月31日,华坤股份控股股东嘉盛源投资已作出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延迟缴纳注册资本使得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愿因此赔偿相关经营损失,项目小组和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虚假出资事项,符合挂牌条件。
2015年10月26日,华坤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将控股股东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147.00万元股权以147.00万元转让给新增股东深圳市雷霆创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万元股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增股东王笠薪,将所持有的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0万元股权以200.00万元转让给新增股东潘晓东,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5年10月27日,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潘晓东、深圳市雷霆创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王笠薪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1月14日,公司取得了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哈地国投字【2016】4号),同日,公司取得了哈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哈市国资发【2016】1号);两份文件均批复同意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2016年1月14日,华坤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哈密华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201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1.39亿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折股后剩余金额人民币0.39亿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份公司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足额认缴,公司原投资者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其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值按比例折成股份公司股份。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公司股东监事。2016年1月19日,公司在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2201552449965L”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100,000,000.00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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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工矿区的管道供水。公司从四道沟水库购买获取水源,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沿线工矿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1,897.85元,同比下降24.48%,实现净利润1,065,491.38元,同比下降60.29%,主要由于存在未决诉讼,形成预计负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037,766.45元,较上年下降21.5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83,262,857.88元,较年初下降2.20%。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