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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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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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喀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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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Xinjiang Kash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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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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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1122.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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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7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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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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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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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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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杨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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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998-25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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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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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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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吕小峰、曾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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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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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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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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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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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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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310031330763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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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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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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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98-2592677,25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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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98-25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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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xjkr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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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yzg4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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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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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8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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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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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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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发起设立,于2014年7月28日正式开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喀什农商银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现已启动“新三板”上市工作。
喀什农商银行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北侧。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万元。法人股15,488.38万元,占39.71%;自然人股23,511.62万元,占60.29%,其中:自然人股中职工2,309.19万元,占股本总额的5.92%。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田晓东。喀什农商银行股东人数132人,下设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截止2014年12月末,总行下设21个分支机构,12个部室。全行共有在职员工309人;各项存款余额71.69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存款383.38亿元的18.69%;贷款余额50.2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08.4亿元的24.09%;存贷比70.02%,不良贷款率1.66%,各类拔备余额4.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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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996年12月9日,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喀什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1996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分行下发《关于同意喀什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喀银会管字[1996]第109号),同意喀什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择日开业。1996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分行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银金管字G10038941172号),准予喀什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经营金融业务。1996年12月18日,喀什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市审务字[1996]第131号),验证喀什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截至1996年12月16日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为144万元;其中夏马力巴格乡信用社出资50万元,乃则巴格信用社出资48万元,多来提巴格信用社出资46万元。2000年3月14日,喀什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31011000216),所载企业名称为“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注册资金为119万元。
2001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G10138940001号),批准的机构名称为“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1年11月5日,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喀什工商局提交更名申请,因体制改革,申请更名为“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1年11月6日,喀什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31011000216),载明“企业名称: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6〕80号)等文件精神,经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拟在喀什市联社的基础上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联社于201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社员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关于成立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实施<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制定并实施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出席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关于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关于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金处置意见的议案》等九项议案。2013年8月2日,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出具《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报告书》(中天银苏专核字[2013]004号),以截至2013年3月31日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产核资。2014年3月5日,中国银监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农商行注册资本39,000万元,上述出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出具的天健鲁验[2014]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具体出资构成情况如下:①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南京银东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宁银东评报字(2013)第036号评估报告书确认净资产为37,767.660696万元(基准日为2013年3月31日)。根据《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净资产分配的报告》“喀农商筹[2013]5号”的意见,原社员将其所持有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金12,168.8757万元,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量化后按1:1.85折股转入喀什农商行,转入的注册资本为22,512.4201万元;其余注册资本由部分原股东及新股东按照《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出资缴纳,增加注册资本16,487.5799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8元,除按每股1元纳入股本金核算外,溢价部分纳入资本公积核算。②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出资4,956万元,其中:注册资本2,950万元,资本公积2,006万元。③慕士塔格一宏村中坤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出资42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250万元,资本公积170万元。④合肥中建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2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1,020万元。⑤江苏昊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8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680万元。⑥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008万元,其中:注册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408万元。⑦喀什天德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7.84万元,其中:注册资本88万元,资本公积59.84万元。⑧职工自然人股东新增出资164.438324万元,其中:注册资本97.8799万元,资本公积66.558424万元。⑨非职工自然人股东出资或新增出资合计16,802.856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0,001.7万元,资本公积6,801.156万元。2014年7月22日,新疆银监局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新银监复[2014]90号)批复同意喀什农商行开业,同时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014年7月22日,新疆银监局向喀什农商行颁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502H265310001)。2014年7月25日,喀什地区工商局向喀什农商行颁发《营业执照》(注册号:653100061000188),喀什农商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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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1、资产规模减少,资金业务杠杆收缩,资产配置趋于丰富。2018年末,资产总额达140.28亿元,较年初减少14.02亿元,减幅13.91%,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末存款下滑9.8亿,二是降杠杆,同业负债降底。同业负债总额比年初减少32.49亿元,减幅13.91%。总资产中,发放贷款净额75.65亿元,占比53.94%,各类资金运用及投资50.63亿元,占比36.09%。各类金融资产及投资中,投资品种日益丰富,信托、资管产品、大额存单、各类债券等各类业务不断增长。2、回归本源,减少资金空转,贷款增幅较快,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显。2018年,贷款(扣除转贴)年日均余额57.09亿元,比去年日均新增6.72亿元,增幅13.34%。在存款波动下滑及清收核销不良的双重压力下,贷款稳定较快增长,着实不易。本年度内,本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努力消除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积极支持当地工商企业发展,对当地实体经济发展贡献明显,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3、监管趋严趋细,资金业务回调压缩,同业负债结构面临调整压力。报告年度资金业务余额较年初下降23.53亿元,降幅31.72%,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可用资金减少,二是监管政策。表现之一是本行同业负债率较年初下降5.07%,表现之二是根据银监相关文件,2018年要求压缩杠杆,卖出回购不得超过净资产80%。本年度仅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就比去年减少12.06亿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被限情况下,只有调整结构,多吸收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和央行借款等。4、受资产规模减少及核销不良影响,收入总额出现下滑,但收入结构呈向好型发展,贷款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资金业务回调,末来可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总额4.7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146.98万元,减幅4.34%。其中:利息收入5.0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157.96万元,增幅5.91%;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089.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9.58万元,增幅28.19%1.5%;实现资金业务收入2.0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723.53万元,减幅11.61%。贷款利息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核销贷款引起。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本行贷款收益率也不断走低。中间业务发展增长主要是承兑收取的手续费带来的增长。5、营业支出总额减少,各项费用支出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营业支出总额3.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433.92万元。其中: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44.12万元。业务及管理费比去年下降2006.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新增6396.43万元,增幅的主要原因是核销贷款造成。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