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1,1-二氯乙烷、碳化钙、煤焦油、硫磺、硫化钠、硝酸、氨、过氧化氢、硝酸钠、高锰酸钾、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苯乙烯、乙烯、乙炔、氢、正乙烷、液化石油气、石油原油、汽油、粗苯、甲醇、苯酚、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异辛烷、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异丙胺、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正丁醇、洗油、柴油(闭环闪点≤60℃)、水合肼(含肼≤64%)、甲醛溶液、煤焦沥青、蒽油、三氯乙烯、酚油、漂白粉、氢氧化钾、亚硫酸钠、甲醇钠的销售。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棉花的收购、销售。工业盐的销售。消毒剂的销售。硫酸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支持的优势资源转换企业,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2006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前身是1958年建厂的新疆烧碱厂。
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乙炔法PVC生产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氯碱生产企业。
公司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等产品。
产品广泛应用于纺织、建材、新能源、国防等20余个行业,市场遍布国内各地,并出口至俄罗斯、中亚、东南亚、南亚、南美洲、非洲等90多个国家和区域,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信誉。
2026年一季度,中泰化学聚焦质量提升与精细化管理,深化全产业链协同联动,紧密结合市场动态优化生产策略。
精准研判市场,推行“一品一策”差异化营销,强化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核心产品质量稳步提升。
围绕降本、能耗、质量三大关键领域,常态化开展内外部对标,全面提升精益管理水平;建立标准化“定检”机制,推动管理标准落地执行,强化过程管控与执行效能,有效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同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为经营质量稳步提升筑牢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65.31万吨,烧碱44.38万吨(含自用量),粘胶纤维16.54万吨(含自用量),粘胶纱9.32万吨,甲醇25.05万吨。
公司系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新疆准噶尔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法人股东经新政函〖2001〗166号文批准,共同发起成立。
2006年11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4]号文,向社会公开本公司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
2010年9月8日,本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名称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1日,本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名称由“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中泰化学”和证券代码“002092”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