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新水环保
  • 企业英文名: Xinjiang Aksu Wat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阿克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上市代码: A22355.SZ
  • 注册资本: 16876.8982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阿克苏信诚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 74.48%
  • 董秘: 徐天光
  • 董秘电话: 0997-2616719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孙红玉
  •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健康路17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新疆
  • 成立日期: 2011-04-18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901572525785R
  • 法定代表人: 高文
  • 董事长: 高文
  • 电话: 0997-2616719
  • 传真: 0997-2610079
  • 企业官网: www.xjakswater.com.cn
  • 企业邮箱: xjakswater@163.com
  • 主营业务: 供热、供水、排水及其配套市政工程服务,并辅助管业制造、水质检测、建材检测等业务,致力成为生态环保型区域市政公用服务运营商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供热、供水、排水及其配套市政工程服务,并辅助管业制造、水质检测、建材检测等业务,致力成为生态环保型区域内市政公用服务运营商。 公司始终遵循“让政府放心,让用户满意”的宗旨,坚持以做大、做强主业为统领,合理布局“供热、供水、排水及其配套市政工程服务”四大系统在服务区域内的全覆盖。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立足于发展民生基础产业。在做大做强水务业务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服务的基础上,于2014年起在阿克苏地区逐步开展供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专注主业,主营业务收入贡献占比突出。作为南疆地区市政公用综合服务运营商,为保障阿克苏市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热用水安全、打造阿克苏市公园式城市、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地区行署颁发的“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 发展进程: 2011年4月6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阿克苏市水务集团的批复》(阿市政字[2011]46号),决定以阿克苏市供排水公司现有资产、人员和经营业务为主体,重新组建成立阿克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委为出资人,注册资本8,000万元。阿克苏市供排水公司经营业务、经营性资产、人员全部划入水务集团管理。组建公司的资本金从原阿克苏市供排水公司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中划转,由国资办负责办理划转手续和批文。2011年4月6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组建阿克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通知》(阿市政办[2011]53号),以阿克苏市供排水公司现有资产、人员和经营业务为主体,重新组建设立阿克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团公司为母公司,设立四个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公司法注册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市国资委为出资人,资本金来源从原供排水公司现有国有经营性资产中划拨形成;水务集团承续原阿克苏市供排水公司的城市供排水业务,并承担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职能。2011年4月10日,阿克苏市国资委签署《阿克苏水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其于2011年4月18日前缴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2011年4月18日,阿克苏华兴出具《验资报告》(阿华会验字[2011]118号)对阿克苏市国资委出资情况进行审验。2011年4月18日,阿克苏市工商局准予本次设立登记并签发注册号为65290103000062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11月14日,阿克苏地区国资委出具《关于阿克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阿地国资批[2018]31号)同意水务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2018年11月20日,阿克苏市国资办出具《关于阿克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水务集团整体变更改制方案。2018年6月28日,同致信德出具《阿克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E0047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水务集团净资产评估值为73,496.04万元。2018年11月9日,水务集团分别向信诚投资和鹏达投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并于2018年11月15日取得阿克苏市国资办和阿克苏地区国资委的确认。2018年11月23日,水务集团召开2018年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勤万信出具《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8]第1022号),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39,772,845.80元折股120,000,000股,剩余319,772,845.8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各股东在变更前后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信诚投资和鹏达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2018年11月27日,水务集团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关于设立阿克苏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8年12月12日,阿克苏地区工商局准予本次变更登记并签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2901572525785R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阿克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阿克苏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3日,中勤万信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0]第0071号),对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审验。 公司存在收购股权和对阳光热力增资的事项,阳光热力存在收购供热资产的事项。2020年12月新水环保受让王侃所持天山管业49%的股权,持股比例由51%增至100%,天山管业成为全资子公司。2020年8月14日,同致信德出具《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02006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32,814.56万元。阳光热力就上述评估结果向阿克苏市国资办进行备案(备案编号:SGZB(2020)002)。2020年12月2日,新水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新水环保以现金方式向阳光热力增资15,000万元,其中9,615.38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5,384.62万元计为资本公积金。2020年12月18日,新水环保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的议案。2020年12月24日,阳光热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21,000万元增至30,615.38万元,新增9,615.38万元由新水环保以现金方式出资。2020年12月24日,新水环保、徐矿热电和阳光热力签订《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新水环保以现金方式对阳光热力增资15,000万元,其中9,615.38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金额5,384.63万元计为资本公积金,由增资后全体股东按增资后的持股比例共享。2020年9月,阳光热力完成收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塔里木供热中心第一期资产(以下简称“塔里木供热中心一期资产”),2021年10月完成收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塔里木供热中心第二期资产(以下简称“塔里木供热中心二期资产”)。阳光热力收购塔里木供热中心一期资产价款为11,001,739.57元、收购塔里木供热中心二期资产价款为25,084,753.80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阿克苏信诚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25,702,366 74.48%
2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576,603 9.82%
3 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576,603 9.82%
4 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25,766 3.16%
5 阿克苏姑墨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587,644 2.72%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