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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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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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地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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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ALASHANKOU HORIZON PETROLEUM & GA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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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商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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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50600.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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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6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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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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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商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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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6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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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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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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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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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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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胡斌、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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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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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阿拉山口艾比湖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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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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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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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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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70078465699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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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商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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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商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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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91-374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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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91-374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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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hpg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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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xjcom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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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艾比湖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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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83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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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利用自有的铁路能源物流平台开展以液化石油气为主的能源化工品的进口贸易业务和跨境综合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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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第2.1类)、易燃液体(第3.2、3.3类)、易燃固体(第4.1类)的销售(成品油除外、剧毒品除外);铁路专用线的运输(以铁道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和经营期限为准);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液化气项目投资;润滑油、重油、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玻璃制品、机电产品的销售;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及项下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的进口业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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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中国国内唯一一家开展国际铁路运营、换装液化石油气、危险品进口的股份制企业。公司地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的西桥头堡—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该口岸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交通枢纽,连接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及欧洲国家。公司依托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开展中亚能源及矿产品进口、国际货物进口及危险品保税仓储、国际及国内物流服务、综合保税区贸易及清关服务、大宗商品交易等业务。
地平线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依托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外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历史机遇,立足国内外市场空间,实现资源和市场的对接,在中亚哈萨克和中国新疆阿拉山口通过能源通道建设,增强国家能源安全,增加国内能源储备,同时推动阿拉山口口岸大经贸、大流通、大发展格局的形成。
自2007年起,地平线公司在获得铁道部宽、准轨行政许可的同时,即着手铁路物流园区的建设工作,在新疆自治区和博尔塔拉自治州两级政府,以及海关、铁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现已建成11条宽轨、8条准轨铁路专用线装卸线。自2009年开通运营后,运量逐年增加。实现了2010年货运量20万吨、2011年26万吨、2012年33万吨。公司现拥有156辆40英尺液化石油气罐式集装箱,用于从哈萨克斯坦国进口液化石油气。公司还配套建成了3座球罐、12座卧式罐,合计液化气储量为7500m3;另建成了4座5000m3油品罐,合计油品储量为20000m3。除经营上述危险货物外,其他各类油品、硫磺、铁矿石、有色金属、粮食等货物装卸作业逐渐实现常态化。
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将我公司的货物仓储区、铁路专用线的货物装卸线全部划入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范围内“实行封闭管理”。地平线公司与上海添马行物流集团、广州元亨能源集团以及乌鲁木齐铁局亚欧大陆桥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合作,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口液化石油气、电解铜及铜精粉等货物落地到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内,进行保税仓储、分销、配送。
公司2009年已进入新疆自治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2010年成为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2012年,公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上市辅导阶段,并已聘请了专业机构为公司上市工作服务。由于产业进入门槛较高,地平线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极强市场竞争优势。伴随着中国和中亚国家经贸往来逐步深入,以及能源贸易长期合作发展,地平线公司未来经营具有稳定的发展空间。
地平线以满足国际、国内市场需要为己任,以遵循国际、国内惯例为原则,以全新的经营理念为宗旨,努力建成开放合作产业链条,以综合物流为平台、综合保税仓储为基地、开展资源类大宗商品进口和国内产品出口,同时计划开展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业务,形成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促进大宗商品交易的快速发展,并以市场化手段形成资源产品的定价权,并成长为全球知名资源商品交易及综合物流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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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由新疆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张统银共同出资设立。2006年1月25日,新疆地平线和张统银签署《股东会决议》,同意设立地平线有限,并于同日签署《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地平线有限注册资本1000万元,首次出资203.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40%,截止2006年7月4日已缴纳到位。2006年2月13日,地平线有限取得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阿拉山口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2700230049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商永强;经营范围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液化气项目投资、销售;润滑油、重油、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地平线有限设立时,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博州分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2月13日出具“新信德博会验字(2006)第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06年2月13日,地平线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3.97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03.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40%。2006年7月4日,地平线有限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同意新疆地平线将缴纳的实收资本由103.97万元增至900万元;同日,地平线有限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
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博州分所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7月4日,出具“新信德博会验字(2006)第02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06年7月4日,地平线有限收到新疆地平线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796.03万元。2007年6月12日,股东新疆地平线、张统银分别与自然人商永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地平线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商永强。
2007年6月12日,地平线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新疆地平线将其持有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股权、张统银将其持有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股权转让给商永强,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地平线有限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6月18日,地平线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向博州阿拉山口工商局提出申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07年8月18日,地平线有限股东商永强决定将地平线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至900万元。
地平线有限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2007年7月5日在博尔塔拉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博州分所对本次减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8月21日出具“新信德博会验字(2007)第06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8月21日止,地平线有限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00%。地平线有限就减资事项向博州阿拉山口工商局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于2007年8月27日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9月24日,地平线有限股东商永强与自然人张雅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地平线有限的9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0%)转让给张雅坤。
2007年9月24日,地平线有限新老股东共同召开股东会,同意商永强将其持有的地平线有限9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张雅坤。2008年7月1日,地平线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地平线有限的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60万元。本次增资后地平线有限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增加至1,06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60万元由商永强认缴。2008年7月2日,地平线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地平线有限的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65万元。本次增资后地平线有限注册资本由1,060万元增加至1,2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由商永强认缴。2008年7月3日,地平线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地平线有限的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65万元。本次增资后地平线有限注册资本由1,225万元增加至1,39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由商永强认缴。2009年8月18日,五州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五洲审字[2009]9-431号”《审计报告》,地平线有限截止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50,741,420.56元。
200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确认以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8月18日出具的“五洲审字[2009]8-431号”《审计报告》为依据,用于折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地平线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50,741,420.56元,该净资产额折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地平线净资产额为50,741,420.56元与公司总股本5000万股的差额741,420.56元计入资本公积金。2015年1月29日,公司股东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480万元增加至5,68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由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增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访谈及取得银行资金汇划补充凭证,公司已收到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其中2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2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时,根据东证融成与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东证融成向公司提供了总金额为6,000万元的可转债,期限为12个月,转股价格为15元/股。该笔可转债到期时东证融成拥有选择权,即东证融成既可选择按15元/股的价格将6,000万元的可转债转换为400万股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转换为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可转债到期日偿还6,000万元的本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东证融成本次股权投资和可转债投资的审批以及授权公司相关人员签署本协议即应当视同同意东证融成的该笔可转债在到期后可按15元/股的价格转换为公司400万股股份,转股时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此项约定对后续新增的股东同样具有约束力。
2015年1月15日,公司股东商永强分别与罗苏东、郝祥国、胡新光、陈军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罗应民与胡新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吴帝雄与任熙栋签订股权协议将各自股权转让。其中罗苏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0万股转让给商永强,商永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0万股转让给郝祥国,商永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万股转让给胡新光,商永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万股转让给陈军萍,罗应民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万股转让给胡新光,吴帝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万股转让给任熙栋。另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将张雅坤持有的410万股转让给商永强。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博州工商局办理了变更备案申请。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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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商永强 |
35,030,000 |
61.67% |
2 |
郝祥国 |
5,000,000 |
8.80% |
3 |
苏州工业园区达泰资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 |
5.28% |
4 |
陈军萍 |
2,170,000 |
3.82% |
5 |
胡新光 |
2,050,000 |
3.61% |
6 |
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3.52% |
7 |
苏州工业园区达泰物流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 |
3.17% |
8 |
王小锋 |
1,750,000 |
3.08% |
9 |
廖海儿 |
1,000,000 |
1.76% |
10 |
张雅坤 |
900,000 |
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