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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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贵州石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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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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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Guizhou Dr.Stone Technology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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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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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3835.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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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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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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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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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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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许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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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851-8440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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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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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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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李元良、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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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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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越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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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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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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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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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507846775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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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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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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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851-847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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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851-847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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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gzsbs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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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sbskj@sbsk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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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越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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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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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混凝土外加剂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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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及销售,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化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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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贵州石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9月,注册资金8000万元,是专业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完整的科研开发、规模生产、专业销售和技术服务体系。公司位于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占地近30亩,建有多条化工合成及复配智能化生产线,具备年产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母液和复配2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产品之能力。公司旗下拥有贵阳绿洲苑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资子公司,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年生产能力已达50万吨。公司管理严谨,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铁路产品认证。公司坚守诚信为本、互惠共赢的经营理念,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司注重科技创新,从建厂之初就建立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产品合成和检测试验室,开展了多项科技项目研究,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多项发明资质授权。公司2019年荣获贵州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贵州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公司“石博士科技”牌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等DS系列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水利水电、火力发电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商品混凝土中。2016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四年全国市场占有率稳居在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列全国外加剂行业前十。石博士科技,您强有力的合作伙伴!石博士科技,与您一起共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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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贵州石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由陈杰、方世昌、皮永奇共同出资设立,并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了注册号为5201150001811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石博士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2013年9月16日,贵州臻信融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黔臻信内验【2013】第ZXI304号),验证截至2013年9月13日,贵州石博士科技有限公司(筹)在贵阳白云德信村镇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账户55550120000055313账号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2,200.00万元出资款,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履行出资义务后,2013年9月16日,陈杰、方世昌、皮永奇将2,200.00万元出资款及验资账户内产生的利息转入其银行账户。公司设立后,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由陈杰等自然人通过补缴出资及提供往来款方式解决。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陈杰、方世昌、皮永奇于2014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9日陆续补缴出资。根据对陈杰、方世昌、皮永奇访谈确认及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截至2016年4月29日,石博士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2,200万元已全部到位。
2020年8月2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贵州石博士科技有限公司改制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川审[2020]1264号),根据该报告,石博士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318,631,300.20元。2020年8月26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0]564号),根据该报告,石博士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89,174,700.00元。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局的“联合中和评报字(2021)第6243号”《追溯评估报告》评估,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存在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情形。2020年11月27日,石博士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石博士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贵州石博士科技有限公司改制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川审[2020]1264号)确定的石博士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18,631,300.20元中的80,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为80,000,000股,余额238,631,300.2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石博士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石博士有限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划分为对公司的股权比例。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15078467751M‖的《营业执照》。2020年12月18日,天健会计师对各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川验[2020]14号),确认整体变更前公司已经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20年5月31日石博士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318,631,300.20元。
2015年4月,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陈杰以货币向公司增资2,800万元,石博士有限注册资本由2,2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并相应地修改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增资款应在2023年9月15日前缴足。2015年4月14日,公司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1月,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陈杰将其所持公司10.91%的股权,合计545.3161万元出资额(未实缴出资)按0对价转让给贵州博苑;将其所持公司11.84%股权,合计591.9976万元出资额(未实缴出资)按0对价转让给贵州博石,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8年1月17日,公司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陈杰持有公司74.61%的股权,合计3,730.6863万元出资额(其中实缴注册资本2,068万元)。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陈杰分别与贵州博苑、贵州博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贵州博苑、贵州博石受让相关股权后均按照2.29元/注册资本向石博士有限进行出资,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5月1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20号),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石博士有限已收到陈杰、贵州博石、贵州博苑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8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612.00万元,各出资者以货币出资6,412.00万元。2018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由贵州杰米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价格为4元/注册资本。2018年12月19日-21日,贵州杰米按4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公司缴纳了12,000.00万元增资款项,其中3,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3月14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陈杰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认缴出资3,730.6863万元,实缴出资3,730.6863万元)转让给贵州杰米,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8,000.00万元,由贵州杰米以货币形式出资3,000.00万元,并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19年3月25日,公司就贵州杰米增加3,000.00万元注册资本事项和陈杰将其所持出资3,730.6863万元全部转让给贵州杰米的股权转让事项,一并办理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贵州杰米的工商资料及对陈杰的访谈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时,贵州杰米系陈杰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实际控制人陈杰对石博士有限的股权架构进行的调整。因此,贵州杰米未实际支付陈杰股权转让款,且贵州杰米已于2020年11月将原受让自陈杰的3,730.6863万元股权按原受让价格返还转让给陈杰。根据陈杰、贵州杰米确认,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双方无争议、纠纷、潜在纠纷及诉讼事项。同时,根据公司陈述及其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在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关于增资事宜的股东会后,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司未就本次增资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公司已于2019年3月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的工商变更行为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021年5月1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21号),截至2018年12月21日止,石博士有限已收到贵州杰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000.00万元,出资者以货币出资12,000.00万元。2020年11月26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贵州杰米将原受让自陈杰的3,730.6863万元股权按原受让价格返还转让给陈杰。2020年11月27日,公司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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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陈杰 |
48,498,922 |
46.63% |
2 |
贵州杰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9,000,000 |
37.50% |
3 |
贵州博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95,969 |
7.40% |
4 |
贵州博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89,109 |
6.82% |
5 |
方世昌 |
859,300 |
0.83% |
6 |
皮永奇 |
856,700 |
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