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歌舞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吉林市歌舞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摘牌吉歌
  • 企业英文名: Jilin Song and Dance Troupe Culture Media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837264.NQ
  •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5-16
  • 大股东: 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64%
  •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曹雪洁、张璐璐
  • 律师事务所: 吉林衡久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7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吉林
  • 成立日期: 2012-05-29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201594483715C
  • 法定代表人: 兰景龙
  • 董事长: 兰景龙
  • 电话: 0432-62227002
  • 传真: 0432-62227002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360125999@qq.com
  • 办公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7号
  • 邮编: 132000
  • 主营业务: 从事歌舞类作品及相关综艺作品的创作与表演
  • 经营范围: 歌舞演出表演;大型活动组织策划(不含出国留学中介、外派劳务中介);演出经纪;国内各类广告制作发布;影视制作;以自有资产投资文化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是一家从事文艺创作与专业表演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歌舞类作品及相关综艺作品的创作与表演。截止目前,在国内高端歌舞演出领域处于领跑地位。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抓创作、出精品、创效益”的原则,不断深化艺术创新,强化艺术精品创作,努力在市场演出中打造品牌。
  • 发展进程: 2012年5月29日,吉林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成立吉林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2012年5月28日,吉林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吉华伦所验字[2012]022号)验证,截至2012年5月28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10万元。吉林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为吉林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国瑞,注册号为220200000092900,住所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7号,经营范围是文艺表演(《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8月20日,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000134号《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吉林市歌舞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审字[2015]22030027号《审计报告》,截至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止,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310,841.93元。2015年9月25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1050号《评估报告》,截至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止,本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339.33万元。2015年10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以当时2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3,310,841.93元按照1:0.75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5年11月2日,有限公司2名股东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股份公司的设立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5年11月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2203000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1月3日止,贵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人民币13,393,354.76元,作价人民币13,310,841.93元,其中人民币10,000,000.00元折合为贵公司(筹)的股本,股份总额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整,余额人民币3,310,841.93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均出席会议,同意共同设立吉林市歌舞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审议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及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组建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1月5日向公司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201594483715C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2019年,吉歌传媒将重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组织做好2019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戏曲晚会及元宵节晚会,安徽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等重点春节晚会的演出工作。2、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重点做好公司2018年度年报编制及对外披露工作。3、组织完成舞剧《红旗》创排首演工作,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验收标准,2019年内完成8场演出任务。4、组织完成好省市文化惠民演出工作。(二)行业情况:2017年,中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为艺术演出市场的成长与壮大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目前,国内艺术演出市场仍处于篷勃向上的朝阳阶段,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艺术演出市场的繁荣与发展的大趋势维持不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2月召开的文联十大、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为中国文艺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实现中国关于文化立法的重大突破。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提升和国家对文化工作扶持政策的不断出台,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伟大号召。在党的历届全国代表大会中,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对文艺成就进行单独表述,首次对文艺工作进行单个章节部署。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高品质文艺产品需求也就越来越多。国家政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倾向于文艺类行业,作为以歌舞表演为主营业务的吉歌传媒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400,000 64.00%
2 吉林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00,000 36.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