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聚丙烯腈基(PAN)碳纤维原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聚丙烯腈基(PAN)碳纤维原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现在主要生产有1K、3K、6K、l2K、24K、48K等聚丙烯腈基(PAN)碳纤维原丝以及预氧丝。
应部分客户需要,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为客户提供碳纤维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654.43万元,同比上升5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8.36万元,同比上升90.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27.38万元,同比上升203.12%;公司始终坚持扎根实业、深耕主业,以“降本、提质”为核心主线,通过强化基层基础管理、细化过程管控、构建系统化管理体系,推动公司整体规模、研发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产品品质实现全面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系统性精细化管理思维为指引,以安全标准化推进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为落脚点,聚焦安全巡察问题整改,围绕“四层次制度梳理”明确工作方向,依托专项工作专班落实梳理任务,通过“搭建框架—细化内容—分步实施—健全制度”的路径,逐步构建起科学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
凭借改革成效与管理实力,公司先后入选国资委国企改革、“科改行动”企业名单,改革活力持续释放。
公司秉承“大小丝束齐发展”战略,在碳纤维原丝领域实现全牌号、全规格覆盖。
在优先保障军工领域需求的基础上,重点发力工业用、民用市场,国内应用领域持续拓宽,市场开拓成效不断显现,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奇峰化纤于2008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成立“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4日奇峰化纤投资设立“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进军,住所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地段,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碳纤维原丝及碳纤维纺织品。
经营期限为十年。
2008年12月,吉林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吉华伦所验字(2008)第071号《验资报告》,对碳谷有限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
根据该验资报告,奇峰化纤认缴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3,000万元,实物资产(机器设备)4,000万元,无形资产-专有技术3,000万元。
吉林吉林华伦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针对碳谷有限聚丙烯腈基碳纤维专有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吉华伦评报字(2008)第086号资产评估报告。
吉林华伦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针对碳谷有限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吉华伦评报字(2008)第093号资产评估报告。
2008年12月24日,碳谷有限完成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22020000003693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9月1日,吉林市国资委发布吉市国资发[2015]85号文件,同意碳谷有限注册资本从3.6亿元减少到2.45亿元。
2015年9月2日,碳谷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折股后的净资产不得低于股本,会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5亿元的议案》,并于9月3日在《江城日报》发布减资公告,期限45天。
2015年8月31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审字[2015]162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为247,018,993.73元。
2015年9月1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160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本次股份制改造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碳谷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5,882.5万元。
2015年9月23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1044号《验资报告》。
2015年9月23日,碳谷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定以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247,018,993.73元,按照1.01: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有限公司2.45亿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2.45亿元,注册资本为2.45亿元,净资产剩余部分2,018,993.73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5年10月29日,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20168261184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