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宏柏新材
企业英文名 Jiangxi Hungpai New Material Co., Ltd.
实际控制人 林庆松,纪金树,杨荣坤 上市代码 605366.SH
注册资本 60889.6979 万元 上市日期 2020-08-12
大股东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2.48%
董秘 张捷 董秘电话 0798-6806051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琼、张林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概念板块 化学制品江西板块沪股通融资融券预亏预减有机硅新材料
企业介绍
注册地 江西 成立日期 2005-12-31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7841010956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纪金树
电话 0798-6885888 传真 0798-6887999
企业官网 www.hungpai.net 企业邮箱 hpxc@hungpai.com
办公地址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邮编 333332
主营业务 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2017年12月整体改制成为一家中外合资的现代化股份制企业,并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是我国硅烷偶联剂行业中具备绿色循环体系及世界领先规模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橡胶制品、建筑、医药医疗等行业,是江西省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宏柏新材为江西省首家本土培育的台资上市公司,同时也是景德镇第一家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366)公司总部坐落在千年瓷都景德镇,生产基地占地面积2200多亩,拥有职工1500多人,注册资本6.123亿元,在香港、澳门、上海、东莞、九江分别设有子公司及分公司。
发展进程 2005年12月,宏柏实业出资设立宏柏有限,宏柏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2005年12月27日,景德镇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景外经贸字〔2005〕115号):(1)同意宏柏实业在景德镇市乐平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外资企业“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经济开发区,经营期限为30年;(2)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章程;(3)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全部以外汇现汇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150万美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其余资金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4)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剂、一般化学品。2005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为宏柏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赣景外资字〔2005〕0033号)。宏柏有限已就其设立事宜在景德镇市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宏柏有限成立时,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0元。 根据景德镇景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宏柏有限完成150万美元的实收资本缴纳;根据景德镇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景德镇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通知单》,宏柏有限第一期出资期限由3个月内缴付变更为9个月内缴付。具体情况如下:2006年6月28日,景德镇景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景审所验字〔2006〕04号),验证截至2006年1月11日,宏柏有限已经收到宏柏实业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全部以货币出资。2006年9月18日,景德镇景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景审所验字〔2006〕65号),验证截至2006年6月23日,宏柏有限已经收到宏柏实业缴纳的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宏柏有限已就其增加实收资本事宜在景德镇市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宏柏有限的实收资本变更为150万美元。 公司是由宏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2日,中汇出具中汇会审[2017]513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宏柏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2,707.18万元。2017年11月28日,立信评估出具《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7﹞第2034号),经评估,截至2017年2月28日,宏柏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138.67万元。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前述净资产值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并同意以2017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将全部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41,765.06万元按1.6773: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24,900万元,公司股东按照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的净资产份额并折为相应比例的股份,其余净资产值16,865.06万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折股后,宏柏化学等8家企业和周怀国作为发起人,按照原出资比例持有发行人股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终止原《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需对首发上市申报期内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补充计提坏账准备,前述财务调整将导致调整后的公司股改时点净资产额低于原先股改时确定的净资产额,但仍高于股改后的股本金额。从谨慎角度出发,为避免因前述财务调整导致公司可能存在的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出资不实的风险,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由公司全部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238,425.00元,用以补足因前述财务调整导致公司资本公积调减金额238,425.00元。因此,公司前述财务调整以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行为,未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充实性,也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2017年12月17日,宏柏有限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一致同意上述股份公司设立事宜。全体股东签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12月17日,中汇出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5382号),经验证,截至2017年12月17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宏柏有限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249,000,000.00元。2017年12月19日,宏柏新材就其股份公司设立事宜在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2017年12月28日,宏柏新材就其股份公司设立事宜在景德镇市商务局完成了备案。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部分已分别完成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针对因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及补提资本公积而形成的所得税纳税义务,2018年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出具《证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暂不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新余宝隆和新余锦宏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补提资本公积的部分已分别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针对因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而形成的所得税纳税义务,2018年7月14日,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地方税务局出具《关于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缓缴个税的说明》和《关于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缓缴个税的说明》,允许新余宝隆和新余锦宏在不超过五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因宏柏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华正投资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补提资本公积的部分已分别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针对因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而形成的所得税纳税义务,2018年10月2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出具的《关于衢州市华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缓交个税的说明》,允许华正投资在不超过五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因宏柏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涌泉投资和周怀国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补提资本公积的部分已分别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针对因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而形成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乐平市地方税务局已分别在涌泉投资和周怀国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上加盖公章,允许分四期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完成因宏柏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其余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面对新形势变化,公司管理层充分发挥公司综合竞争优势,灵活调整竞争策略,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公司紧紧围绕上半年经营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竞争变化,统筹抓好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和新品研发、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内控体系、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坚定创新发展、稳步前行的发展思路,加快新项目建设及产能释放速度,实现公司营业规模的稳步增长。随着公司氨基硅烷、特种硅烷和高温硅橡胶等一批建设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已经形成了硫基、氨基、环氧基、酰氧基、苯基等系列功能性硅烷产品矩阵,产品种类更丰富、产业链更完备、抗市场风险能力更强,为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3,233.5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1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83.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0.02%。一、新项目建设及产能释放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创新研发优势,持续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新型有机硅项目、特种有机硅项目、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气凝胶等已建项目的产能释放速度,充分挖掘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有机硅一期项目取得试生产批复,产品主要包括双氨基产品、辛酰氯产品、环氧基产品、硫氰基产品等,公司“补链、延链、升链、建链”行动方案进一步延伸。二、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持续坚持对研发投入,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7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专利1项,另有多项专利已申请。另外,公司凭借技术研发优势,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配合客户联合开发多个新产品。三、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人为本,预防为主、法为纲,综合治理、创和谐”的安全生产方针与“遵守法规,节能降耗,污染预防,持续改进”的环境保护方针,结合生产实际,扎实开展一系列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目前,公司已取得了三级安全标准化,结合公司2024年年初制定计划将三级安全标准化升级为二级安全标准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二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做好相关管控,力争下半年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并取得二级安全标准化证书,切实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宏柏化學有限公司 137646667 22.71
2 宏柏(亞洲)集團有限公司 116742413 19.26
3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55423823 9.14
4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2895502 7.08
5 吴华 37532457 6.19
6 胡成发 10237501 1.69
7 项春生 9140000 1.49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8270000 1.36
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5776698 0.95
10 周怀国 5598615 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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