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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 - 601065.SH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3-04-10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Jiangxi Salt Industry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
1989-08-12
董事长
万李
注册地
江西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江盐集团
股票代码
601065.SH
上市日期
2023-04-10
大股东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5.24 %
董秘
任雁飞
董秘电话
0791-86370379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徐立群;张朱华;张敏敏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60000158260136N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江西
成立日期
1989-08-12
法定代表人
万李
董事长
万李
企业电话
0791-86370379
企业传真
0791-86379366
邮编
330038
企业邮箱
jydb_office@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6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岩盐地下开采;食盐、工业盐、元明粉等盐产品及纯碱、小苏打等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范围:食盐、工业盐、盐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包装物料的生产及销售;煤炭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肥、农资(不含种子和农药)的销售。科技及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轻工机械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江盐集团”;股票代码:601065)是江西省属国有企业,江西省内最大的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企业。

近十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江盐集团脱胎换骨,成为十八大以来,全国盐行业、江西省属企业混改试点落地的“第一单”。

2023年4月10日,江盐集团作为沪市首批主板注册制新股成功上市,成为江西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实施以来省属集团整体上市“第一家”,展现国企改革先行者的责任担当。

近十年来,江盐集团坚持以盐为基,紧紧围绕盐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这一战略重点,逐步形成盐卤一体、盐化一体、盐电(气)一体、产销研一体、盐腔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自有优质岩盐资源储量6.40亿吨,建有国内目前功能强大的盐卤调配中心,制盐产能规模居国内行业前列,在省内食盐流通市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产品同时外销接壤的广东、浙江、福建等工业人口大省,香港、台湾等地区,以及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是中国南方区域食盐和工业盐的主力供应商。

江盐集团还是省内唯一纯碱工业企业,通过采取井上井下循环盐钙联产制碱工艺,实现废水、废渣等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依托完备的公用工程,形成了极具竞争优势的低成本循环经济模式。

公司核心生产基地近2000亩,位于樟树盐化工业园区,毗邻亚洲锂都宜春等纯碱下游产业集聚地,是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基础原料重要供应商,随着锂电光伏行业需求增长带动,区位优势明显,为公司开发、服务优质的新能源客户创造了良好条件。

未来,江盐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牢牢抓住融入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契机,推动制盐与盐化工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盐穴储能、碳钙循环利用、高强硫酸钙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项目落地,着力发展全产业链绿色循环经济,建设国内一流现代综合盐业集团!

商业规划

202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行业竞争格局的持续演进,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总目标,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改革创新、绿色发展”三大核心主题,纵深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受行业产能持续扩张、下游需求疲软影响,主要产品价格下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0亿元,同比下降1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亿元,同比下降45.60%。

虽然业绩承压,但公司正通过结构优化与内生变革,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后劲。

(一)经济运行质效双升,降本增效成果显著一是全力以赴稳经营提质效。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实施技术改造与精细化管理,统筹强化生产经营,全年实现盐钙产量346.10万吨,纯碱、小苏打产量84.2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7%和9.2%,产能释放成效显著。

二是降本增效成果突出,全链条成本优化显著。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全面下降2.69%至10.79%。

深化采购成本控制,煤炭、焦炭、生石灰粉等采购均价分别下降16.92%、42.93%和20.68%。

其中,晶昊公司成功入选省级降本增效典型案例,为行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三是精细生产走向纵深,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质量管控体系实现“5+3”认证全覆盖,核心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9.8%以上,“瑞江”工业盐获评四星用户满意产品,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产品质量获得市场广泛认可。

(二)市场拓展多点突破,品牌实力持续增强一是持续深化“横向一体化”,全面推进品牌升级与产品焕新,实现“清江古海、善盐坊、井冈牌”三大品牌20余款新品焕新上市,构建纵向覆盖“低-中-高”、横向覆盖食用盐、功能盐、健康盐等全品类盐产品矩阵。

报告期内,公司省内高端盐销量同比增长69.29%,高端盐产品利润贡献率稳步提升,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

二是深耕市场精准施策,走出去战略稳步实施。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统筹国内、国际市场,持续巩固竞争优势,加速布局省外市场,持续深化与浙江、福建、广东等区域交流合作。

同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全年实现各类产品出口46.5万吨,创汇3606.87万美元,食用盐出口量稳居全国35%以上份额。

三是以责任担当塑造社会形象,持续开展“3·15”打假宣传、“5·15”科学用碘科普宣传、食盐进社区等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参与赣超、赣菜厨师节、全国公益小店捐赠、“江盐杯”少儿乒乓球赛、井冈山马拉松等政企重大活动10余场,ESG评级获A级,成功塑造“生态+健康”的品牌形象,企业软实力显著增强。

(三)改革创新纵深发力,内生动能持续激发一是深化改革走深走实。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动态优化内控制度,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监事会改革顺利收官,三项制度改革连续3年获评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改革A级,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全年研发投入9097万元,投入强度达到科技创新型企业水平。

并进一步组建江盐科技有限公司,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全年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6项,申报专利52项,授权软件著作权5项。

《盐碱钙联产技术》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与华东理工大学共同承担的氨碱法纯碱蒸氨循环系统免维护运行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上海产学研科技奖二等奖,技术创新成果持续涌现。

三是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智慧江盐”APP实现全流程实物流、信息流、价值流互联互通,有力提升生产现场信息化管理能力和财务数字化管控能力;富达公司智能工厂项目入选工信部数实融合典型案例,并通过省制造业数字化L6等级评估,晶昊公司通过省制造业数字化L7等级评估,智能制造水平位居行业前列。

(四)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发展动能加速转换一是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

晶昊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全面投入生产运行,盐、汽、卤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有效满足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各企业的用汽及用电需求。

二是攻坚能效领跑工程。

制盐卤水精制分硝一期、五改六效工程等节能降耗项目、包装公司包装生产线设备智能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现竣工投产,绿色智造转型持续深化。

三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及“双新”赛道,碳捕集5万吨/年项目完成可行性论证进入设计阶段,卤水提锂中试研究取得突破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高强硫酸钙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资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逐步成形,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培育。

(五)安全环保全面可控,发展底线不断夯实一是全面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清单,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受控;报告期内,晶昊公司1120路监控完成独立组网,技防手段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全年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运行总体平稳。

二是持续推进节能降碳,轻质纯碱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42%,重质纯碱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34%,均低于国家标杆值。

三是环境治理实现新突破,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持续推进盐化农田修复,实现生态修复与农业生产双赢共促。

包装公司VOCs治理项目削减排放量75%,彰显企业环保责任担当。

全年未发生C级以上环保事件,环境风险管控有效。

发展进程

江盐有限前身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在当月完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改革字[2014]9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按照“做大盐业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做实核心主业、做强竞争优势”的部署,优先推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同时,同步进行引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系由江盐有限于2016年12月27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2016年11月1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江盐集团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议题的审核意见》,审议了江盐有限股东会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江盐有限召开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总股本426,256,079股,注册资本426,256,079元。

同意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在江盐有限基础上,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变更设立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拟设置的股份总额为426,256,079股。

2016年12月14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CAC专字[2016]1274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2,499.58万元。

2016年12月19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2059号),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37,559.33万元,增值率3.82%。

2016年12月20日,江盐有限就上述资产评估情况完成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B-011号)。

2016年12月23日,江盐股份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后的名称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验字[2020]0025号),对江盐集团2016年股份公司设立情况进行了补充验资。

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股本为426,256,079元。

2019年2月21日和2019年3月13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为推动江盐股份“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加快盐化工项目建设,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增资扩股。

2019年6月14日和2019年7月1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集团控股股东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扩股,并对增资扩股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根据修订后的增资扩股方案,江西国控拟认购不超过4,257.64万股,保持其持有增资后江盐股份46.92%的股权比例不变,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江西国控此次增资价格与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者一致,均以本次增资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准。

2019年10月17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本次增资的《审计报告》(CAC审字[2019]1002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账面价值132,615.51万元。

2019年10月21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206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评估价值156,255.38万元,对应每股评估对价3.67元/股。

2019年12月19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2020年4月3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格审查和集团审核确认,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大股东江西国控同比例增资。

2020年5月13日,江盐股份及其原股东方以及参与本次增资的投资方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江西国控以现金出资97,328,400元,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以现金出资55,050,000元。

上述出资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西国控新增股份26,520,000股,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取得股份15,000,000股,上述参与增资方每股对价均为3.67元/股。

2020年5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营业执照》,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0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9号),对江盐集团2020年增资事项进行验资。

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3日,江盐集团累计注册资本为482,776,079元,股本为482,776,079元。

在江盐集团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基于生产经营所需,经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江西省国资委将部分经营性划拨用地经评估后纳入出资范围,改制设立江盐集团前身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8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江盐集团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企改[2020]81号),同意对江盐集团在2014年改制过程中因政府扩迁、调整规划等原因无法办理更名和改变土地性质的出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2014年4月30日改制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8,255,529.77元)进行现金置换,由江西国控按照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进行等价补足出资,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过户至江西国控。

2020年6月28日,江盐集团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及相关费用处理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由江西国控按照公司改制评估时点即2014年4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进行现金置换。

2020年6月30日,江盐集团已收到江西国控的置换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