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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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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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欧亚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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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程竖坚,李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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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63109.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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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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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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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程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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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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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张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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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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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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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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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孙国伟、许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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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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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金家山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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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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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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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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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693735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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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程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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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程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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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94-862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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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94-862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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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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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chengshujian@ms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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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水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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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水电开发、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和供水业务除外)电力、水力机械设备的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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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一家地方水电生产经营企业,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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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9年9月10日,自然人股东李国新和王筱玲召开股东会并签订了《公司章程》。2009年9月11日,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由自然人股东李国新和王筱玲分别认缴480万元、120万元,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根据江西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9月10日出具的赣德诚验字[2009]第217号验资报告,截止2009年9月10日,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货币出资600万元。2009年9月11日,有限公司经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610002100074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和供水业务除外)(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5年11月2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财务状况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863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2,171,798.99元。2016年11月23日,深圳德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深德资评字(2015)250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4,461.1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高于审计账面价值,公司资本充实。2015年11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2015年11月25日,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将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2,171,798.99元按1.05:1的比例折合成股本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2,171,798.99元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2015年11月26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1月26日止,股份公司(筹)已将抚州市欧亚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40,000,000元折合股本4,000万股,其中注册资本(股本)4,000万元,其余2,171,798.99元作为资本公积。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0%。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名称及类型变更,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程竖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李国新为公司总经理,陈向群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敬慧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钦雨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15日,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股份公司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006937356824的《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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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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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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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程竖坚 |
12,000,000 |
30.00% |
2 |
李国新 |
10,000,000 |
25.00% |
3 |
胡晓东 |
8,000,000 |
20.00% |
4 |
牛莉 |
8,000,000 |
20.00% |
5 |
陈向群 |
2,000,0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