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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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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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华瑞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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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金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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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5370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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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27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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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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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金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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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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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孟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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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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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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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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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裴志军、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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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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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吉林省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3号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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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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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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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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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2404791107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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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金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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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金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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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33-509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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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433-761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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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hrsy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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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hrsychin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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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人参销售,人参提取物生产与销售,人参深加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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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人参产品、人参系列保健品、蜂产品、塑料容器;种植、销售:人参;收购、销售:农副土特产品、粮食、中药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营养食品)、食品专用设备、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委托有资质企业加工中药免煎颗粒、提取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主营业务为:人参销售,人参提取物生产与销售,人参深加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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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人参产品、人参系列保健品、蜂产品、塑料容器;种植、销售:人参;收购、销售:农副土特产品、粮食、中药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营养食品)、食品专用设备、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委托有资质企业加工中药免煎颗粒、提取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主营业务为:人参销售,人参提取物生产与销售,人参深加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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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股份公司的前身为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4日,成立时名称为“珲春绿之韵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金立华、石景芝共同出资设立。
2006年7月17日,延边经纬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延经会验字(2006)291号《验资报告》,验证华瑞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出资合计782万元(其中,注册资本370万元,资本公积412万元),其中金立华出资508万元,全部为实物出资;石景芝出资274万元,货币出资20万元,实物出资254万元。
根据延边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出具的延经评报字[2006]第401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20日,金立华所有的位于凉水镇23林班、36林班约900亩参地种植的部分参龄分别为1-5年的人参的评估价值为762万元,其中,金立华占有508万元,石景芝占有254万元。
根据日期为2006年7月17日的收入凭单(No.0050716、0050717)及记账凭证,华瑞有限已收到上述实物资产,并记为存货。
因公司设立时存在实物出资,为保证资本充实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立华于2015年9月25日向公司账户汇入现金人民币3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0年8月5日,珲春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珲经会验字(2010)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华瑞有限已收到股东石景芝缴纳的第二期出资130万元,均为现金。
根据有限公司2006年7月13日设立时通过的《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股东首期出资时间于2006年7月17日止,其中实物出资350万元,货币出资20万元;第二期出资于2008年7月16日止,出资货币资金130万元。公司股东第二次出资未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存在法律瑕疵,但该出资义务股东已实际履行,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
2006年7月24日,华瑞有限取得珲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瑞有限设立。2015年8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2170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55,785,475.28元。
2015年8月24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535号《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拟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瑞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6,366.89万元。
2015年9月20日,华瑞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其截至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由各发起人以其在华瑞有限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共计折合股本12,7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12,770万元不高于《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
2015年9月20日,华瑞有限的6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9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并且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根据天职会计师于2015年9月22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349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华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155,785,475.28元,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12,770万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28,085,475.2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22日,珲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222404000008472的《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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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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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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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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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立华 |
59,152,000 |
46.32% |
2 |
金鑫 |
14,336,000 |
11.23% |
3 |
金玉娇 |
14,336,000 |
11.23% |
4 |
石景芝 |
14,336,000 |
11.23% |
5 |
珲春合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2,770,000 |
10.00% |
6 |
珲春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2,770,00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