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蓝桃文化(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蓝桃文化
- 企业英文名: Lan Tao Culture ( Xi'an)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闫强
- 上市代码: 838959.NQ
- 注册资本: 506.325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8-10
- 大股东: 闫强
- 持股比例: 31.1954%
- 董秘: 闫伟
- 董秘电话: 010-84927763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李秋莲、王东兰
- 律师事务所: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9号咖啡街区天使楼1-402-21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陕西
- 成立日期: 2011-08-30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80811917X
- 法定代表人: 闫强
- 董事长: 闫强
- 电话: 010-58106519,010-84927763
- 传真:
- 企业官网: www.lantaochina.com
- 企业邮箱: yanwei@lantaochina.com
-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9号咖啡街区天使楼1-402-21号
- 邮编: 710068
- 主营业务: 品牌设计推广和产品设计销售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艺创作;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企业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对互联网品牌及产品的策划、设计执行、营销推广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品牌设计推广和产品设计销售两个方面,品牌设计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自身的情况,对其品牌进行整合型的营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品牌的设计和优化、广告的策划和执行以及营销推广等,以帮助客户实现品牌知名度的提升,美誉度的强化或快速推广等目标;产品设计销售方面,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量身策划和设计具有可传播性的社交礼品,在社交礼品中融入公司创意,在客户传递礼品的同时,突显客户的品牌格调,增强客户的用户对其企业品牌的好感度,强化企业和品牌的美誉度。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1、经营业绩2018年,公司资产总额11,673,798.63元,比上年增长5%;实现营业收入24,518,627.98元,同比增长60.11%;毛利率31.62%;营业利润-403,059.93元,同比增加了15.23%;净利润-249,712.17元,同比减少了178.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63,784.85元,同比增加409.02%%。主要原因为公司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加大了IP衍生方面的布局,2018年营业收入出现较大的增长。2、业务拓展2018年,公司继续加深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同时拓展新客户,增强线上销售能力,加大在IP衍生品方面的布局。3、内部管理2018年,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运作规范化,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二)行业情况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广告业的细分行业,我国的广告业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国家工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广告业工作的直属机构,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此外,我国目前主要的广告行业自律性组织有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和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综合代理专业委员会。主要从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开展行业资质评审、行业培训、学术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基础,涵盖广告业务资质管理、广告内容审查、广告经营活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2007年3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行业结构,提升技术结构,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要规范发展广告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服务事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积极扶持中小服务企业发展,发挥其在自主创业等方面的优势。2008年4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把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的重要指导思想。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把“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列为鼓励类,这是广告业第一次享受国家鼓励类政策,为广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依据和空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促进广告、会展业健康发展。2012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要求拓宽广告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广告企业开拓业务,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成为广告业新的增长点。2012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广告业要提高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指出广告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IP衍生行业,公司目前面临同行业竞争,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IP衍生一直呈现出增长状态,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从外需到内需、从投资到消费大势所趋,各行业都将更加重视自己的品牌建设。未来5-10年,中国本土消费品牌将逐渐崛起,品牌建立阶段将促使企业广告支出超过营业收入增速,为品牌建设支出的比重还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闫强 | 1,579,500 | 31.20% |
2 | 福州鼎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铭善缘2号私募证券价值投资基金 | 888,200 | 17.54% |
3 | 尹朋 | 651,750 | 12.87% |
4 | 颜通余 | 503,325 | 9.94% |
5 | 吕宏光 | 459,075 | 9.07% |
6 | 周洪明 | 429,400 | 8.48% |
7 | 杭州正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数大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8,400 | 4.71% |
8 | 杭州正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数千层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8,000 | 3.71% |
9 | 杭州正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数万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1,500 | 1.21% |
10 | 潘文君 | 44,834 | 0.89%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