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聚龙退
企业英文名 Julong Co.,Ltd.
实际控制人 上市代码 300202.SZ
注册资本 54950.4 万元 上市日期 2011-04-15
大股东 辽宁风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2.3406%
董秘 邹允 董秘电话 0412-2538288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晓萌、杨晓峰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企业介绍
注册地 辽宁 成立日期 2004-03-09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00759114564C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崔凯
电话 0412-2538333 传真 0412-5212308
企业官网 www.julong.cc 企业邮箱 julong_hs@julong.cc
办公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邮编 114051
主营业务 金融电子产品、金融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运营
经营范围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设计,经营及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产品、配件、材料的销售业务和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合法委托,提供有价证券及现金处理外包服务和营业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通讯设备)。货币专用设备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企业简介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全球领先的货币金融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全球客户提供传统单体高端金融机具、中大型一体化智能处理系统、金融物联网、金融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社会化金融服务外包、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民生金融服务系统解决方案等多种产品及服务。在生物特征识别、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领域进行了大力研发并取得相关应用。是国内头家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通过欧洲中央银行测试并在欧洲批量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龙股份拥有由博士、硕士和国内知名高校教授组成的精英研发团队,承担行业内仅此的“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金融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民族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承担了包括“863”计划在内的20多个民族级、省级科研项目,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1-1: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了CE、FCC、ROHS、CB、CCC、CQC等多项认证。参与《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国家标准的编写与讨论。聚龙股份拥有7万余平方米的金融设备制造产业园,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产品加工制造基地,拥有多条产品自动装配生产线和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基地整合精密零部件加工、产品组装、整机调试、整机检验等生产环节,形成高效率的生产流水线。公司投入资金引进世界先进的加工设备200多台套,为生产高精度、高品质产品提供有力保障。聚龙股份主营产品及服务多次入围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等13家商业银行总行。先后被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为“中国最具成长性企业”,荣获2017年辽宁省省长质量奖金奖。聚龙股份在亚洲、欧洲、非洲设立了海外分公司,并在全国设立5大区域营销网络和服务中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辖区地市设立分支服务机构,以优势的人力资源和雄厚的资金能力,为用户提供一对一的售前、售后服务。未来,聚龙股份将以“清点世界财富,让货币安全快捷流通”为企业愿景,恪守“无缺陷产品,零距离服务”的质量理念,秉承“中国人面前我代表聚龙,外国人面前我代表中国”的企业精神,不懈努力!
发展进程 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鞍山聚龙金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科大聚龙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自然人柳永诠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万元,持股比例65%;柳永诠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持股比例35%。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9日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3001100838。2011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44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A股)股票2,120万股并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2011年5月24日,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300005054919,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480万元人民币。
商业规划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735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货币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4155),也称金融机具制造业。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电子”与“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提供货币反假、智能清分、自助柜台、金融电子交易、金融信息化系统及第三方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业务。公司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华夏、民生、兴业等十三家商业银行总行入围供应商,在货币反假、智能清分、第三方金融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自2018年起,公司遵照《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JR/T0154-2017)的要求对相关产品功能进行全面升级,在金融标准全面实施过程中协助金融机构集中进行存量设备的更新替代,在同行业产品中取得较好的竞争优势。2021年7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40560-2021),该标准自2023年8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标准(GB40560-2021)正式发布后,将废止金融机具行业标准(JR/T0154-2017),其主要原因是金融机具行业标准(JR/T0154-2017)适用范围仅限于金融机构现金机具,不能满足对人民群众权益及国家金融安全的实际保障需要。国家标准(GB40560-2021)完全涵盖金融机具行业标准(JR/T0154-2017),将非金融领域的人民币现金机具也纳入进来,同时细化了产品分类,其中包括金融机构使用的点验钞机、纸币清分机、自助存取款一体机、硬币清分机,以及各类智能化现金机具,和公众日常使用的自助售货机、售票机、缴费机等。这标志着公司能够快速的从金融领域向非金融领域市场进行拓展。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2021年,公司继续顺应央行政策导向,致力于通过发挥自身高端设备制造技术优势以及对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业务流程需求的深刻理解,发挥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年来积累的渠道口碑和品牌优势,继续积极地由高端金融电子产品制造商向金融一体化服务商转型,以”银企现金服务合作+非现场监管数字化”为框架,以商业银行现金服务第三方机构总外包为基础,实现清分、押运、寄存、配送等第三方机构“一站式”集成服务,持续推进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推广;公司借助在《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JR/T0154-2017)实施后新的招标采购中较高的入围中标率,继续深挖市场,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受《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三年过渡期集中更换结束的影响,本年度机具硬件类销售出现周期性的下降,面对此情况,管理层除了继续深挖市场潜力外,坚持结合人总行银办发(2019)178号文件“关于开展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人总行银货金(2019)152号文件“关于印发《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建设业务规范及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继续货币金融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的完善和推广,为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提供基于商业银行网点、后台金库、自助银行、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需求的信息化、智能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区域现钞流通管理第三方运营服务业务继续稳步推进。其中南通市29家银行业机构、500多个网点的包括人民币清分、配给、调拨、库房管理、ATM清机加钞及其它扩展业务全部入驻中心,并顺利通过了春节高峰期的压力运行和一年多的耐久性运行,以实际工作验证了该模式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真正突破了人民银行、各级商业银行的传统流程壁垒,有效推动了现金调拨的优化与整合,实现了现金运营由独立分散到集约化作业方式的转变。同时,南通下辖的海安分中心也建设完成,包括运营主体合资公司的成立,系统的建设及当地金融机构的进驻工作。有效地探索了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在县域的推广模式。鞍山区域处理中心在全部30家商业银行现金处理业务完全进驻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新的业务进驻,目前已经有十多家商业银行的寄库和ATM业务进驻心,同时鞍山中心的分中心——岫岩中心也正式运营,鞍山中心的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在湖北黄石的区域中心也已经完成运营主体注册、场地规划和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目前代理行已经进驻并正式开展业务,将在2022年完成其它商业银行的进驻。除上述区域外,公司在其他地区,如辽宁、江苏、湖北、福建、山东、贵州、江西、河南、青海等地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推进工作也在稳步进行,并取得积极的进展。公司积极拓展基于现钞流通管理的创新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全国金融服务外包运营中心项目共计111个,已在22个省的116个城市搭建了“同城易兑”现金服务平台,拥有7个省级监管平台。报告期内,全国系统设备接入量达到2,686台,报告期交易笔数总计61.33万笔,交易金额总计5,089.12万元;网点预约兑换完成量总计8,596笔,兑换金额总计6,122.6万元;全国范围内同城易兑预约网点数总计6,670个,完成预约兑换数量总计27,734笔,兑换金额总计1.1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货币反假线下培训场次813场,培训数量42000余人次,开展线上培训数量5万余人次。为21个省级行政区、113个市级行政区、136家金融机构开展反假培训测评服务近30000人次。“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央行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根据各地疫情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现金使用安全。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笼现金,采取紫外线或者高温等消毒,存放14天以上再投放市场,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现金消毒以后,要求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场。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流通中人民币的消毒杀菌将成为未来人民币流通环节的长期需求。公司作为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结合自身现钞处理设备功能,2020年成功设计开发了纸币消杀模块,在现有纸币处理设备例如清分机、点钞机、自助柜员机等设备上增加消毒环节,在清点过程中对纸币进行单张消毒,以解决消毒杀菌问题。该模块内置于点钞机、清分机中。采用食品级高效消毒剂,无毒、无害、安全环保,可在对纸币进行清分、鉴别的过程中,同时完成对纸币的杀菌、消毒,从而实现流通人民币的逐张消毒,降低人民币使用者感染风险。公司研发的纸币消杀设备消杀效果经有关资质机构检测结果显示,经过公司消杀设备的样币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杀灭数值均>3.00,达到《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合格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能够进行有效杀灭。目前,该项目产品已经投放多地市场试用。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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