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聚焦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五大安全的重点领域,以能源化工产业重大关键装备自主化为使命,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战略型、领军型企业,肩负着为国家能源化工领域提供重大核心设备和成套解决方案的任务。
沈鼓集团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机械行业通用机械风机行业、压缩机行业和泵类行业的会长单位,担负着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发布,相关装置的检验和检测工作,承担着引领国家通用机械三大类产业发展的使命。
2022年,沈鼓集团引入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完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沈鼓集团在国内没有备份、不可替代,被誉为“国家砝码”“大国重器”。
习近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亲临企业视察。
沈鼓集团主要从事大型离心压缩机、大型往复式压缩机、大型泵以及工业汽轮机等被誉为“工业心脏”的高端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业务。
沈鼓集团是我国最大的通用机械装备生产和科研基地,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ASME、HAF、API、军核、IS09001资质认证的泵类企业,被誉为“国家砝码”“大国重器”沈鼓集团具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力。
形成了以“两站五院五中心”为核心、集团内技术部门为支撑、国外研发机构为补充的联合创新体系。
建有国家能源大型透平压缩机组研发(实验)中心、离心压缩机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部级研发机构。
目前,沈鼓集团已经具备年产180万吨乙烯、140万吨PTA、2000万吨炼油,500万方LNG、天然气长输管线、15万空分,660MW压缩空气储能、大型清洁煤化工、大型风洞等装置用压缩机组、大推力往复式压缩机,EVA超高压往复压缩机,以及国和一号、华龙一号核主泵等重大装备的研制能力,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助推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系根据辽宁省国资委于2010年10月25日下发的《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国资改革[2010]191号)批准,以沈鼓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33,059,004.53元,按1.22:1的比例折成股本125,660万股的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铁西国资公司和长城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签署了《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5,660万元,铁西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23,977万股,占总股本的98.66%;长城公司持有本公司1,683万股,占总股本的1.34%。
沈阳市工商局于2010年10月29日向本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2101310000084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