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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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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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德泰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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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Dalian Deta Townga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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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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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4436.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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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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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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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大连普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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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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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张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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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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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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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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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惠增强、刘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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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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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55号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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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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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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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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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24312556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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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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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李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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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11-6278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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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411-6278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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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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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securities@detatowng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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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天然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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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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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南东街8号,前身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15日,总投资额达1.8亿元人民币,隶属于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末与香港中华煤气合资设立股份制企业,持股比例为大连普泰能源有限公司55%,香港中华煤气40%,融昕公司5%,并取得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是大连开发区唯一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共有职工204人,下设10个部门及2个子公司,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2012年,公司按照国家“气化辽宁”的战略部署,建设22公里高压天然气管线并同时建设附属一厂、二厂高中压调压站。该管线起始于中石油大连松岚分输站,经燃气一厂至燃气二厂,于2012年10月投入运行。在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公司于2013年11月份完成了区域天然气转换工作。形成以中石油管输天然气为主、液化天然气为辅的新的气源供应模式。
公司供气范围涵盖开发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小窑湾国际商务区、双D港产业园区等等。其中,小窑湾国际商务区全域和双D港产业园区部分区域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一直秉承“安全供气尽职尽责、优质服务尽善尽美”的服务理念,生产经营业绩显著,用户和燃气销量逐年增长。截至2022年,供气面积达420平方公里,管网长度近1,400公里,供应居民用户26万户,用气人口逾80万人,工商业用户3,200户。2022年燃气销量达2.75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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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德泰有限前身为大连经济开发区燃气总公司,燃气公司为成立于1996年4月12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燃气公司在改制为有限公司前的主要管理体制演变情况如下:(1)1996年4月12日,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以大开管发(1995)11号文批准,成立燃气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委会。(2)2000年2月15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成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总公司的通知》(大开管发[2000]5号),决定成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管理总公司”),燃气公司的主管部门变更为市政管理总公司。(3)2001年3月28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税务局出具《关于划拨资产的批复》(开财国字[2001]52号),同意将燃气公司的净资产划拨到市政管理总公司,变更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为母子公司的产权投资关系。(4)2002年7月28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大连开发区市政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批复》(大开管复[2002]7号),将原市政管理总公司所属国有资产全部授权给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控股公司”)经营;2002年8月22日,大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授权大连市开发区市政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区属部分企业国有资产的批复》(大财资[2002]257号),同意授予市政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权,原则同意市政控股公司统一经营区属部分企业的国有资产;2002年9月2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核发《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证书》,决定授权市政控股公司为22户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主体。根据上述文件,燃气公司的出资主体变更为市政控股公司。(5)2003年8月1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出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2003]97号),同意市政控股公司、大连开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北方科技创业投资公司重组,设立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2003年12月26日,大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授予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权的批复》(大财资[2003]663号),同意授予德泰控股国有资产经营权。根据上述文件,燃气公司的出资主体变更为德泰控股。2008年12月12日,燃气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改制方案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将燃气公司部分净资产转让给港华大连和企业内部职工出资的融昕能源,即德泰控股将持有的燃气公司45%的国有股权实行协议转让,燃气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8,109.01万元:①德泰控股将燃气公司40%国有股权(即净资产7,243.60万元)协议转让给港华大连,转让价格为13,521.39万元;②德泰控股将燃气公司5%国有股权(即净资产905.45万元)协议转让给原燃气公司职工出资设立的融昕能源,转让价格为905.45万元。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720万元,其中:德泰控股以燃气公司净资产出资7,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港华大连以燃气公司净资产出资5,4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融昕能源以燃气公司净资产出资68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各出资人持有和受让的燃气公司其余净资产转入改制后的有限公司资本公积。(2)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①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2008年7月30日,辽宁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公司为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辽新评报字[2008]第012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燃气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8,109.01万元。2008年10月30日,上述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确认。②改制方案的审批2008年11月28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造方案的批复》(大开管[2008]71号),同意燃气公司的改制方案。2008年12月1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的批复》(大开管复[2008]3号),同意燃气公司改制为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同意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2008年12月1日,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香港中华煤气(大连)有限公司并购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大外经贸开字[2008]115号),同意港华大连并购德泰控股持有的燃气公司40%的股权。2008年12月5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向德泰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大资字[2008]0467号)。2008年12月5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具《关于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大连开发区燃气公司45%国有股权的批复》(开财国发[2008]568号),同意改制方案。③产权交易与协议的签署2008年12月10日,德泰控股与港华大连签订了《关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协议书》;德泰控股与融昕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大产交字第08051-1号、大产交字第08051-2号《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交易各方已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已签署资产交割清单。2008年12月12日,德泰控股、港华大连与融昕能源签订了《出资人协议》。(3)改制为有限公司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2008年12月10日,大连华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大华晟会验字[2008]第128号),审验证明:截至2008年12月10日,德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净资产,以评估净资产折股,折合实收资本13,720万元,资本公积4,389.01万元。注册资本总额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2008年12月12日,公司就改制为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辽大总字第017188)。
2022年11月18日,德泰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8085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28,083.78万元。2022年11年18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207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公司净资产为35,752.90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金普新区国资局核准同意。2022年12月17日,金普新区国资局出具《关于同意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份制改造总体方案,以现有股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22年12月19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同意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28,083.78万元折合股份公司股本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净资产13,083.78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2年12月1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916号),审验证明:截至2022年12月19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均系以德泰有限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2022年12月30日,德泰燃气就本次整体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3125561W)。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