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金龙稀土
  • 企业英文名: Fujian Golden Dragon Rare-Earth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Q240341.NQ
  • 注册资本: 247500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65.2%
  •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林隽、长范言
  • 律师事务所: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福建
  • 成立日期: 2000-03-03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2115791410XF
  • 法定代表人: 钟可祥
  • 董事长: 钟可祥
  • 电话: 0597-3160681
  • 传真: 0597-6832800
  • 企业官网: www.gdre.com.cn
  • 企业邮箱: jlir@cxtc.com
  • 主营业务: 稀土精深加工以及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 经营范围: 稀土化合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发光材料、钕铁硼磁铁合金、钕铁硼磁体以及其他稀土深加工产品、钛酸钡及其相应的电子材料、新材料生产、加工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及相应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技术咨询;电镀、电镀加工;电镀、检测等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稀土、环境、化工材料、废料及产品的检验;稀土类检测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稀土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稀土分离、稀土精深加工和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公司占地1000亩,总投资57亿元,目前已建成5000吨稀土分离、3000吨稀土金属、2000吨高纯稀土氧化物、1300吨三基色荧光粉、15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5000吨钕铁硼表面处理生产线。拥有从冶炼分离→稀土金属+三基色荧光粉+磁性材料完整的深加工产业链。
  • 发展进程: 2000年1月1日,张有荣、周有华共同签署《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成立金龙有限,注册资本168万元,张有荣以实物出资,认缴出资额155万元,出资比例为92.26%;周有华以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13万元,出资比例为7.74%。张有荣以个人所有的坐落于原长汀县腾飞工业区的土地和房产(原登记在张有荣投资的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公司名下,现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坐落为长汀县腾飞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4)长汀县不动产权第0004178号)作价155万元实缴出资。根据长汀县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于1999年7月8日出具的(1999)汀房估价字第11号《房地产现值评估报告》,上述土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55万元。2000年2月16日,连城财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会[2000]验字第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0年2月16日,金龙有限实收资本16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3万元,实物资产155万元。至此,股东张有荣、周有华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2000年2月16日,福建省长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汀名称预核个字[2000]第0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名称。2000年3月3日,金龙有限在福建省长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3508212300045)。 (1)2023年6月6日,金龙有限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出具《关于金龙稀土股份制改制的函》(闽冶企〔2023〕141号),同意金龙有限开展整体股份制改制有关工作。(2)金龙有限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金龙有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致同审字(2023)第351B027165号《审计报告》。(3)金龙有限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金龙有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10月16日出具中铭评报字[2023]第4035号《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账面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已经闽冶评备字[2023]-008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确认。(4)2023年11月21日,金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金龙有限以截至2023年7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23)第351B027165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中的2,475,000,000元人民币折为股份2,4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将金龙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全体16名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发起设立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5)2023年11月21日,金龙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6)2023年11月21日,福建冶金出具《关于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方案的函》(闽冶企〔2023〕307号),同意金龙有限的股份制改制方案。(7)2023年11月24日,金龙稀土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8)2023年11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54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1月24日,各发起人以金龙有限截至2023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可折股净资产折股投入,其中2,475,000,000.00元折合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2,4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可折股净资产折股后的余额转为公司资本公积。(9)2023年11月30日,金龙稀土在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115791410XF)。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1,613,700,000 65.20%
2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125,000 5.50%
3 汀龙稀材(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276,600 4.29%
4 福建省海丝一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00 4.00%
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74,250,000 3.00%
6 嘉兴颀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4,250,000 3.00%
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4,250,000 3.00%
8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1,875,000 2.50%
9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500,000 2.00%
10 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500,000 2.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