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华电新能
  • 企业英文名: Huadian New Energy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 实际控制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代码: A22337.SH
  • 注册资本: 3600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2.4%
  • 董秘: 黄永坚
  • 董秘电话: 010-83567369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张思伟、崔乃文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32层02单元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福建
  • 成立日期: 2009-08-18
  •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1694368538K
  • 法定代表人: 舒福平
  • 董事长: 舒福平
  • 电话: 010-83567369
  • 传真: 010-83567575
  • 企业官网: www.chdfx.com.cn
  • 企业邮箱: ir@chdne.com.cn
  •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B座9层
  • 邮编: 100031
  • 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或“公司”),是中国新能源发电运营商之一,是为助力中国华电实现“双碳”目标、加速转型发展而打造的中国华电风力、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整合的平台。 华电新能的前身是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成立于2010年,由华电新能源公司与华电福建公司强强联合重组而成,于2012年成功在港股上市。上市期间,公司规模及经济效益实现跨越式发展。2020年,为推动新能源发展提速,加快实现低碳转型,华电福新自港股退市,并以华电新能为新能源整合平台,强力推动中国华电系统内新能源资产重组,打造新能源发展新引擎。 多年来,华电新能深耕新能源行业,前瞻性布局三北地区优质资源,积极向具备消纳优势的中东南地区拓展,逐步开拓西南地区“新能源+”等创新业务,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发展立足国内、走向世界,资产遍布全国30个省(市、区)及欧洲地区,规模及效益优势显著。参股核电收益率可观,有效提高了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金流提供坚强保障。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风光电在运及在建装机容量超过2,500万千瓦;在运核电权益装机达240万千瓦;总资产规模近1,800亿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净利润突破50亿元。 展望“十四五”,华电新能将秉承“海陆并进,建购并举、集散并重”的发展策略,巩固公司风电板块优势;推动大型基地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同时,因地制宜推动多场景开发和应用落地生根,实现光伏板块跨越式发展;巩固提升核电板块既有发展成果,持续拓展核电版图;积极开拓“新能源+”,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氢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创新服务等领域,寻找新的发展增长极。至2025年末,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将达到1亿千瓦级,利润确保突破100亿元级,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碳减排超过1亿吨,上市公司市值突破1000亿元级(“五个1”)。 作为中国华电风力、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整合的平台,华电新能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华电“五三六”战略为引领,以全面实现“五个1”发展目标为己任,着力打造以风光电为主的“新能源专业管理及开发平台”和“资本运作及投融资平台”,建设环境社会友好型、创新发展型、投资价值引领型能源企业,实现绿色化、服务化、数字化和国际化转型,建设成为具投资价值的国际一流智慧新能源上市公司。
  • 发展进程: 2009年7月27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通过了《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章程》,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2009年8月5日,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华茂验字(2009)第5042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8月5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2009年8月18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2年2月18日,安永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722625_A01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54,135,084,758元。2022年2月18日,中联评估出具《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193号),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华电福新发展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8,529,542.97万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2022年3月3日经中国华电备案。2022年2月18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报告》,并选举产生了公司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本次改制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员工与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对股份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在股份公司的劳动时间与其在有限公司的劳动时间连续计算。2022年2月18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2年3月3日,中国华电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2〕70号),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国有股权管理方案。2022年3月7日,华电福新发展全体15名股东华电福瑞、华电国际、中国人寿、国新建信、国新中鑫、山东发展、影响力基金、南网双碳绿电、国家绿色基金、特变电工、福建海丝、浙能投资、农银投资、平安人寿、诚通工银,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关于设立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2022年3月7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整体变更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190.079649亿元变更为360亿元。同意华电福新发展以54,135,084,758元母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合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360亿股,折股比例为1:0.6650,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4,135,084,758元母公司净资产中的36,000,000,000.00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8,135,084,758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60亿元,股份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意公司现有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并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改前后公司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变。2022年3月8日,安永出具《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722625_A02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3月8日,华电新能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股本36,000,000,000.00元。2022年3月9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电福新发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694368538K)。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 2020年,通过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华电福新、中国华电相关资产(1)重组方案2020年11月,华电福新发展通过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华电福新、中国华电及其下属其他公司139家新能源发电企业控股权、11家分公司或风光电项目资产及2家核电企业和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参股权。(2)已履行的程序情况①股东决定2020年11月6日,华电福新发展股东华电福新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以股权(资产)划转、协议受让等方式向华电福新发展注入上述新能源发电资产。②国资批复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4日,中国华电分别出具《关于同意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控参股企业股权和分公司资产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0〕628号)、《关于同意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部分所属企业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0〕643号)、《关于同意集团公司所属部分风光电资产内部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0〕663号),同意上述重组方案。2021年,通过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增资及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电国际、中国华电、华电福新相关资产(1)重组方案2021年,华电福新发展通过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增资及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华电福新、华电国际、中国华电及其下属其他公司57家新能源发电企业控股股权、18项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81个新能源项目的前期费用。(2)已履行的程序情况①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2021年5月31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0日,华电福新发展股东/股东会同意通过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等方式向华电福新发展注入上述新能源发电资产。②国资批复2021年6月11日,中国华电出具了《关于同意华电国际非公开协议增资华电福新发展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283号)、《关于同意华电国际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新能源股权和资产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284号)、《关于同意新疆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新能源股权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278号)、《关于同意云南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新能源股权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281号)、《关于同意华电福新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光伏资产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282号),对上述华电国际非公开协议增资华电福新发展、华电国际向华电福新发展非公开协议转让新能源公司股权及项目资产、中国华电及其直属单位向华电福新发展非公开协议转让新能源公司股权以及华电福新向华电福新发展非公开协议转让新能源项目资产事项予以批复。2022年3月,向华电福瑞下属子公司转让新能源企业股权和资产(1)重组方案2022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华电福瑞下属子公司转让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控股权、7项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2)已履行的程序情况①董事会决议2022年3月29日,华电新能召开董事会,同意以转让华电福新安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置出华电福新安庆大观风电项目,以整体转让项目完整资产的方式置出华电靖边王渠则一期49.5MW风电场项目、二期49.5MW风电场项目和陕西华电风力发电公司定边高火场风电场工程项目等七个项目。由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接华电福新安庆大观风电项目所在的华电福新安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由青岛华电福新流亭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接上述七个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②国资批复2022年3月29日,中国华电出具了《关于华电新能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新能源企业股权和资产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2〕111号),同意上述重组方案。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8,864,000,000 52.40%
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169,000,000 31.03%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96,000,000 2.21%
4 国新中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6,000,000 1.77%
5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36,000,000 1.77%
6 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6,000,000 1.77%
7 影响力新能源产业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6,000,000 1.66%
8 南网双碳绿电(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8,000,000 1.16%
9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98,000,000 1.10%
10 特变电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98,000,000 1.1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