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是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总部坐落于美丽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在美国洛杉矶、美国旧金山、德国法兰克福、台湾、韩国等分别建立有自己的销售网点。
公司在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拥有3.3万平方米的花园式厂区和总部大楼,在江西上饶拥有2.2万平方米光学镜片加工基地和新投入的4万平方米的厦门海沧南区工厂及正规划的20万平方米厦门工厂,为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
公司成立20多年,产品不仅仅覆盖微光夜视、红外光学、计算机视觉、视讯会议、智能家居、无人机、运动DV、车载电子、TOF、投影光学、AR/VR、观瞄光学和安防监控等领域,也在流式细胞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广域婴幼儿眼底相机、免散瞳眼底、雾视屏、医疗头灯等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新的领域不断的有光学产品量产,另公司也在激光雷达、机器人、激光照明、激光精密测量等领域不断有新产品进入量产。
公司长期各领域技术积累、专业的研发团队和精密加工设备、完善工艺流程和完整体系保障,全心为客户在成像光学、精密光学、非成像光学及其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等诸多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一体化解决方案和品质可靠的高性价比光学产品!
公司作为国际知名的高端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始终锚定高端光学核心主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高度研发创新加固核心技术壁垒,以专业服务获得前沿细分领域市场先机,以优异精深制造为光学产业布局提供坚实基础,通过多年的高质量项目积累和技术工艺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光学主业经营质效得到较大提升,经营业绩跨越式增长。
(一)经营业绩与产业布局实现双重突破公司长期坚守创新驱动,积极寻求市场机遇,深耕与未来新兴领域战略客户的合作,往年在手的前瞻性细分领域储备项目在当期放量销售,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成果显著,实现了业绩与盈利能力突破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052.28万元,同比增长3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3.72万元,同比增长48.31%;公司实现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6.89%,同比增加5.02个百分点。
在境内市场,公司深度参与低空经济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与行业头部客户联合开发的高性能光学解决方案迎来规模化放量,相关超高清变焦主摄产品、避障功能产品已成为2025年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人工智能与自动化领域,公司向北美终端科技消费类客户提供的专业无人物流产品解决方案迎来市场突破,向其销售的无人物流光学镜头在2025年下半年开始批量供应,并且销售额超千万元。
在近年全球AI算力高速发展状况下,精密制造升级步伐加快,光学镜头作为AI入口,是捕捉成像的重要光学组件,为契合终端成像解析算力的提升需求,公司下游客户不断提高对专业安防、专业消费、机器视觉类镜头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在此全球高端制造变革趋势下,公司提供的光学解决方案品质亦在持续精进,推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升5.74个百分点,验证了公司在全球前沿科技产业链中的关键价值。
(二)研发投入持续加码,构筑长远技术护城河为夯实未来发展基础,构建可持续增长引擎,公司增加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6,508.32万元,同比增长40.38%。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重点面向低空经济视觉系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微观夜视高性能计算光学、民用高端红外等代表新质生产力的前沿领域,旨在提升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效率,进一步丰富产品项目矩阵,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储备核心技术和先发优势。
(三)资本开支精准有力,产能建设保障未来交付为支撑战略落地与未来需求,公司加快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投项目已于2025年12月全部结项,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57%,高比例的切实投入,显著增强了公司在玻塑镜头、自由曲面镜片镜头、红外镜头等核心光学工艺的自主生产能力。
海外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厂房改造于2026年年初竣工,全球化产能布局迈出坚实步伐,为应对复杂国际经贸环境、服务全球客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落实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巩固团队稳定性公司注重人才团队建设,构建多元激励体系,内部推行科学绩效机制,同时也推出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累计向282名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421.20万股,覆盖范围包括销售、研发、营运、管理、控股子公司等众多骨干与核心员工,本次激励力度同比前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有较大提升。
通过设有预定业绩目标和个人考核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构建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价值共同体,充分激发了团队的创新潜能与奋斗精神,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了澎湃的内生动力。
2002年5月8日,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HAYASHIHAKUKEN,国籍:日本)签订《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70.00万元,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春永公司出资6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00%,林伯健先生出资51.60万元的等值外币,占注册资本的43.00%。
同日,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签订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2年5月27日,春永公司、林伯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厦工商外名预字第29200205230073号),同意预先核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名称。
2002年6月3日,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出具“厦外资初审字(2002)059号”《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审核通知》,同意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合资兴办力鼎有限之立项申请。
2002年8月29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厦高管审[2002]7号”《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合资兴办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合资兴办力鼎有限。
2002年9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具“外经贸厦外资字[2002]02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2年9月27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合闽厦总字第0590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0.00万元(待缴)。
2004年10月5日,力鼎有限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7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至2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1)以2003年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余额468,621.67元转增资本,其中春永公司以利润267,114.35元转增资本占57.00%,林伯健以利润201,507.32元转增资本占43.00%;(2)以货币资金531,378.33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中:春永公司以货币302,885.65增加注册资本占57.00%,林伯健以等值人民币228,492.68元的外汇增加注册资本占43.00%。
同日,股东就增资事项签订了《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
本次增资是原股东以公司利润转增及现金方式筹集公司经营资金;按注册资本定价。
2004年10月26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厦高管审[2004]166号”《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上述增资方案。
2004年11月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厦外资字[2002]02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年11月10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闽厦总字第0590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20.00万元,实际出资120.00万元。
2005年6月28日,力鼎有限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原股东春永公司出资12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00%,变更为吴富宝73.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50%;王雄鹰1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吴德宝16.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5%;吴德钦10.8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3%;吴宝珍7.5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2%;吴宝珠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0%;原股东林伯健出资9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00%,变更为吴富宝3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0%;李世仁(SZENLEE,国籍:美国)2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0%;林伯健28.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00%。
同日,各股东签订了《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
本次转让系公司实际权益的还原,且公司刚成立不久,处于开拓市场和积累核心技术的初创期,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相对较小,因此按注册资本定价,未实际支付转让款。
2015年10月29日,控股股东厦门象屿保税区春永进出口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力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相应变更公司股东名称。
同日,亿威达投资和伊威达合伙重新签署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5月2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
2017年8月24日,力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伊威达合伙将所持有的力鼎有限1.00%的股权(注册资本22.00万元)以27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欣立鼎合伙,将所持有的力鼎有限2.00%的股权(注册资本44.00万元)以540.00万元价格转让给鼎之杰合伙。
同日,力鼎有限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17年8月24日,伊威达合伙分别和欣立鼎合伙、鼎之杰合伙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8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
2018年4月18日,力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为2018年2月28日。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8)审字D-153号”《审计报告》,公司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5,199.77万元中的24,300.00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24,300.00万元,剩余89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
同日,各发起人签订了《关于发起设立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8年5月15日,力鼎光电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8年5月15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8]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
2018年5月23日,力鼎光电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进行追溯评估,并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了“闽联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1077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9年2月13日,力鼎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3月5日,力鼎光电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12,150万股(即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2,150万元转增公司股本12,15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同日,力鼎光电签署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送红股系原股东以公司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用于公司扩大经营;按注册资本定价,资金来源合法。
2019年3月5日,华兴所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3月5日止,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2,150.00万元转增股本。
2019年3月8日,力鼎光电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6,450.00万元。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陈蓉 | 2025-03-26 | 30000 | 9.29 元 | 3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陈亚聪 | 2025-03-26 | 30000 | 9.29 元 | 30000 | 董事 |
| 张军光 | 2025-03-26 | 20000 | 9.29 元 | 341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