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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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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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金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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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RADIANCE GROUP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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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林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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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A16024.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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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8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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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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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金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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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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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陈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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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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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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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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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张慧玲、王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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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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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8号D2#商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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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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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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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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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1133522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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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林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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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林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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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5908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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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5908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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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radian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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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chenchaorong@radian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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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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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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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和物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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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州火车客站南向华林路西侧建造、出租、出售金辉大厦项目,在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北侧建造、出租、出售锦江花园项目,在晋安区鼓山镇红光、远中村建造、出租、出售东景家园B 区项目,在晋安区浦东河东连洋路南建造、出租、出售东景家园 C 区项目,在晋安区鼓山镇连洋路南侧浦乾路东侧福光南路西侧建造、出租、出售东景家园 C 区二期项目,在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以南福光路与浦乾路之间规划路北侧建造、出租、出售东景家园 C 区一期项目,在福州市仓山区浦上路南侧浦上工业区“地王”1#地块建造、出租、出售金域蓝湾项目,在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西侧原福州市医疗化工厂地块建造、出租、出售莱茵城项目,在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西南侧建造、出租、出售莱茵城二期项目;物业管理;建筑业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设计、安装及软件开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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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由香港金辉投资集团林定强先生创办的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物业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为一体的外商独资企业。18年来,公司始终以辉耀生活梦想为己任,致力于美好人居生活的创造,企业年销售额规模突破百亿,拥有全资和控股企业五十余家,员工3000多人。
公司以“全国布局、区域聚焦、城市领先”的战略发展方针,全国布局东南部、长三角、环渤海、中西部,四大区域,开发足迹遍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福州、福清、西安、合肥、沈阳、南京、苏州、成都、扬州、无锡、盐城、淮安、连云港等17座核心城市。公司秉承“阅读城市、尊重人文、赞美生活”的产品理念,形成了“金城、尚品、尊品、金品”四大产品线,涵盖坐拥自然之上的生态花园、私享滨江与园林的情境豪宅、奢适繁华与静谧的城市公寓,创造了半岛、天鹅湾、观邸、华府、伯爵山、枫尚等一批地产精品和人文社区,累计开发规模近1000万平米,在建和入住社区54个,为10余万业主提供幸福人居生活。
2005年,公司在新的市场机遇下,开创行业领先的发展理念,以联合投资与开发的形式进行企业扩张。公司运营团队全面负责联合投资与开发项目的战略规划与实施、企业运营与管理、项目发展与管控等核心工作。经过5年的变革与发展,实现了整体销售规模突破百亿, 2009年、2010年、2011、2012、2013年连续位列全国房企销售50强。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体制,培养高素质的职业管理团队,凭借前瞻的战略规划、科学的管理体制、专业的市场能力和不断深化的品牌影响力,致力于和谐人居的创造与发展,构建与中国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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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金辉有限成立于1996年9月2日,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福建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其设立过程如下:
1996年7月5日,香港金辉制订了《福建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
1996年8月20日,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设立独资企业福建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批复》(闽外经贸(1996)资字960104号),同意香港金辉设立金辉有限,投资总额为3,153.00万元,注册资本为1,755.00万元。
同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府字[1996]0064号)。
1996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闽榕总字第003873号)。
2003年2月25日,金辉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福建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3月15日,香港金辉依据前述董事会决议制订了《福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3月25日,金辉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投资总额增加至22,238.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0,042.40万元。同日,金辉有限依据前述董事会决议对金辉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制订了《补充修改章程》。
2003年4月3日,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增项的批复》(榕外经贸资[2003]139号),同意金辉有限投资总额增加至22,238.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0,042.40万元。2003年4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金辉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榕外资字[1996]0064号)。
2003年4月17日,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福建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批复》(闽外经贸资[2003]58号),同意金辉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同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金辉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府外资字[1996]0114号)。
2003年4月28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金辉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闽总字第003957号)。
2011年6月1日,金辉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福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
同日,金辉投资依据前述董事会决议对金辉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制订了《福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条款》。
2011年6月13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金辉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400000180号)。
2011年6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金辉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府外资字[1996]0114号)。
公司系经商务部以“商资批[2015]722号”文批准,由原金辉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设立过程如下:
致同出具了《金辉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金辉有限(母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61,557.69万元。
中同华出具了《金辉集团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金辉有限(母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982,576.34万元。
2015年8月3日,金辉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金辉投资和上海华月作为发起人,以金辉有限(母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261,557.69万元按1.453: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180,000.00万股股份,其余部分81,557.69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整体变更前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同日,金辉投资与上海华月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金辉有限按照前述折股方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同意金辉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5]722号),同意金辉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25日,商务部向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榕合资字[1996]0105号)。
2015年9月25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并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9月25日,致同出具了《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94号),截至2015年9月25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80,000.00万元,各发起人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2015年9月28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400000180)。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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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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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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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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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1,728,000,000 |
96.00% |
2 |
上海华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000,000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