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风云科技
  • 企业英文名: Xiamen FOR-WIN Technology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黄顺坚
  • 上市代码: 836460.NQ
  • 注册资本: 8123.7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4-06
  • 大股东: 黄顺坚
  • 持股比例: 23.35%
  • 董秘: 陈佳炜
  • 董秘电话: 0592-2951052
  •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陈裕成、肖晓
  • 律师事务所: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望海路12号602单元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福建
  • 成立日期: 2002-07-15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37859346U
  • 法定代表人: 黄顺坚
  • 董事长: 黄顺坚
  • 电话: 0592-2951058,0592-2951052
  • 传真: 0592-5334588
  • 企业官网: www.xmfengyun.com
  • 企业邮箱: xmfykj@sina.com
  • 办公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望海路12号602单元
  • 邮编: 361000
  • 主营业务: 公司系一家数字内容综合服务供应商,主营业务为动画设计制作、微电影拍摄制作、网络电影拍摄、智慧展馆策展设计、交互体验应用程序开发等数字内容综合服务。
  • 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经营性演出(含文化表演团体);演出经纪业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动画、漫画设计、制作;数字内容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建筑装饰业;提供施工设备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小型儿童游乐设备服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娱乐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旅游咨询(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旅客票务代理;影视项目投资。
  • 企业简介: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于2002年,总部位于风光旖旎的“海西经济区”核心城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省厦门市。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厦门市十大科创板潜力企业,公司旗下拥有厦门风云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是福建省文创行业领军企业,海西首批文化重点企业,福建省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厦门市软件园十佳企业,多次被授予ASIFA(中国)最高荣誉“金海豚”奖。公司拥有国家展陈和博物馆行业设计施工双甲资质、系统集成一级资,在城市文化建设和运营的实践中,走出具有风云特色的产品路线,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红色馆、政治馆实施机构,打造了诸多优秀红色主题馆、政治馆及数字化展馆。诸如中央苏区红军最远出发地纪念馆、风展红旗如画·三明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片仔癀博物馆、红九军团长征出发地陈列馆等多个国家级展览展示馆,片仔癀博物馆等多个作品获得设博会华鼎奖、嵩山小镇文化馆获评红点好设计奖、福建戴云山生态博物馆获评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深度参与策划和实施了沙县小吃文化的系统性运营和推广,策划实施的夏茂余邦民俗小吃馆得到了总书记的亲临视察指导,策划实施的沙县小吃题材电视剧《沸腾生活》被列为国家级十四五重点规划剧目。策划实施的多个地方IP主题电影如《金坑》《诗巫风云》《直到最后一刻》在福建省和国家广电总局获奖。作为一家城市IP综合服务商,风云科技致力于通过IP特色展馆、IP影视定制、IP主题公园、IP光影形象秀和IP数字展示平台等文化+科技的手段,助力城市IP运营,助推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
  • 发展进程: 有限公司设立时名称为厦门市风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5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3502042070596;注册资本为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晓燕;住所为开元区洪文一里62号502室;经营范围为计算机多媒体软件设计开发,多媒体产品及电子产品开发,电子商务平台开发。2002年6月25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元分局核发“2002厦工商名预核字第80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厦门市风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厦门诚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厦诚会验字(2002)第68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7月1日止,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万元,其中王晓燕缴纳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万元,陈俊龙缴纳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2年7月15日,厦门工商颁发编号350204207059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风云有限的设立登记。 2006年3月21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2006]登记内名预核字第3920060321009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厦门风云智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6年3月3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厦门风云智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文化传播服务;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同日,公司股东出具公司章程修正案。2006年4月3日,厦门工商换发编号3502042070596号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上述变更登记。 2015年8月31日,兴华会计师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6200007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13,020,608.42元。2015年8月31日,国融兴华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560013号”《评估报告》,确定截至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3,240,600.00元。2015年8月3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同意以经兴华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13,020,608.42元为依据,折合成1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大于股本部分3,020,608.42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9月16日,公司股东黄顺坚、王昌淦、景顺云聚、顺泰达、景兆基金、倍勤致远、翰楷投资、旷世亿云、中财科技、翔大贸易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及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14年9月16日,兴华会计师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6200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股份公司收到全体股东以已经审计的净资产13,020,608.42元,净资产按1:0.76801327的比例折合股本,共折股本1000万股。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2015年10月15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37859346U的《营业执照》,完成上述变更登记。
  • 商业规划: 1、主要财务指标随着国家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大力支持,公司加大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力度,同时推进区域市场的业务拓展与品牌推广,斩获数个标杆项目,在企业营收大幅增长的同时有效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90,696,081.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8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95,476.92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0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212,452.19元,较上年增长17.79%;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24,777,640.55元,较期初增长23.41%。2、经营情况概述(1)研发与创新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委外合作研发的方式积极开展日常研发创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加的软件著作权26项,累计共获得52项著作权,受理中的实用新型专利6项,发明专利2项。公司各项研发成果,将与公司拓展并执行的多媒体系统集成项目、数字展厅项目的实施、以及数字内容制作工作紧密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具技术含量、更加前沿的技术成果。(2)市场拓展与品牌推广公司依靠不断累积的文化创意优势、技术研发优势、跨界融合优势、积极参与全国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项目。先后中标“盐池县长城关长城博物馆布展装饰装修项目”、“片仔癀博物馆改建项目——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二期)”等多个千万级别展厅项目以及大量百万级智慧展厅项目。公司不断加强品牌推广力度,积极探索多样化营销渠道与品牌传播,通过自媒体平台、咨询平台、行业展会等方式积极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从而间接获得有效订单。(3)积极推动城市数字资产运营公司积极探索大型博物馆、科技馆等主题场馆的运营模式,挖掘数字化资产的商业和消费场景应用,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打造线上线下的联合运营模式,将文化资产数字化、实物资产虚拟化、实体场景线上化。在文创资产数字化的浪潮中锐意进取,摆脱单一的下游市场结构,使客户长期趋向多元化,为传统商业赋能。(二)行业情况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数字创意”这一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平台,加强基础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互动影视等新型软硬件产品,促进相关内容开发。完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技术与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影视传媒等领域标准体系广泛应用,建立文物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利用、智慧博物馆、超高清内容制作传输等标准。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物政发[2017]4号),“十二五”期间,到2020年,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全国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每25万人拥有1家博物馆,观众人数达到8亿人次/年。对于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工作,国有博物馆为中小学生讲解服务10万小时以上/年,每家博物馆开展中小学生讲解服务或教育活动4次以上/年,制作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精品课程100个以上,将为文化博览产业的发展提供广泛的市场空间。在市场未来发展方面,数字创意产业领域的相关产业政策日趋完善,为行业发展带来显著的政策驱动力量;国内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为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紧密结合产业政策与经营战略,践行成为“优质城市数字资产服务商”的公司愿景,为数字创意产业的高速发展贡献力量,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黄顺坚 18,965,700 23.35%
2 厦门市顺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18,350 21.32%
3 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6,579,300 8.10%
4 厦门市景顺云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21,184 6.80%
5 姚明 5,132,203 6.32%
6 厦门文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95,000 5.04%
7 厦门翔大贸易有限公司 2,235,000 2.75%
8 赵伟 1,885,000 2.32%
9 常宝 1,820,000 2.24%
10 涂师红 1,300,000 1.6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