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弘远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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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邯郸弘远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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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弘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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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袁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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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220024.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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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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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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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袁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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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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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袁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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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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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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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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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唐国林、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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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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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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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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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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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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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6MA092XWW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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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袁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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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袁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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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507501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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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0-375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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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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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hebeilvy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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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废旧钢回收加工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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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钢回收、加工及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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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邯郸弘远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钢的回收、加工和销售。各种废钢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企业可直接回炉,作为其炼钢的辅助材料。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钢回收、加工及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行业,细分行业属于“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分类代码为C42);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分类代码为C42)。
公司所从事的循环经济产业,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国家鼓励、扶持和重点发展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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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17年9月14日,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涉)登记内名预核字[2017]第63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公司使用“涉县弘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名称。2017年9月14日,以袁树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涉县弘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并签署《公司章程》。2017年9月19日,经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涉)登记内设核字【2017】第1958号,涉县弘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426MA092XWW1B,住所地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518室,法定代表人为袁树东,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8月11日,弘远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涉县弘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邯郸弘远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由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1】第0071号),弘远有限截至2021年6月30日(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4,908,454.69元;根据中评信宏(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信宏评报字[2021]第1004号),弘远有限截至2021年6月30日(基准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6,167.7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依据上述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股本为5000万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4,908,454.69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8月11日,袁拥军、袁树东共计2名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21年8月26日,弘远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8月26日,弘远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到2名,实到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经出席会议的全体发起人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1)审议通过了《邯郸弘远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2)免去执行董事职务,选举袁拥军、袁文通、袁文强、王杰、袁卫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3)选举袁树东、李振锋为公司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袁帅东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4)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股份公司内部治理制度。2021年8月31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向弘远股份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426MA092XWW1B”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邯郸弘远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1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名国成验字【2021】第000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8月26日,弘远股份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本次出资皆为净资产折股,其均为真实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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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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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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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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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拥军 |
45,000,000 |
90.00% |
2 |
袁树东 |
5,000,00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