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瑞星股份
  • 企业英文名: Hebei Ruixing Gas Equipment Co.,Ltd
  • 实际控制人: 谷红军
  • 上市代码: 836717.BJ
  • 注册资本: 11468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3-07-03
  • 大股东: 谷红军
  • 持股比例: 50.23%
  • 董秘: 王俊生
  • 董秘电话: 0318-7056788
  •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史禹、冀淑敏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 概念板块: 专用设备 河北板块 融资融券 破净股 油气设服 天然气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河北
  • 成立日期: 2001-06-04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007302408743
  • 法定代表人: 谷红军
  • 董事长: 谷红军
  • 电话: 0318-8239001
  • 传真: 0318-8230290
  • 企业官网: www.rxtyq.cn
  • 企业邮箱: ruixing@rxtyq.com
  • 办公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 邮编: 053100
  • 主营业务: 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企业简介: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燃气设备设计、智造、上市企业。随着公司产业升级,融合全方位燃气输配解决方案供应商——现挂牌为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形成“聚合”之势,打造更强大的燃气设备品牌实力。公司总部位于河北历史名城枣强县,交通便利,地灵人杰,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以此为连接点,北融南合,在中国版图上构筑起燃气设备行业的品牌资源高地。
  • 发展进程: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4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01年5月20日,衡水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衡方验字(2001)第4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5月18日,河北瑞星调压器有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2004年9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谷红军增加实物出资868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1,168万元,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04年9月11日,全体股东签署《股东入股协议书》。2005年2月3日,衡水正财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衡正评报字(2005)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5年1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谷红军拟向有限公司增资的资产评估价值为8,716,34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3,434,000.00元,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600,000.00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4,682,340.00元。该评估报告有效期从2005年1月26日至2006年1月25日。2010年8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五名股东一致同意谷裕深和屈庆涛分别将其50万元出资转让给谷红民,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谷裕深、曲庆涛分别与谷红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2015年1月12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谷红军作出《执行董事决定》,提议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的有关事宜。2015年1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参加会议并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5年2月28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变更审计机构,聘请中同华评估为本次变更评估机构。2015年3月25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亚会B专审字(2015)05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2月28日,有限公司净资产值为112,766,581.65元。2015年3月30日,中同华评估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3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1,594.50万元。2015年4月1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谷红军作出《执行董事决定》,提议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2015年4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12,766,581.65元中的80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每股1元,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剩余净资产32,766,581.65元列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时授权执行董事全权负责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事宜。2015年4月18日,有限公司全部十名股东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2015年5月21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冀)登记内名预核字〔2015〕96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1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谷红军向股份公司全部发起人发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定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5年5月22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选举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等相关议案,同意将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发起人为谷红军等十人。净资产中剩余的人民币32,766,581.65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5年5月22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5)0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22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2015年5月26日,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颁发了本次改制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21000005916)。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87.9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1.71%;实现净利润558.1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2.56%;公司总资产为64,961.86万元,较年初降低0.24%;净资产为55,576.97万元,较年初降低0.81%。公司管理层努力落实年度经营目标,针对上半年公司业绩面临的不利局面,一方面不断拓展市场范围、加大开拓力度,降费增效;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并培育市场新需求,持续优化现有产品、开发新型应用领域。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