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维嘉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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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河北维嘉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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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维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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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Hebei Weijia Non Woven Fabric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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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郭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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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240247.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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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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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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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郭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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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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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李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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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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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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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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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王飞、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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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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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灵寿县城东工业园区(白马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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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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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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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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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2669468353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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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郭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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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郭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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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1-8254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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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254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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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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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liweijia@1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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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从事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化、品质化的无纺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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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无纺布制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口罩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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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河北维嘉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创造优质产品,共享健康生活”作为公司的愿景,致力于热风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一次性卫生用品。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获得了河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可靠的商业信誉与国内知名卫生用品公司——恒安集团、百亚股份、依依股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始终秉承“诚信、专注、创新、责任”的企业文化,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公司已先后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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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9年8月26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冀)登记内远名预核字[2009]第121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河北维嘉无纺布有限公司”。2009年9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共同签署《河北维嘉无纺布有限公司章程》,确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李根以实物出资500.00万元,郭彦梅出资30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以实物出资200.00万元,李维嘉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2009年9月16日,河北冀亿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冀亿祥评字[2009]第007号”《关于对李根拟投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李根以实物出资的2套设备原值共计993.00万元,设备成新率70.00%,评估结果资产净值合计695.10万元。同日,河北冀亿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冀亿祥评字[2009]第008号”《关于对郭彦梅拟投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郭彦梅以实物出资的2套设备原值共计270.00万元,设备成新率75.00%,评估结果资产净值合计202.50万元。2009年9月17日,河北冀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冀祥设字[2009]第0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9月17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1,000.00万元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以实物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2009年9月18日,灵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注册号为1301260000048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3年12月13日,中兴财光华出具中兴财光华(冀)会审字(2023)第03020号《审计报告》,确认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2,238,656.53元。2023年12月14日,中水致远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70051号《河北维嘉无纺布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河北维嘉无纺布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6,453.72万元。2023年12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2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并以经审计的净资产52,238,656.53折合股本10,000,000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2023年12月24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股份公司发起人、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名称、住所地、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股份总额、股份类别等内容进行了约定。2023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2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并以经审计的净资产52,238,656.53元折合股本10,000,000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每股面值1.00元,将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持股比例与原出资比例相同。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有限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自审计基准日至股份公司成立之日产生的权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2024年1月2日,中兴财光华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0301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15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所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2,238,656.53元,折合股本为10,000,000股,余额42,238,656.53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2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取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26694683538C。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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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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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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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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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郭彦梅 |
9,500,000 |
95.00% |
2 |
李维嘉 |
500,0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