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丰源节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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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甘肃丰源节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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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丰源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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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Gansu Fengyuan Water-saving New Material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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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张晓玲,党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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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63720.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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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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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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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党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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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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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李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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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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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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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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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李宗义、鱼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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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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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北滩新型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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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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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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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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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725073553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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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党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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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党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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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36-59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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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36-59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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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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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gsfyjs@gs-fy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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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节水灌溉设备的生产、销售及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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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各种新型塑料管材、管件、滴灌、喷灌等灌溉设备生产销售,节水灌溉系统等管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信息服务,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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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节水灌溉设备的生产、销售及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2016年1-6月、2015年度、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855,867.41元、29,844,635.40元、8,102,971.22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均为100%,主营业务明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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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13年7月4日,甘肃华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甘华会验字【2013】第303号),验证截至2013年7月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党宾原出资510.00万元,臧永芬出资49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3年7月8日,有限公司取得山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为620725200003770。
2014年8月17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1)同意臧永芬将其持有的公司490.00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晓玲;(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部分采取认缴的方式。此次增资后,股东党宾原出资额为2,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股东张晓玲出资额为2,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00%。2014年8月18日,臧永芬与张晓玲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约定臧永芬将其持有的丰源节水有限的490.00万元股权以490.00万元转让给张晓玲。2015年11月20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变更至6,600.00万元,增加部分采取认缴的方式。此次增资后,股东党宾原出资额为3,4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股东张晓玲出资额为3,1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00%。有限公司就此次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5年11月25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公司2014年、2015年两次增资均为认缴出资,并未实际出资,存在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的情况,为规范公司的该等行为,公司于2016年减资。2016年2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00万元减少至实收资本1,000.00万元,减少的5,6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股东党宾原和张晓玲尚未实缴的出资。有限公司就此次减资事项通知了全体债权人。2016年3月2日,有限公司在《张掖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对于此次减资,公司编制了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2016年6月8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2016年6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吸收李伟、张鹏年为公司新股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0万元。党宾原、张晓玲、李伟、张鹏年对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投资450.00万元,经股东协商一致,本次增资价格为1.50元/每元注册资本,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余1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党宾原、张晓玲、李伟、张鹏年的出资额各占注册资本的51%、41.5%、5%、2.5%。党宾原、张晓玲、李伟、张鹏年就此次增资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2016年6月24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甘验字【2016】62030001号),验证截至2016年6月23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出资300.00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1,30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有限公司就此次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山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50735532987。
2016年7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6年0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依据。2016年7月28日,丰源节水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正式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6年08月08日,拟设立股份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决议以2016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14,657,499.34元,按照1.1274995:1的比例折股,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股本13,000,000股,其余1,657,499.34元净资产作为资本公积。2016年8月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62030007号),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的规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股本合计人民币13,000,000.00元。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取得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50735532987。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各种新型塑料管材、管件、滴灌、喷灌等灌溉设备生产销售,节水灌溉系统等管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信息服务,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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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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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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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宾原 |
6,630,000 |
51.00% |
2 |
张晓玲 |
5,395,000 |
41.50% |
3 |
李伟 |
650,000 |
5.00% |
4 |
张鹏年 |
325,000 |
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