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同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河北东方同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东方同信
  • 企业英文名: HeBei Oriental Syntone Chemical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郑宗梅,黄广利
  • 上市代码: 838459.NQ
  • 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8-05
  • 大股东: 郑宗梅
  • 持股比例: 70.74%
  • 董秘: 黄广利
  • 董秘电话: 0317-2217138
  • 所属行业: 批发业
  • 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靳九彦、刘尔奎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任丘市华油东风市场8号楼86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河北
  • 成立日期: 2007-06-06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82662243271A
  • 法定代表人: 金建锋
  • 董事长: 郑宗梅
  • 电话: 0317-2217138
  • 传真: 0317-2281388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2817248386@qq.com
  • 办公地址: 任丘市华油东风市场8号楼86号
  • 邮编: 062550
  • 主营业务: 向客户销售石脑油等化工产品并提供相关运输服务。
  • 经营范围: 批发:甲苯、乙烯[压缩的]、乙烯[液化的]、(二)甲醚、丙烷、丙烯、1,3-丁二烯[抑制了的]、正丁烷,甲醇、苯、苯乙烯[抑制了的]、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乙醇[无水]、丙烯酸甲酯[抑制了的]、丙烯酸乙酯[抑制了的]、丙烯酸正丁酯[抑制了的]、粗苯、1,2-二甲苯、乙基苯(无储存经营)(以上项目有效期至2018年7月13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第3类);销售:聚丙烯、工程塑料;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是一家拥有专业危化品运输团队的石化产品批发商,主营业务为向上游石化生产加工企业或油品销售企业采购石脑油、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等石化产品,通过公司自有物流车队或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最终销售给国内化工产品制造及贸易企业。
  • 发展进程: 2007年5月30日,郑宗梅、郭兰英(郑宗梅之母)共同出资设立了河北东方同信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郑宗梅以货币方式出资900万元、郭兰英以货币方式出资100万元。2007年5月30日,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冀华所验字(2007)第2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河北东方同信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二期于2009年5月30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首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已由各股东于2007年5月29日前以货币缴足。2007年6月6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颁发了注册号为13000021006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6月22日,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冀华所验字(2007)第23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6月21日止,东方同信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2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至2007年6月21日,东方同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全部缴足。2007年7月18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此次变更,换发了注册号为1300000000008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3月20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苏公W[2016]A199号),对东方同信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方同信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14,185,955.05元。2016年3月23日,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经评报字(2016)第007号),对东方同信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东方同信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2,322.73万元。2016年3月25日,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有限公司现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折股10800万股,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差额计入资本公积。2016年3月25日,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6年3月29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了董事、监事,并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2016年3月29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6]B040号)。截至2016年3月29日,股份公司以人民币108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股份总额为10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800万元整,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2016年4月1日,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82662243271A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1、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有关经营计划的实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62.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10%;实现净利润537.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1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418.45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38%;期末净资产1,3955.14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4.00%。2017年,公司仍以石脑油及混合稀释剂为主要销售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249.48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79.64%。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为运输服务,还包括部分建材销售收入及借款利息收入,2017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总计31,135,123.04元,较上一年度增长160.96%。2017年度,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收入呈现较大增长。2、业务、产品或服务的重大变化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2017年度,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没有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客户中,大连永芝贸易有限公司、大连蓝澳油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因合同到期未续约,导致公司2017年度主要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抚顺宏图石化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且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92.87%,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若未来公司不能及时开发新的长期、有效客户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二)行业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F51批发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F5162石油及制品批发”。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F5162石油及制品批发”。未来二三十年内世界和我国的能源生产(供应)结构和消费(需求)结构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化石能源仍将长期成为人类的主要能源,并且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类活动能力和范围的增强,人们对化石产品的需求量将稳步增加,全球石油化工行业将继续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我国对石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国营贸易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管理,无数量限制,由具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后组织进口,目前,拥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有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贸易有限公司等,燃料油还包括另外60多家企业。非国营贸易进口需由企业向商务部申请,由商务部分配下一年进口允许量。由于国内大部分民营石化企业没有进口原油许可,只能通过具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采购石油化工产品。这种行业管制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彻底改变,因此,国内的石油及制品批发行业仍将在较长的时间内稳定发展,公司的相关业务亦将长期发展。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未来公司业务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更多的影响因素,公司需要不断强化自身优势提供综合竞争能力,以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郑宗梅 76,400,000 70.74%
2 黄广利 21,600,000 20.00%
3 郑宗尧 10,000,000 9.26%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