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自主生产药品业务,第三方合作药品业务,原料药业务,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Ⅰ类放射源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Ⅰ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医药企业。
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旗下拥有北京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维奥制药)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病健康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核心产品有易明奥恬苹米格列醇片、新通瓜蒌皮注射液、易明美消丹红金消结片、易明维动啉多潘立酮片等,营销网络遍布全国。
公司始终秉承“简单务实创新共赢”的企业理念,简单做人,务实做事;坚持临床需求为驱动、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现拥有包括多项国内首仿药物专利和获奖专利在内的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及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易明医药及子公司维奥制药先后取得了“西藏科技孵化企业”、“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
近年来,易明医药得益于西藏独特的生物资源优势及国家政策优势,公司发展迅速,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Z002826)。
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核心产品优势,全方位分析和把握市场面临的挑战及机遇,适应国家新的医药体制改革和发展模式,系统化地全面建设优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及运营发展体系。
借助资本市场力量,以“帮助患者战胜疾病,始终维护人民健康”为企业愿景,以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为灵魂,肩负起中国医药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追求卓越,逐步向综合性健康企业迈进。
(一)自主生产药品业务自主生产药品由维奥制药生产销售。
自主生产药品主要有以下5种,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特色药,且全部为2025版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1、适用于糖尿病的第三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2020年4月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6月在第五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
2026年1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我公司米格列醇片在采购目录中。
2026年2月2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米格列醇片中选,采购周期为2026年3月底至2028年12月31日。
本品是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四川名牌产品。
2、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
3、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贝易平®),2018年6月通过一致性评价。
质量标准提升的补充申请于2022年3月7日获得审评。
4、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的多潘立酮片(维动啉®),2019年9月通过一致性评价,2020年8月在第三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
2026年1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我公司多潘立酮片在采购目录中。
2026年2月2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多潘立酮片中选,采购周期为2026年3月底至2028年12月31日。
5、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自产的米格列醇原料、醋氯芬酸原料、蒙脱石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
公司具备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可根据外部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走势,审慎评估并适时开展原料药对外销售业务,以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并创造价值。
(二)药品推广服务业务第三方合作药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卫美佳®)、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卫衡素®)等产品由子公司博斯泰接受上游生产/销售企业的委托在内蒙古区域进行推广。
1、概述2025年,公司经营继续执行董事会战略方针,坚守主业,逐步减少第三方合作产品,深耕自产产品,稳基础,争增长。
在集采已成定局的背景下,要维持存量品种增长,公司战略双线并行:一是通过精益生产和供应链管理,在集采中保持成本优势,守住市场份额和现金流;二是着力探索未被充分满足的细分市场(如老年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寻求新的价值增长点。
在此背景及战略指导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258.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1.57%。
1、营销在医药政策频发多变,集中采购持续深化,各项外部监管加码,三明模式全国试点落地等行业环境下,公司坚定以目标客户为中心,实行分级管理,加强重点客户管理,过程管理精细化,探索未被满足的细分市场,业务深入到处方分析,提高目标客户终端覆盖,得以在集采中保持优势,守住市场份额及现金流。
(1)以目标客户为中心2025年,营销以“目标客户为中心”,通过分层管理精细化策略,降低单一渠道依赖,分散风险,增强应对政策变化的灵活性。
强化提升推广经理专业素养,传递产品临床价值,提高产品在医生和患者的可及性和认可度。
(2)完成集采续标工作2026年1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公司米格列醇片、多潘立酮片在采购目录中。
2026年2月2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米格列醇片、多潘立酮片均中选。
自2025年9月20日首次预告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至2026年初公布中选结果,公司持续跟进集采续标工作,顺利完成米格列醇片、多潘立酮片续标。
此项工作的完成为公司未来三年业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渠道建设:建立零售管理部公司主营产品为处方药产品,以往主营市场倾向于医院终端。
当下,国家政策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化高质量发展。
这为处方药企业深度布局零售渠道提供了绝佳的战略窗口。
零售药店被鼓励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等服务。
这要求药企不仅提供产品,更要提供配套的专业化服务解决方案,与药店共同提升患者健康管理水平。
2025年,公司设立了零售管理部,制定了零售渠道中长期发展策略,规划了与全国及区域龙头连锁、重点单体药店的合作蓝图,实现终端网络的优化覆盖。
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零售渠道管理,公司不仅能有效应对政策与市场变化,更能牢牢抓住处方外流的历史性机遇,在日益重要的零售战场构建起坚实的竞争壁垒,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4)完善专家网络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深化专业赋能的工作目标,重点推进专家网络建设,提升公司产品的学术影响力,增强市场渗透力。
(5)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营销团队的建设,引进具有行业经验和创新思维的人才,促进资源下沉一线,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实施梯队建设计划,培养储备骨干人才;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升全员专业能力。
2、生产(1)增强保供能力为实现“以销定产、以产促销”,公司以“保生产、稳交付”为核心目标,着手构建生产-销售-采购三方协同机制,统筹生产,助力销售,动态协调,高效保障供应链稳定。
本年实现物料零断供,成品交付零延迟。
(2)夯实质量管理公司持续强化系统风险评估和管控,不断夯实质量管理体系,紧抓细节管理、追溯管理和现场管理,各环节始终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原则执行,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稳定的运行。
报告期内,顺利完成官方检查,外部检查合格率100%。
(3)严守安全生产和环保合规红线安全、环保“零”事故,通过国家最高级别检查,无重大隐患缺陷。
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实施闭环管理,检维修及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接受国家应急管理部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隐患条数为被检查企业中最少,安全管理工作获专家认可。
2025年5月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
维奥制药在环保信用评价由“四川省年度评定”转为“成都市动态评价”的新机制下,公司始终保持“诚信企业”评级。
3、财务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执行合规稳健的财务战略,以预算管理为重要工具,开源节流,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持充足的现金流,保证公司财务的安全性。
4、跟进投资项目,减少投资风险针对收购标的博斯泰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于2025年9月顺利完成对博斯泰原股东的追偿工作,通过此次追偿,公司对博斯泰的持股比例由51%提升至100%,博斯泰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4年,开曼彼爱回购了公司投资其所持有的股份,减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20%降至2.01%。
首期减资款400万美元已顺利收回,公司会持续跟进后期减资款项的回收。
5、践行社会责任(1)扶贫公益公司始终牢记社会责任,持续关注社会需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通过实际行动践行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报告期内,公司向西藏那曲市、日喀则市等物资严重匮乏的高海拔贫困地区捐赠现金、生活物资、药品等,为当地群众的健康、生活保障尽绵薄之力。
(2)解决藏区人口就业公司尽力安置藏区人口的就业。
报告期内,西藏拉萨公司累计解决就业人员20人,其中藏族6人。
6、股权激励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40名股权激励对象共授予了38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有效绑定了核心团队与公司的长期利益,为公司长期发展筑牢人才基础。
西藏金罗汉系由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及成都诺迪康三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07年12月4日,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以及成都诺迪康签订《投资协议书》,西藏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西藏康达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成都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各股东的出资分两期缴纳,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的60%,在西藏金罗汉登记设立前缴纳,剩余出资在设立后一年内缴纳。
2007年12月10日,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西藏金罗汉首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大信验字[2007]第528号”《验资报告》。
2007年12月29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藏金罗汉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08年11月9日,西藏金罗汉召开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1)将公司名称由“西藏雪山金罗汉医药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由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缴纳第二期出资200万元,即高帆出资133.48万元、周战出资54.52万元、周强林和彭辉各出资6.00万元。
2008年12月19日,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持股比例缴纳了第二期出资200.00万元。
至此,西藏金罗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已全部缴足。
2008年12月21日,西藏天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天鑫验字[2008]第095号”《验资报告》。
2009年1月14日,易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20日,易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易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5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014年12月12日,易明有限全体股东高帆、华金天马、周战、尚磊、嘉泽创投、天星海容、金小平、庞国强、彭辉、周宏伟、宋民宪、许可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本次整体变更设立的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易明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184,748.97元,按1:0.8929的折股比例折合总股本135,000,000股,剩余16,184,748.9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19日,立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4]第151585号”《验资报告》。
2014年12月12日,易明药业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12月31日,易明有限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周战 | 2025-06-26 | -1680000 | 18.57 元 | 10774900 | 董事 |
| 周战 | 2025-06-17 | -58500 | 24.53 元 | 12454900 | 董事 |
| 周战 | 2025-06-16 | -1848000 | 24.11 元 | 12513500 | 董事 |
| 周战 | 2025-06-10 | -200 | 21.57 元 | 143615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5-11 | -44500 | 11.88 元 | 9315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5-06 | -100000 | 11.79 元 | 9760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5-05 | -10000 | 10.84 元 | 10761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4-29 | -10000 | 10.7 元 | 10861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4-28 | -20000 | 10.55 元 | 10961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4-27 | -5300 | 10.5 元 | 1116100 | 董事 |
| 许可 | 2025-03-31 | -94000 | 11.19 元 | 11214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