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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002936.SZ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BANK OF ZHENGZHOU CO. ,LTD. · 地方国有企业 · 河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上市
上市日期
2018-09-19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注册地
河南
控股股东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
股票代码
002936.SZ

上市信息 以交易所披露为准

企业简称
郑州银行
股票代码
002936.SZ
上市日期
2018-09-19
大股东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2.22 %
董秘
韩慧丽
董秘电话
0371-67009199
所在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李燕;陈炜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来源:最新年报

企业全称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100001699995779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河南
成立日期
1996-11-16
法定代表人
赵飞
董事长
赵飞
企业电话
0371-67009199
企业传真
0371-67009898
邮编
450018
企业邮箱
ir@zzbank.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 / 经营范围 / 公司概况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

管理中牟、新密、鄢陵、扶沟、浚县、确山、新郑7家村镇银行和1家金融租赁公司。

长期以来,郑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根植郑州,深耕河南,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决策链条短、服务网点多、体制机制灵活特点,持续塑造特色化、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目前,郑州银行正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两高四着力”,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将金融活水引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商业规划 来源:招股说明书

郑州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坚定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全面提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

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含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和服务。

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财富管理、银行卡、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和服务。

本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资金回报最大化,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河南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郑州市委“1+7+7+7”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改革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发展根基,提升经营质效。

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

本行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经营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为全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本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定“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职责定位,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发展大局,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紧紧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领域,加大金融供给力度,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深化改革转型,增强发展动能。

本行坚持“对外客户体验第一、对内提升效率第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改革转型为动力,持续推进业务转型、机制创新和管理提升。

强化总分协同、条线联动和资源统筹,不断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经营能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业务锚定提质增效总目标,强化战略统筹引领,深度融入河南省“1+2+4+N”目标任务体系与郑州市“1+7+7+7”工作部署,聚力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质生产力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优化客户分层经营体系、加大优质资产投放,统筹推进特色产业金融实现量质提升,努力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本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支持重点领域建设,营销结算账户开立及资金留存,聚焦服务财政管理,保障民生资金安全运行,稳步推进财政资金管理、住房维修资金等重点业务提质增效,强化综合收益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公司存款规模持续增长,平均付息成本逐步降低。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存款本金余额人民币1,941.2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72.02亿元。

本行坚守本土法人银行初心使命,全力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运用总分联动、过程管理等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省市重大基建、先进制造业、城市更新等关键领域项目建设,持续强化总分行协同,优化线下线上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全力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3,232.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00.43亿元。

本行锚定河南省“两重”“两新”发展布局,靠前对接、提早布局,深度赋能省市重大工程建设,整合投行专业能力与同业合作资源,围绕交通、产业、绿色、科创、新基建五大领域打造综合融资服务,精准保障重大项目长期大额稳定资金供给,报告期内新签约银团业务15笔,规模人民币68.90亿元。

本行精准赋能国企深化改革与地方平台市场化转型,以定制化并购金融服务精准对接地方平台实体化转型核心需求,报告期内顺利完成某集团增资控股并购贷款,为区域产业布局优化注入关键动力,高效推动地方产业资本的合理配置与效能升级。

本行全力护航河南省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新增信用债投资62笔,投资规模人民币69.11亿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本行债券承销业务深耕区域,通过精准拓展客群,深挖潜在服务圈层,成功推动多家发行人完成首次债券发行,有效地为客户减负降本,进一步强化本行在投行领域的专业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本行交易银行业务聚焦供应链金融场景,依托保理、信用证等产品不断拓宽服务半径。

持续开展省市重点产业链调研,深挖客户需求,为产业链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服务,助力稳链强链;迭代优化保理、1+N保理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客户体验;跨境金融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托科技赋能优化系统风控,精准防范操作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为1,400余户产业链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培育新质生产力核心目标,主动融入区域科创发展大局,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差异化审批授权机制,重点针对专精特新贷、科技贷等产品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深化银政业务模式,与当地科技局签订合作协议,丰富本行“科技贷-银政模式”业务;开展县域特色产业研究,打造“一产业一方案、一县域一专案”的场景服务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科技贷款余额人民币333.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0.83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深耕市民金融及乡村金融,着力打造“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乡村管家”四大管家服务,稳步推进零售业务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本金余额人民币3,069.1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350.63亿元;个人贷款总额人民币954.9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5.24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夯实“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从市民日常生活中的本质需求出发,围绕衣、食、住、行、娱等各个领域,完善金融便民服务功能,更好塑造“市民管家”角色。

深耕社区阵地,做实惠民服务。

主动走进社区,开展系列有温度的便民惠民活动。

策划“浓情端午·粽享安康”主题活动,在传承民俗文化中增进邻里互动,营造社区“家”的归属感;常态化开展亲子互动、健康义诊、便民义剪等惠民项目,积极回应市民实际需求,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与可得性。

深化公私联动,拓展核心客群。

“郑惠薪”代发平台进行智能化迭代,升级个税、OA审批、电子合同等模块,丰富代发客户权益活动,为企业及员工提供便捷、高效的薪金融体验。

坚守金融创新,彰显为民本色。

报告期内,本行建立精细化客户服务体系,积极落实金融提振消费政策,创新发行“骐骥系列信用卡”,以市民喜闻乐见的“生肖”元素为出发点,打通文旅、出行、商超、餐饮等民生脉络,提升居民百姓金融可得性;信用卡业务围绕客群建设、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客户体验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打造普惠金融特色品牌服务,扎实推进零售资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普惠客群。

与信贷担保公司合作,扩大客户营销范围;上线商圈市场专案,面向行内认可的专业市场,通过“分支行调研+总行评级+线上审批”标准化评级、审批模式,为市场内稳定经营的商户提供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额度及利率,持续拓宽普惠服务覆盖范围。

助力消费升级,推广无纸化开发。

消费信贷产品新增MGM推荐、中间N天免息券等功能,优化额度测算、准入规则等产品政策,建立电销标签体系,通过智能外呼+人工电销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标签客群开展分层触达、精准营销。

住房按揭业务优化系统业务申请及合同签订字段内容,方便客户经理系统录入及内容修改,提升进件效率。

加大市场拓展,覆盖多个领域。

持续推进专业市场、特色产业及品牌经销商备案,目前全省已完成75家备案,覆盖服饰、果蔬、家居等多个领域。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人民币550.77亿元,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客户数80,064户。

报告期内,本行锚定财富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践行“对外客户体验第一、对内提升效率第一”核心经营理念,持续夯实“郑好财富”品牌,坚定落地“做优产品、做深经营”转型策略,实现财富管理综合服务质效提升。

丰富产品货架体系。

紧扣客户全生命周期财富保值、增值、传承核心需求,持续拓宽机构合作版图,迭代优化优质财富产品供给。

目前,“郑好财富”已构建覆盖现金管理、稳健固收、固收增强、权益投资、保障传承、另类投资六大品类的完备产品矩阵,品类布局均衡、风险层级完善,可精准匹配不同风险偏好、不同投资周期客户的差异化资产配置需求。

强化投研赋能体系。

持续夯实投研核心能力,常态化开展大类资产走势研判与市场趋势分析,将专业投研成果深度融入客户资产规划、配置建议全流程,有效提升客户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助力客户实现资产稳健增值。

深化分层客户经营。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深度精细化经营驱动财富业务价值增长,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理财目标,细化客群分层分级管理体系,针对不同客群定制差异化经营策略、资产配置方案及产品推荐体系,推动业务模式从传统“产品销售型”向精细化“客户经营型”深度转型。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乡村金融服务质效,提升乡村振兴综合专业服务能力,打造“乡村管家”特色金融服务品牌,全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逐步构建县域市场的竞争优势。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能力。

持续完善乡村金融支付服务能力,提高农村普惠支付服务站点运营效能,紧扣农村群众日常消费、生活服务等多元场景推进“惠农站点+”场景生态搭建,为农村居民提供精准适配、便捷高效的综合便民服务。

优化乡村金融客户体验。

持续推广乡村振兴主题借记卡,落实五项费用减免优惠,推出刷卡满减等多项惠农专属惠民活动;常态化下沉乡村开展反诈警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持续提升农村居民金融认知水平,帮助群众甄别电信诈骗、虚假金融信息,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行为,稳固农村金融市场秩序。

以有温度、负责任的金融服务树立品牌口碑,夯实品牌形象,塑造专业可信、扎根乡土的乡村金融特色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金融市场业务紧紧围绕本行战略部署,强化策略摆布与风险研判,坚持稳健经营,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负债成本有效压降,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与本行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化货币市场分析研判,在筑牢流动性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多元化融资路径,动态优化负债期限结构,多措并举压降融资成本,全面支撑本行资金平稳、高效运转。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641.13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8.1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726.67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9.93%。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稳健底色与专业投研双轮驱动,深化宏观与利率走势研判,动态调整账户结构与久期策略,以高质量固收资产为锚,审慎谋求风险收益匹配,推动资产组合质效齐升。

同时,本行进一步依托“南向通”渠道,稳步布局离岸人民币资产,收益结构更趋多元均衡。

在同业合作方面,纵向深化重点客户优势互补,横向联动对公、零售综合服务能力,搭建多层次同业合作生态圈,拓展多元合作场景与产品体系,持续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348.2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2.16亿元,降幅0.09%;其中,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1,958.63亿元,同比增长7.83%;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389.61亿元,同比下降27.04%。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总行,在河南省内设立14家分行,分别是:南阳分行、新乡分行、洛阳分行、安阳分行、许昌分行、商丘分行、漯河分行、信阳分行、濮阳分行、平顶山分行、驻马店分行、开封分行、周口分行和鹤壁分行,开设182家支行及1家专营机构。

同时,本行设立207家在行及离行自助设备网点,稳步推进自助设备网点智能化迭代升级,持续提升线下自助金融服务体验。

个人渠道本行手机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线上流程优化、服务功能丰富、客户体验提质、交易安全升级四大维度深耕精进,为客户构建一站式综合金融生活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手机银行累计签约客户数452.27万户。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开展优质的客户服务工作,95097客服热线提供服务44.96万次;同时,通过文本信息和视频语音等方式,开展智能化客户服务77.46万次,高效解决客户诉求。

对公渠道本行严格恪守“对外客户体验第一”的优质服务宗旨,紧跟数字经济发展浪潮,深度锚定企业数字化升级、现代化经营的核心诉求,系统性推进对公电子渠道体系搭建、功能迭代与流程体验优化。

依托成熟完善的线上渠道,不断拓展、迭代多元化金融业务应用场景,精准洞察企业日常经营、资金统筹过程中的各类财资管理难点堵点,充分研判企业各发展阶段的差异化经营诉求,分层分类定制覆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财资管理解决方案,助力企业落地业财融合体系,持续降低企业运营管理成本、提升资金统筹效率,全面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电子渠道累计服务客户规模已突破12.59万户,市场认可度、行业覆盖面与品牌影响力稳步攀升。

发展进程 企业历史沿革

1995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郑州市开展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复[1995]292号),原则同意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郑州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方案》。

1996年5月8日,郑州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分行上报《关于筹建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的请示》(郑合银组字[1996]3号),以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郑州城市信用合作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验收小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认定了48家城市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结果。

1996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筹建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6]198号),同意筹建本行。

1996年8月5日,48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代表以及新入股股东达成了《郑州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郑州市财政局、48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以及14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郑州城市合作银行。

本行设立时拟定的股份总额为452,759,88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其中,48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以经资产评估确认后的48家城市信用社的可分配净资产折价入股,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入股。

1996年8月6日,郑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郑会内验字[96]第40号),对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筹)申请的注册资本予以审验。

根据该验资报告,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筹)申请的注册资本为452,759,882元。

其中,郑州市地方财政以货币资金认股102,000,000元,48家城市信用社原有股东认股254,759,882元,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股96,000,000元。

1996年8月6日,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情况的报告》、《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199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245号),同意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章程》。

1996年8月23日,本行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许可证号:D10014910006)。

1996年11月16日,本行取得河南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69999577-2-2)。

2015年8月2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郑州银行历史沿革等情况的承诺书》,确认“郑州银行的设立系依据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进行的,依法进行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手续和资产转移等手续,并已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郑州银行的设立过程整体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资产也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潜在的重大权属纠纷等情况”。

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时承诺,“如郑州银行今后发生与历史沿革中产权变动引起的纠纷或其他问题,郑州市政府负责解决”。

2015年9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事宜的函》(豫政函[2015]110号),确认“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历次注册资本增减、其他股份变动等情况总体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纠纷或潜在重大纠纷,并对郑州市政府的审核意见予以确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时承诺,“如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后发生因历史沿革中产权变动引起的纠纷或其他问题,将责成郑州市政府协调解决”。

本行设立时,名称为郑州城市合作银行。

2000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具《关于同意郑州城市合作银行更名迁址的批复》(济银复[2000]64号),同意郑州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核发了更名后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许可证号:D10024910002)。

2000年12月17日,河南省工商局换发了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豫工商企4100001002856)。

2009年9月11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郑州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9]342号),同意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郑州银行”。

2009年9月21日,河南银监局核发了更名后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036H241010001)。

2009年10月10日,河南省工商局换发了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5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