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佛光发电
-
企业英文名:
Zhengzhou Foguang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雷红红,张钧
-
上市代码:
874150.NQ
-
注册资本:
1054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4-01-18
-
大股东:
雷红红
-
持股比例:
76.66%
-
董秘:
王瑞智
-
董秘电话:
0371-67982828
-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郑小强、朱娟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郑州中原区高新开发区冬青街50号
-
注册地:
河南
-
成立日期:
1995-09-14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268075150H
-
法定代表人:
雷红红
-
董事长:
雷红红
-
电话:
0371-67982828
-
传真:
0371-67847222
-
企业官网:
www.zzfoguang.com
-
企业邮箱:
fgfd517@zzfoguang.com
-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50号
-
邮编:
450001
-
主营业务:
智能电源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经营范围:
多功能电源车、特种汽车改装、发电机组、电源拖车、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源拖车改造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专用汽车、挂车、发电机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检测及维修;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品研制、生产及销售;特种车辆改装及大板方舱、电子方舱研制、生产及销售;混合动力-电推进系统、特种电源、储能系统研制、生产及销售;柴油机专用油、电线电缆、发电机组配件、通信产品的销售;机房降噪的设计及处理;环保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企业简介: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源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多个系列型号的发电机组、方舱电站、拖车电站、特种电源车和铝-空电站等,同时公司还从事特种车辆及特种方舱的设计、加工制造业务。
智能电源装备作为武器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的电力供应系统和备用应急电源,广泛应用于军工、通信、应急管理、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金融和建筑等众多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行业领域。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军工和通信领域,并积极向应急管理、石油化工和建筑等行业拓展。
在军工领域,公司作为我国军工智能电源装备领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和相关解决方案在军工领域主要运用于武器系统、通信指挥、技术保障等领域的电力供应系统,已有多个型号产品完成定型并列装于军用武器装备,产品覆盖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等多个军种及中国电科、航天科工、中国兵装、航空工业和航天科技等大型军工集团。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公司主要产品技术和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军用智能电源装备市场拥有突出的行业地位,《军用发电机组目录(2022版)》收录了十余个功率段军用发电机组,公司各个功率段发电机组综合排名均为第一。公司产品随某型地空导弹武器系统、某型预警雷达系统等武器装备参与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等重大军事活动,受到中央军委和多个军兵种相关单位的赞誉。
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科技企业,以强大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公司建有“车载动力电源综合集成与测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院士工作站”、“河南省金属燃料电池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等研发机构和平台。公司多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三等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和“河南省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等多项科技殊荣。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已授权专利449项(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320项、外观设计专利90项),在申请专利116项,参与制定了《自动化内燃机电站通用技术条件》(GB/T12786-2021)等6项国家标准、6项国家军用标准和《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YD/T502-2020)等14项行业标准,推动了国内智能电源装备行业的发展。
-
发展进程:
1995年8月,雷红红、雷方签署《郑州佛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章程》,设立郑州佛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雷红红以货币形式出资40.00万元,雷方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80.00%和20.00%。1995年9月14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佛光内燃机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2680751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6年11月5日,佛光内燃机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郑州佛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变更为“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1996年11月13日,公司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680751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股东会,到会股东一致同意:(1)公司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制改造;(2)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资产状况进行审计;(3)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评估机构,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资产状况进行评估;(4)同意对本次股东会豁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在召开前15日通知股东并召开股东会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郑州佛光有限设备有限公司改制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批准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409号),截至2021年9月30日,佛光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约为17,233.45万元。2022年2月23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其资产及负债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1017号),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佛光有限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约为40,294.56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股东会,到会股东一致同意:(1)拟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其享有的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等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依法承继;(3)股份公司暂定名为“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并以该名称办理名称预核准事宜;(4)根据以2021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经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233.45万元,同意该《审计报告》报出;(5)根据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对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资产评估结果,经该评估机构确认,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0,294.55万元,同意该《评估报告》报出;(6)同意以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额人民币17,233.45万元,按比例折合股份10,5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超出认购股份部分列为资本公积。折股后原股东各自持股比例不变;(7)同意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8)同意根据整体变更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9)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永久存续;(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期限至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经理后自动终止职权;(11)待整体变更筹备工作完善之时,现有各股东应签署《发起人协议》就整体变更事宜进行约定;(12)同意公司全体董事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全权负责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相关事宜;(13)同意对本次股东会豁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在召开前15日通知股东并召开股东会的规定等相关议案。2022年3月10日,佛光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佛光有限经审计确认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公司净资产值约为17,233.45万元,全体发起人将其在佛光有限拥有的权益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全部投入股份公司,其中10540.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10,5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为10,540.00万股。2022年3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09号),经其审验,截至2022年3月10日,佛光发电(筹)已将佛光有限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7,233.45万元投入注册资本,按比例折合股份总额10,5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0,540.00万元,由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别持有,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2022年3月10日,佛光发电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费用的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及折股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3月11日,佛光发电取得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268075150H)。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雷红红 |
80,800,000 |
76.66% |
2 |
张钧 |
20,200,000 |
19.17% |
3 |
郑州高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限合伙) |
3,000,000 |
2.85% |
4 |
郑州佛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0,000 |
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