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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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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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成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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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NingXia Chengfe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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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杨丽娟,丁晓龙,丁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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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1218.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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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6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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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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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丁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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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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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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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951-46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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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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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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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张磊、李晓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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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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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宁夏灵武市羊绒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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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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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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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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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71505025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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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丁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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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丁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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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51-46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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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51-4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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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nxch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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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nxcfg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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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宁夏灵武市羊绒产业园区黄河路与嘉源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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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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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毛皮深加工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羊绒分梳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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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土畜产品、服装服饰、皮草、床上用品的加工及销售;羊绒原料的收购、加工及销售;无毛绒、毛条、羊绒衫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新产品开发(仅限以上项目的新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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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毛皮深加工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羊绒分梳及销售。公司产品主要是毛皮加工制品及羊绒产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滩羊毛皮及其他动物毛皮加工及销售,并以此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2012年,公司利用所处羊绒产业园区的优势开展羊绒分梳业务,实施多元发展,以平衡公司利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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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有限公司设立
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由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与香港申菱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3月26日,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与香港申菱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外合资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合同书》和《中外合资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双方成立合资经营企业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香港申菱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0万元,以机械设备出资17万元,以厂房出资45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0万元,合计出资人民币16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001年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计划委员会出具灵计发【2001】044号《关于宁夏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书、章程的批复》,批准了《中外合资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合同书》和《中外合资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章程》。
2001年4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宁字【2001】001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设立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8日,有限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
其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宁总字第000518号,住所为宁夏灵武市南街,注册资本为2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丁生国,经营范围为土畜产品的加工、销售及新产品开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12001年8月2日,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青铜峡分所出具了宁永青〔2001〕049号《验资报告书》,确认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16万元。
2、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公司类型变更
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以下决议:香港申菱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2日,香港申菱有限公司与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持有的公司25%股权无偿转让给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12月7日,宁夏竞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宁律见字(2010)第21号《律师见证书》,确认该份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符合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章程,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2010年12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颁发了编号为“宁商(资)发【2010】309号”的《关于中外合资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变更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股东香港申菱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股东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合资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合资公司的合同、章程即行终止;2010年8月13日颁发的“商外资宁字【2001】0010号”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予以缴销。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20日,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80%出资额转让给丁生国,将其持有的公司10%出资额转让给丁生军,将其持有的公司10%出资额转让给丁生明,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同日,灵武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丁生国、丁生军、丁生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确认。
2010年12月26日,公司就第一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元,其中丁生国新增货币出资727.20万元、丁生军新增货币出资278.40万元,丁生明新增货币出资278.4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1年1月12日,宁夏昊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宁昊源验字〔2011〕第092号《验资报告书》,验证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1284万元。
2011年1月13日,公司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2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丁生国将持有的公司10%出资额即150万元无偿转让给杨丽娟;丁生军将持有的公司10%出资额即150万元以150万元转让给杨丽娟,将其持有的公司5%出资额即75万元以75万元转让给丁晓龙;丁生明将其持有的公司15%出资额即225万元以225万元转让给丁晓龙,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4年2月10日,丁生国、丁生军、丁生明分别与杨丽娟、丁晓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确认。截至2014年5月21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已支付完毕。
2014年3月19日,公司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股份公司设立
2014年3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拟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所涉事项进行审计与评估;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名称为“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京永审字(2014)第1461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5,058,600.70元。
2014年4月1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06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2月28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169.12万元。
2014年4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净资产15,058,600.70元折股15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丁生明、丁生军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截止至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净资产15,058,600.70元折合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
2014年4月11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京永验字(2014)第2106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4月11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筹建工作报告、设立费用报告、整体变更的议案、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4年4月16日,股份公司经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并领取了注册号为640000400000837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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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4.41万元,降幅22.35%;净利润实现441.44万元,降幅14.28%。1、本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299.40万元,降幅22.35%,因受国际经济贸易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出口贸易额有所减少。2、本年度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115.87万元,降幅22.93%,因营业收入的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但是降幅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主要是因为部分主要原料价格有所下降以及公司产品节能升级致使成本下降所致。3、本年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减少281.38万元,降幅55.6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减少和公司购进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影响所致。4、本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3.54万元,降幅14.28%,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度的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金有所增加。5、本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52.76万元,增幅37.73%,主要原因是购买部分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和购买数量的增加所致。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04.91万元,降幅45.06%,其原因为:一是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二是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093.30万元,其原因为筹资性现金流出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减少。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83.31万元,其原因为投资性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围绕“管理创新,延伸产业链,创民族品牌,加快民族经济的发展”为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引进中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在不断深化现有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新产品研发的力度,瞄准目标市场客户,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搭建销售平台,疏通销售渠道,组建销售团队,线上线下,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份额。公司克服了市场疲软的影响,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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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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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丁生国 |
30,580,200 |
48.54% |
2 |
丁晓龙 |
9,660,000 |
15.33% |
3 |
杨丽娟 |
9,555,000 |
15.17% |
4 |
吕凌云 |
3,206,700 |
5.09% |
5 |
深圳智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57,000 |
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