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包装”)是国内快速消费品金属包装的龙头企业,国内金属包装领域的领导者和行业标准制定者之ー。
2015年6月11日,宝钢包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1968)。
2018年1月15日,宝钢包装纳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体系,由中国宝武直接管理。
宝钢包装致力于为食品、饮料等快速消费品提供金属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主营业务包括金属易拉罐及配套易拉盖和包装彩印铁产品的生产制造;主要服务于全球碳酸饮料、啤酒品牌和国内知名茶饮料及食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快消品牌客户建立了长期、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宝钢包装以成为先进包装材料创新应用的引领者为愿景,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快消品包装业务。
实施“内外联动”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产能布局,在国内各区域形成规模最大、布局优、辐射广的金属包装制造、销售与服务网络;积极践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国际化发展,连点成线、织线成网,形成东南亚“3国4基地5产线”布局;创新宝武先进材料在包装领域的应用,为用户提供先进包装应用综合解决方案,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团结全体员工,坚持“四化”发展方向和“四有”经营原则,以算账经营为核心,以精益运营为抓手,深化“一总部多基地”管控模式,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公司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业务发展稳步攀升,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东南亚区域业务快速增长;自主研发的自起泡易拉罐填补国内空白并实现商业化上市,成为创新标杆;积极践行集团绿色低碳理念,率先实现国内已投运子公司“绿色工厂”全覆盖,成为金属包装行业唯一获此成就的企业。
2025年,公司国内外核心业务持续增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2026年公司总体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业务布局,巩固国内领先地位,深耕海外市场;二是完善治理体系,优化“一总部多基地”管控模式;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攻关核心技术;四是强化对标提升,深挖降本增效潜力;五是深化数智化转型,实现全链条智能协同;六是压实安全环保责任,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七是加强合规管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八是优化绩效薪酬激励机制,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
公司系由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原包装有限的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其所持有的包装有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9,516,059.66元按1:0.685385871的折股比例折为5亿股,整体变更设立而来。
2010年10月15日,宝钢集团下发了宝钢字[2010]267号《关于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暨整体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包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上市的方案。
2010年12月13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10)第337号《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包装有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78,664,225.78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0月31日。
2010年12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00088),完成了对上述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手续。
2010年12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478号),同意包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包装有限净资产729,516,059.66元,根据发起人协议,按照1:0.68538587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0,000万股,其中宝钢金属持有49,000万股,占总股本的98%,宝通制品持有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
2010年12月27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0]第070013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了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3000546080号)。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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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卫东 | 2024-10-07 | 20000 | 5.5 元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