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晟事美安
  • 企业英文名: AmSafe Sunshine Industries (Shanghai)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鲍启明,鲍长新
  • 上市代码: Q240163.NQ
  • 注册资本: 3486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鲍长新
  • 持股比例: 37.75%
  • 董秘: 赵利苗
  • 董秘电话:
  •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田新宇、倪函蕾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工业路1288号5幢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上海
  • 成立日期: 2007-07-16
  • 组织形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64328383Q
  • 法定代表人: 鲍长新
  • 董事长: 鲍长新
  • 电话: 021-57486735
  • 传真: 021-57486611
  • 企业官网: www.amsafeworld.com
  • 企业邮箱: carolzhao@amsafeworld.com
  • 主营业务: 手动剃须刀和刮毛刀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工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刀具销售;刀具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仪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手动剃须刀和刮毛刀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手动剃须刀和刮毛刀等相关系列产品,包括手动剃须刀成品、刮毛刀、刀柄、刀头及相关产品配件等。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公司现已建立一套完整的产品产出流程,该流程覆盖了产品设计、制造以及销售的所有环节,并构建了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随着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的生产规模正日益扩大,产品创新能力在逐步增强,品牌影响力亦在不断上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37项专利,其中,2项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0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先后荣获“上海市品牌培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多次获得创新科技、文明企业等殊荣。
  • 发展进程: 晟事有限系由上海晟事绩业刀片有限公司、鲍长新、鲍启明和周勇民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上海晟事绩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2007年6月28日,上海晟事绩业刀片有限公司、鲍长新、鲍启明和周勇民召开晟事有限股东会会议,通过《上海晟事绩业实业有限公司章程》,并通过关于晟事有限注册资本150万元分两期缴付的决议。2007年7月6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华会验字[2007]第1242号),对上海晟事绩业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时各股东首次出资予以验证,确认截至2007年7月5日,上海晟事绩业实业有限公司(筹)已收到上海晟事绩业刀片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万元,鲍长新货币出资9万元,鲍启明货币出资9万元,周勇民货币出资9万元,合计人民币30万元。2007年7月1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核准晟事有限成立,并向晟事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10月18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对晟事有限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喜上专审字[2012]第0011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晟事有限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028,615.14元。2012年10月25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晟事有限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中新评报字(2012)第0171号)。评估报告确认,晟事有限2012年9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为1,917.86万元。2012年10月28日,鲍长新、鲍启明、周勇民、潘狄春、王有高、袁慧敏、赵利苗、吴春军、聂凯云签署《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晟事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1,6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就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2012年10月28日,晟事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晟事有限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7,028,615.14元,按照1.0643:1的比例折股为1,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16,000,000元,大于股本部分1,028,615.14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7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上验字[2012]第00136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11月17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晟事有限净资产折合为股本总额人民币1,600万元。2012年11月18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同意设立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2年12月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股份公司设立,并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6000815282)。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