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华塑股份
  • 企业英文名: Anhui Hwasu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600935.SH
  • 注册资本: 350740.1812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1-11-26
  • 大股东: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 47.12%
  • 董秘: 毕刚
  • 董秘电话: 0550-2168237
  •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熊明峰、汤小龙、张志伟
  • 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 概念板块: 化学原料 安徽板块 低价股 沪股通 预亏预减 机构重仓 降解塑料 氢能源 国企改革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安徽
  • 成立日期: 2009-03-30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686874334U
  • 法定代表人: 路明
  • 董事长: 路明
  • 电话: 0550-2168237
  • 传真: 0550-2168888
  • 企业官网: www.hwasu.com
  • 企业邮箱: board@hwasu.com
  • 办公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 邮编: 233290
  • 主营业务: 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陆地管道运输;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企业简介: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坐落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大型氯碱化工企业,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试点企业、“安徽省十大优秀创新企业”、“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公司大型盐化工项目是安徽省“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振兴皖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协同处置“绿色”水泥、石灰等。未来,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综合经济实力更强,迈上发展新台阶。氯碱化工主导产业巩固提升,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支持产业优势彰显,形成更具有活力、更具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体系,公司生产效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经济效益持续稳步提升。
  • 发展进程: 发行人于2009年3月30日由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等4名发起人发起设立。 发行人系由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等4名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行人系发起设立,并以货币资金和采矿权进行出资。2009年3月28日,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滁鸿会验字〔2009〕043号),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3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2,0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7,000.00万元,以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资15,000.00万元。2020年2月18日,容诚会所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032号),对公司注册资本从成立至增加到150,000.00万元的实缴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验证,确认华塑股份各发起人已足额缴纳了所认缴的出资。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的相关批复文件要求及发起人协议约定,东兴盐化将其拥有的位于定远县的盐矿采矿权中划出5亿吨岩盐资源作价15,000万元向华塑股份进行出资。因采矿权分割及转让程序复杂等原因,东兴盐化用于出资的该部分采矿权未能在华塑股份设立验资时及时过户至华塑股份名下。为此,东兴盐化及华塑股份先后开展了委托相关机构编制矿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办理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及备案、申请矿区范围划定分割、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等一系列工作,至2017年1月20日东兴盐化用作出资的采矿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华塑股份取得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起人上述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2017年1月20日,东兴盐化用于出资的采矿权分割及转让过户工作完成,华塑股份采矿权证书申领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C3400002010066120069708)。为确保华塑股份未来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东兴盐化在公司设立时即将该部分盐矿资源交付给华塑股份实际占有并使用。就前述事项,东兴盐化出具了书面说明:“为确保华塑股份未来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我公司在华塑股份2009年设立时即将该部分盐矿资源交付给华塑股份实际占有并使用。我公司与华塑股份未因采矿权事项产生任何纠纷与争议”。就上述采矿权交付情况,滁州鸿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滁鸿会[2009]043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3月27日,东兴盐化与华塑股份(筹)于2009年3月27日就出资的采矿权办妥了有关财产权交接手续。2020年2月18日,容诚会所对上述《验资报告》(滁鸿会[2009]043号)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032号),确认华塑股份各发起人已足额缴纳了华塑股份发起设立时所认缴的出资。就上述采矿权交付使用情况,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证明,证实东兴盐化用于出资的盐矿采矿权在华塑股份设立时即将该部分盐矿资源交付给华塑股份,自华塑股份设立至2017年1月办理完毕采矿权权属证书期间,一直由华塑股份实际占有并使用。东兴盐化用于出资的盐矿资源在公司设立时即实际交付给公司,并由公司按照整体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安排进行使用。其中,2010年10月开始矿区配套土建工程、安装等建设工作;2012年8月,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开展了采卤一期工程试生产工作并依据资源税征收的相关规定开始缴纳该矿区的盐资源税。东兴盐化用于出资的采矿权在公司设立时即交付给公司实际占有并使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与产权纠纷,亦未因采矿权事项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与争议,也未因占有并使用上述采矿权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采矿权权属证书延期办理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采矿权权属证书办理延迟的事项已得到补正,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005年2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专题会议,决定推进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2009年3月30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工商局依法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7月7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第二期实收资本54,000.00万元出资到位,其中,淮矿集团出资42,000.00万元,皖投集团出资6,000.00万元,马钢集团出资6,0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2、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相关内容。2010年7月21日,华塑股份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8月9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第三期实收资本54,000万元出资到位,其中,淮矿集团出资42,000万元,皖投集团出资6,000万元,马钢集团出资6,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2、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相关内容。2009年5月11日,中国成达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意关于中国成达出资参与淮矿集团盐化工项目。2009年8月7日,中国成达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出资参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盐化工项目的批复》(中国化学股份发〔2009〕217号),同意中国成达受让华塑股份股权。2009年9月10日,淮矿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成达转让淮矿集团持有的华塑股份18,000万股股份(12%的股权)。2009年10月20日,华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淮矿集团将其持有的华塑股份12%股权转让给中国成达,转让股份数为18,000万股。2009年11月3日,淮矿集团和中国成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华塑股份105,000万股股份中的18,000万股股份,即1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成达,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00万元。同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章程修正案,相应修改了章程中关于公司股东、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相关内容。2010年11月3日,淮矿集团出具《关于成达公司受让华塑公司部分股份转让款付清的函》,确认截止2010年9月底,中国成达已经将18,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全部付清。2011年5月24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工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经马钢集团2015年1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马钢集董决〔2015〕2号),马钢集团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马钢投资,并将其持有华塑股份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马钢投资。2017年7月10日,华塑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议案》等议案。2017年9月30日,中联国信以2017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塑股份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中联国信评报(2017)第177号)。2018年7月19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无为华塑及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10月29日与关联方淮鑫租赁发生两笔融资租赁业务,前述关联交易未按照交易发生时适用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就前述关联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补充确认,确认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已得到切实、有效的弥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未因此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9月,华塑股份与淮矿集团、定远国资、建信金融,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334元/股。华塑股份本次增资合计增发749,625,187股。其中,淮矿集团本次认购337,331,334股,投资额450,000,000元;定远国资本次认购74,962,519股,投资额100,000,000元;建信金融本次认购337,331,334股,投资额450,000,000元。2019年9月20日,华塑股份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9月24日,三重一创与皖投工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三重一创将其持有的华塑股份全部股份转让给皖投工业。
  • 商业规划: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两眼向内,苦练内功,顶住市场经营压力,牢牢守住安全、环保、信访、廉洁底线,一手抓生产,一手忙建设,全力推动“576”年度总体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一)坚持安全第一,筑牢发展根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抓三基、强三专、提三力”的安全总体思路,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聚焦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外委人员作业,严格“两重点一重大”和“四个特殊”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层级安全责任,巩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应急能力。(二)坚持绿色发展,厚植生态底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创建两个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10/183坚,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推进重点环境治理工程,VCM车间废气收集治理提标改造项目、乙炔车间氨治理项目顺利投产运行,完成无为华塑绿色矿山创建申报。重点推进无为华塑打鼓矿区生态修复,实现了环保“四零”目标,完成热电分公司标准化废气处理示范点和机械动力厂标准化污水处理站创建,各级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效果持续巩固。(三)坚持稳产降耗,强化产销协同。紧握生产主动权,抢抓生产“黄金季”,强化上下游装置协同联动,生产态势不断向好。严抓生产管理,加大非计划停车考核力度,组织老旧离子膜更换,完成固碱包装线改造,新增液氯液化机组,烧碱产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日产量突破1530吨。高效组织年度装置大修,集中消除了装置运行存在的安全环保隐患,解决了制约负荷提升的“瓶颈”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重点生产环节控制,各项管控取得积极成效。上半年,实现了稳产降耗,生产质效同比有了大幅提升。(四)坚持效率效益,持续提质增效。精准推出一揽子政策包,狠抓供销两头降本,深挖内部空间增效。严控外委费用,实施业务外包专业化管理,推进生产服务类业务大整合,设置招标控制价,外委费用进一步降低。严格电力成本控制,制定电力成本管理办法,按照“峰段多发电、光伏多出力、谷段多用网”原则,避峰填谷开展卸车、补料、计划性检修等间歇性生产活动,降低用电成本。推进趋势营销,加强市场分析和行情研判,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购销节奏,努力增收创效。上半年,实现了阶段性攻坚目标,经营形势持续向好。(五)坚持做优做强,积蓄新质动能。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扎实推进“双百企业”改革专项工程,不断巩固深化公司治理,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坚持数“智”赋能,制定《华塑股份智能工厂建设规划》,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有序推进老旧设备更新置换,提升现有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新项目建设,顺利实现三氯氢硅项目投料试车和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开工,PBAT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加大高企维护力度,全力推进无为华塑高企复审。累计开展研发项目20项,获得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与化工研究院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不断增强科研创新能力。(六)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践行“345”党建工作思路,持续深入开展“5+6”党建提质行动,推动党建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逐条学习《条例》,分别走进新四军纪念林、合肥淝河监狱、淮北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纯正学风带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心走实。大力选拔使用年轻优秀干部,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五责”联动,开展“两个领域”和“两大”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推动干部作风效能持续提升。用心用情落实“六件实事”,民生福祉稳步改善。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 4.81%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