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利柏特
  •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Libert INC.
  • 实际控制人: 沈斌强,沈翾
  • 上市代码: 605167.SH
  • 注册资本: 44907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1-07-26
  • 大股东: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40.85%
  • 董秘: 于佳
  • 董秘电话: 0512-89592521
  •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杨建平、胡晓辰
  •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
  • 概念板块: 专用设备 江苏板块 氢能源 工业4.0 核能核电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江苏
  • 成立日期: 2006-10-20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933479519
  • 法定代表人: 沈斌强
  • 董事长: 沈斌强
  • 电话: 0512-89592521
  • 传真: 0512-82008877
  • 企业官网: www.cnlbt.com
  • 企业邮箱: investor@cnlbt.com
  • 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
  • 邮编: 215636
  • 主营业务: 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以及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维保等各类工程服务
  • 经营范围: 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机械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工程技术研发,ASME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料、电气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大虹桥国际商务中心,成员公司包括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公司采用高效的数据化管理和先进的生产工艺以控制产品的质量和进度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得到了客户的好评、同行的尊重、社会的认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基础管理细致,专业技术全面,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积累了丰富行业经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业务范围涵盖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工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维保等)。
  • 发展进程: 利柏特有限系发行人的前身,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系由中方法人上海利柏特设备安装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设备”)、外方法人东侨国际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6年11月16日,无锡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金会师验字(2006)第131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11月15日,利柏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93.84万美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利柏特设备以等值人民币出资,东侨国际以美元现汇出资。2007年11月15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验字(2007)第23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3月9日,利柏特有限已收到利柏特设备缴纳的注册资本43.56万美元,利柏特设备以等值人民币出资。2009年2月4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保(生)发[2009]5号《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利柏特有限注册资本从720.00万美元增加至1,200.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利柏特设备出资336.0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出资182.00万美元,其余以其在利柏特有限获得的利润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股东东侨国际出资144.0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78.00万美元,其余以其在利柏特有限获得的利润以人民币方式出资等事项。2009年4月7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验字(2009)第14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4月3日,利柏特有限已收到变更后的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66.90万美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46.90万美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220.00万美元。2010年4月10日,利柏特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东侨国际将其持有利柏特有限5.00%的股权转让给华瑞投资,并修改相应公司章程。同日,东侨国际与华瑞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利柏特有限5.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50.00万元。2010年7月28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核建发[2010]191号《关于投资参股利柏特公司的批复》,同意中核二三投资参股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名称)。 2010年10月20日,利柏特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原有限公司改制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整体变更为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5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苏商资[2011]8号《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发行人股份制改制等事项。根据华瑞投资与东侨国际于2010年4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第4.1条约定:“目标公司未能按预期在2014年之前上市,则股权出让方有权向股权受让方按本协议第2.2条之价款回购股权”,2014年1月28日,华瑞投资与东侨国际签订《股权回购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华瑞投资将其持有利柏特股份5.00%的股份以1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侨国际,经双方协商确定实际转让价款为170.00万元。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共计增发人民币4,771.00万元,增发4,771.00万股,全部由新增股东医工投资和境内63名自然人以人民币出资,并于2015年12月20日签订了《增发协议书》。2018年6月19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核建发[2018]138号《关于减持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中核二三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利柏特股份3.68%的股权。2018年6月20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核建发[2018]94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减持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意中核二三转让上述股权事宜。 利柏特有限于2011年1月改制设立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提升发行人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16年1月,利柏特股份收购利柏特工程100.00%股权,利柏特工程收购利柏特建设100.00%股权。本次重组前,利柏特股份、利柏特工程、利柏特建设的控股股东均为利柏特投资,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重组前,利柏特投资、启格投资、希瑞投资、医工投资分别持有利柏特工程60.00%、20.00%、15.00%和5.00%的股权;利柏特投资、杨清华分别持有利柏特建设90.00%、10.00%的股权。2016年1月,利柏特投资、启格投资、希瑞投资、医工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利柏特工程100.00%股权转让给利柏特股份;利柏特投资、杨清华将其合计持有的利柏特建设100.00%股权转让给利柏特工程。本次重组完成后,利柏特股份持有利柏特工程100.00%股权、利柏特工程持有利柏特建设100%股权。
  • 商业规划: 公司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业务涉及结构、材料、电气、暖通、消防、控制等多个工程学科,同时,公司拥有“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及一体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项目建设服务,为项目建设的安全性、经济性提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67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3%,实现净利润13,00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89%。截至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资产为297,366.2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1,476.21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12%。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 183,454,670 40.85%
2 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60,439,943 13.46%
3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00,000 3.99%
4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16,509,112 3.68%
5 沈斌强 7,500,000 1.67%
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580,005 0.80%
7 福州医工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0.74%
8 杨东燕 2,000,000 0.45%
9 王彬 2,000,000 0.59%
10 杨菁 2,000,000 0.59%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