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仁恒医药
- 企业英文名: RENHENG PHARM LIMITED
- 实际控制人: 田元
- 上市代码: 870511.NQ
- 注册资本: 1347.875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7-01-20
- 大股东: 田元
- 持股比例: 71.6962%
- 董秘: 黄海燕
- 董秘电话: 020-39985513
-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 会计师事务所: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吴赛文、曾庆德
-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A3栋3楼301室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13-04-07
- 组织形式: 其他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50658174842
- 法定代表人: 田元
- 董事长: 田元
- 电话: 020-39985513
- 传真: 020-39981158
- 企业官网: www.renheng.com.cn
- 企业邮箱: Amanda@renheng.com.cn
-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A3栋301室
- 邮编: 510530
- 主营业务: 从事医药产品研发、一致性评价、药品进口注册等服务
- 经营范围: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位于广州市科学城的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司拥有3300平方米的研发场地,研发队伍由博士、硕士及药学本科的专业人员组成。公司以研发和创新为驱动,始终坚持以“提升高质量药品的临床可及性”为理念,依托在药物开发、制药工程、生物技术和医药市场等方面的丰富经验,专业从事医药产品研发、一致性评价、药品进口注册等服务,落实国家的药品持证人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有效的药品。仁恒医药专注于化学改良药与仿制药研发,以滴眼液、抗病毒、儿科药、心脑血管用药、糖尿病治疗和预防用药产品为核心,引入国外先进理念,并与国内知名大学积极合作,优化药品研发生产工艺、深挖核心品种的附加价值。仁恒医药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产品立项、研发进程把控、实验操作标准化流程等工作,规范研发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为与客户的双赢提供坚实的基础,已与国内外多家上市药企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证券简称:仁恒医药;证券代码:870511。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公司立足于医药研发行业,是一家专注于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创新技术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强化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研发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65,562.6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428,720.30元,,下降18.27%。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720,976.29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772,356.35元,下降50.47%。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375,739.0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331,570.90元,同比增长44.34%。2)报告期内合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与既有客户的项目合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加大客户拜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原料药展会,拓展公司客户范围。3)报告期内业务研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聚焦于滴眼液、糖尿病产品、心脑血管产品的研发,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多个项目正处于有条不紊的研发及技术交接过程中。由于“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推进,公司也在进行优质研发项目储备,为今后持续稳定的经济效益做准备,有望在未来获得持续和稳定的收入。(二)行业情况自2015年以来,药品注册审评改革拉开了新药研发规范化的序幕。NMPA发布总局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年第106号)、NMPA发布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等一系列重磅政策接踵而至,提高了药品的研发壁垒和质量的同时,也促使医药研发和CRO行业未来更加规范化和集中化,促进了行业的优胜劣汰。2018年,国家持续鼓励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4月3日,国家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细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源,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参与一致性评价工作。11月1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施行,《新版目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充分考虑基本药物保障临床需求的重要性,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基本药物评价时限要求。12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严格一致性评价审评审批工作,坚持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审评原则,坚持标准不降低,按照现已发布的相关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开展技术审评。2018年11月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的文件,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简称4+7城市)。试点负责人指出,本次国家试点的预期成效是在探索两个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完善药价形成机制;二是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实现原研药和仿制药充分竞争,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在未来,医药行业可能会带来新的调整,尤其是仿制药行业,公司会根据政策的实施情况,积极调整研发策略和产品立项策略,适应行业变化。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田元 | 9,663,749 | 71.70% |
2 | 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637,000 | 12.15% |
3 | 广州多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 | 6.68% |
4 | 珠海晨安医药有限公司 | 591,750 | 4.39% |
5 | 李定 | 303,751 | 2.25% |
6 | 姚辉 | 191,250 | 1.42% |
7 | 米金川 | 191,250 | 1.42%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