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桑格尔
  •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Neostra Technology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胡爱民
  • 上市代码: 839701.NQ
  •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11-24
  • 大股东: 胡爱民;深圳市新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36%
  • 董秘: 邓艳年
  • 董秘电话: 0755-29774660
  •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黄琼、唐亚波
  •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翠海工业园一区第7幢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3-09-17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42706566
  • 法定代表人: 徐涛
  • 董事长: 胡爱民
  • 电话: 0755-29774660
  • 传真: 0755-29774620
  • 企业官网: www.neostra.com
  • 企业邮箱: zb@neostra.com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4004号旭生大厦21楼
  • 邮编: 518101
  • 主营业务: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
  •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智能商用硬件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
  • 企业简介: 公司已从最初的MP3、MP4生产加工厂商转型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注于消费类电子行业的ODM服务商,在中国本土的ODM服务商行业中,公司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平板电脑(MID),公司与Acer、HP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目前在香港、新加坡和深圳设有全资子公司。
  • 发展进程: 2003年9月5日,胡爱民、江明亮共同签署《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成立桑格尔有限,约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胡爱民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7.50万元,江明亮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2.50万元,全体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足。2003年9月9日,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鹏验字[2003]84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3年9月9日,公司已收到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胡爱民以货币方式出资37.50万元,江明亮以货币方式出资12.50万元。2003年9月1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安分局核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122543),企业名称: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34区雅兰亭5栋107室,法定代表人:胡爱民,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016年5月5日,桑格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桑格尔有限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一定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每股面值1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高于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额。公司原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折股溢价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6年5月2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审字【2016】4823003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桑格尔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6,697,152.05元。2015年5月20日,桑格尔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桑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约定将桑格尔有限以“瑞华审字【2016】48230037号”《审计报告》列示的净资产46,697,152.05元为基准,按1:0.8566的比例折成40,000,000股,作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净资产余额部分6,697,152.05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按上述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016年5月22日,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京亚评报字【2016】第036号”《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桑格尔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741.76万元,增值额72.04万元,增值率为1.54%。2016年5月23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议案。2016年6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48230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5月31日,股份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人民币4,741.76万元,作价人民币46,697,152.05元,其中人民币4,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筹)的股本,股份总额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整,余额人民币6,697,152.05元作为资本公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等相关规定,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涉及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各股东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各自然人股东已依法向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并完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2016年6月14日,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36,073.8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1.54%,公司营业成本为251,968,435.1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54%,毛利率为6.48%,比去年同期降低2.52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500.60万元,亏损金额较去年减少47.61%,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383.1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78%,公司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下滑,但亏损较去年同期有所缩窄,产生波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优化组织架构:报告期内,公司因产品转型和市场环境等原因,生产和技术岗位人员有所减少,提升了效率,节约了部分人力成本。2、汇率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以外销出口为主,实现收入后,向客户收取美元等外币,然后结汇兑换成人民币,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实现汇兑收益124.58万元,而上年同期汇兑损失328.42万元,从而提升了报告期内的营业利润。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胡爱民 14,400,000 36.00%
2 深圳新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14,400,000 36.00%
3 深圳海格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704,000 21.76%
4 徐涛 1,360,000 3.40%
5 刘广华 800,000 2.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