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骥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北京领骥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ST领骥
- 企业英文名: Maxima Pictures Television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夏梅
- 上市代码: 839197.NQ
- 注册资本: 505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9-20
- 大股东: 夏梅
- 持股比例: 83.47%
-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周玉薇、王涛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8号院E座201室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北京
- 成立日期: 2012-07-23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051449748B
- 法定代表人: 夏梅
- 董事长: 夏梅
- 电话: 010-84164809,010-59780590
- 传真: 010-84164886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lingjiyingshi@126.com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8号院E座201室
- 邮编: 100102
-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
-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投资管理;文艺创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影视剧的投资、 制作与发行。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15,833.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1.01%;实现净利润-54,459,523.2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8.00%;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1,957,379.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2,026,276.12元,比年初减少16.6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0,990,118.08元,比年初减少83.2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电视连续剧《问天录之少年钟馗》的制作并开展了首轮发行工作;公司孵化的项目《小巷名流》《红妆御史》《长安督武司》等,题材涵盖广泛,兼顾新老媒体,辐射各类受众,在紧锣密鼓的推进。电视剧《美丽的日子》在筹备开拍。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加强团队管理,做好内容孵化,扩大储备项目的题材覆盖,立足原创,打造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完善销售渠道,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促进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随着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文化市场特别是影视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上一年度预计创收的首部电视连续剧《一路繁花相送》在业内获得了巨大反响,使得公司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快进入影视制作市场,提升自身造血机能,加强项目研发和储备,扩大专业人才的吸纳优势,加强团队建设,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项目评估体系,同时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兼顾新老媒体的诉求,在把握政策的前提下提高市场占有率。1项目发行:做好已完成剧首轮发行工作,加大其他剧目二轮发行及外购剧的发行新剧预售工作。2项目制作:正在积极筹备拍摄制作新项目。3项目研发正在积极孵化涵盖广泛题材的新项目,兼顾新老客户,辐射各类受众。4市场开拓稳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市场。公司在保持原有电视台等传统市场客户的同时,通过扩展题材,瞄准新媒体诉求,为后期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基础。5体系建设公司拥有优秀稳定的专业团队和强大的制片团队。公司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制片人负责制和项目研发评估体系。(二)行业情况1行业概述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大类下的“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码》(GB/T4754-2011),公司所属“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大类下的“8630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8640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大类下的“R8630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R8640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2行业基本情况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目前,电视剧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主要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地方设置地方管理机构即省级广电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对所在地的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实行行业管理,并履行国家广电总局赋予的行政审批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夏梅 | 4,215,000 | 83.47% |
2 | 天津领骥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 | 7.92% |
3 | 黄渤 | 200,000 | 3.96% |
4 | 吴波 | 75,000 | 1.49% |
5 | 陈怀年 | 50,000 | 0.99% |
6 | 马骋怡 | 25,000 | 0.49% |
7 | 张晓波 | 25,000 | 0.49% |
8 | 陈萍 | 15,000 | 0.30% |
9 | 耿庆源 | 12,500 | 0.25%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