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精亚洁净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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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江苏精亚洁净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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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精亚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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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Jiangsu Jingya Clean Engineering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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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陶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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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8614.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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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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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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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江苏精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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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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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陶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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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510-861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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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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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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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徐作骏、任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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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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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阴市新桥镇河西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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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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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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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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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60798491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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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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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张新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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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0-861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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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0-8612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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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jingy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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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5403870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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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江阴市新桥镇河西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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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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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空气净化循环系统工程以及光伏发电一体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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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及器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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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一体化业务及空气净化循环系统工程业务。公司是集开发、投资、建设、运维为一体的光伏电站项目运营商,太阳能光伏电站一体化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工程EPC总包施工、电站运营及售电业务。空气净化循环系统工程业务主要指净化工程EPC总包安装服务,主要服务于电子、医药等行业有环境除尘、杂质净化及空气洁净需求的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在机电安装行业的发展基础和技术经验优势,由从事传统的机电工程安装业务逐步进行产品线横向拓展及产业链纵向延伸,衍生出目前并行的光伏电站一体化业务及空气净化循环系统工程业务。目前,公司拥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空气净化、太阳能光伏电站安装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致力于新型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及改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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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由江阴除尘和峰美有限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合资企业(港资)。2004年4月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江阴精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更名为江阴精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7月,更名为江苏精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此期间统称为有限公司或精亚有限。1995年10月23日,江阴工商局出具编号为“1995工商企名字第54号”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同意江阴除尘和峰美有限共同出资30万美元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为: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10月30日,江阴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合资经营“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澄外经资字(1995)122号),确认江阴除尘和峰美有限签署的合营合同、章程等文件的效力,同意二者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经营“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12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5]S23917号)。1996年7月26日,江苏江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澄会外验字(96)第21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6年7月26日,已收到由江阴除尘和峰美有限缴纳的全部注册资本30万美元,以货币出资,其中江阴除尘出资13.5万美元,峰美有限出资16.5万美元。1995年11月9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2001年2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万美元增加到135万美元,其中峰美有限以现金出资63万美元,江阴除尘以现金人民币347.3万折合美元42万出资。2001年2月9日,江阴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增资事宜作出了《关于同意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修改合同、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澄外经管字[2001]21号)。同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5]S23917号)。2001年2月5日,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申请了工商变更登记。2001年2月12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向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02年9月30日,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暨会验字[2002]032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2月7日,已收到江阴除尘、峰美有限缴纳的出资合计35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65万美元。2002年10月22日,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暨会验字[2002]327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10月22日,已收到缴纳的出资合计7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135万美元。2001年7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峰美有限将其持有的17.25万美元出资额平价转让给峰美实业,将其持有的45.75万美元出资额平价转让给江阴除尘。2001年7月15日,峰美有限分别与峰美实业、江阴除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2002年10月17日,江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了《关于同意江阴燕通空调设备制造工程有限公司增加股东、调整出资比例、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澄外经管字[2002]361号),同意增加峰美实业为公司股东。2002年10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5]S23917号)。2002年11月4日,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11年7月4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全部由原股东精亚集团以货币形式认缴。2011年7月4日,无锡宝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锡宝会师验字[2011]099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7月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精亚集团缴纳的出资合计1500万元。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增资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申请了工商变更登记。2011年7月,江阴工商局向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15年12月22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精亚集团将其持有的465万元股权转让给陶永生,同意精亚集团将300万元股权转让给合富投资,同意精亚集团将21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柏松,同意精亚集团将21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新振,同意精亚集团将60万元股权转让给陈惠彪,同意精亚集团将6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惠舫,同意精亚集团将6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梁,转让价格均为精亚有限每股对应的净资产价格。同日,精亚集团分别与陶永生、合富投资、刘柏松、张新振、陈惠彪、张惠舫、刘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有限公司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申请了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1月,江阴工商局向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6年2月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天衡审字(2016)00005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精亚有限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的后的净资产为38,639,243.24元。2016年2月20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苏华评报字[2016]第053号”的《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371.98万元。2016年2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按照1∶0.7764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1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同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股份公司的设立费用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2016年3月22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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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通过突出专业优势,深化内部管理等积极手段,实现了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经营业绩持续上升。公司凭借国家对空气循环处理行业及光伏发电行业的有利政策,一方面积极承接空气循环系统工程,另一方面加大了光伏电站开发力度,目前公司工程业务饱满,售电收入也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也大力加强了对内部员工的培训,梳理规范了内部审批流程,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93.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一方面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承接工程项目有所增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通过运营光伏电站较上年同期增加了售电收入;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99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78%,净利润增加主要为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一方面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未有明显增长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增长明显,另一方面回收了部分长期应收账款有效降低了资产减值损失,两方面的因素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因此净利润较同期增长较大。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44,664.43万元、5,458.08万元,较期初数分别增长120.92%、28.00%,总资产增加主要是一方面由于子公司淮安精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淮北精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精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建成投产造成的固定资产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年底部分项目尚未正式完工导致的存货大幅度增加引起的;净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盈利所致。2016年1-12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27.83万元,主要为公司加大了应收款回收进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879.95万元,主要系投建子公司淮安精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淮北精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精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项下光伏电站带来的资金支出;为应对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新建光伏电站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期增加较多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5,909.70万元。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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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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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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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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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精亚集团有限公司 |
16,350,000 |
54.50% |
2 |
陶永生 |
4,650,000 |
15.50% |
3 |
江阴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10.00% |
4 |
刘柏松 |
2,100,000 |
7.00% |
5 |
张新振 |
2,100,000 |
7.00% |
6 |
陈惠彪 |
600,000 |
2.00% |
7 |
刘梁 |
600,000 |
2.00% |
8 |
张惠舫 |
600,00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