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通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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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北京国通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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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国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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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魏中华,孙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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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60356.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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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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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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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孙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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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21.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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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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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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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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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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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杨宏、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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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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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五层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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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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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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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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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6847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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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魏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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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魏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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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5972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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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829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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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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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i-service@qiand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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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新型互联网服务( 以移动支付为主的第三方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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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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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中国首批第三方支付产业应用技术和综合服务提供商, 自 2010 年起即开始着力拓展个人和商户移动支付业务,并将移动支付与传统 POS 机、 新型智能 POS 机结合,提供新一代的移动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构建了完整的智能移动支付系统和集软件、硬件、安全芯片、大数据系统、云平台为一体的移动支付服务体系,形成了移动支付技术创新和支付精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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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公司成立时名称为北京时代育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育才”),分别由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北京时代威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威浪”)等四位股东以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评估作价进行出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04年10月10日,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等四方签署《非专利技术分割协议书》,四方确认以其共同拥有的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用于投资时代育才,其中:王成臣拥有该项技术的40%、崔青慧拥有该项技术的30%、高志贤拥有该项技术的29%及时代威浪拥有该项技术的1%。2004年10月13日,北京中诚恒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诚恒达评报字[2004]第01-325号),以200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拟用于投资时代育才的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按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00万元。依据评估结果,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出具《高新技术成果说明书及确认书》,确认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为高新技术成果,确认其价值为100万元,并同意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四方以该高新技术成果投入到时代育才,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以高新技术成果分别出资40万元、30万元、29万元和1万元。
2004年11月12日,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分别与时代育才签署了《财产转让协议书》,均明确:将其在时代育才登记注册时认缴出资的非专利技术转移到时代育才的财产范围之内,时代育才同意接收转让方在登记注册时认缴出资的非专利技术。2004年11月30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中诚恒平[2004]审字第02-315号),验证时代育才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分别以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出资40万元、30万元、29万元和1万元,以上投资人已于2004年11月12日将非专利技术——“移动网络语音互动平台技术”转移至时代育才,时代育才拥有该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投资人不再拥有该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2004年12月2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时代育才设立时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诚恒平(2004)验字第0199号),验证截至2004年11月12日,时代育才已收到王成臣、崔青慧、高志贤和时代威浪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元。2004年10月25日,时代育才获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015年4月30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5]020000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核确认,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3,670.09万元。2015年5月20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B100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4,762.05万元。2015年6月12日,钱袋网智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钱袋网智能整体变更为北京国通宝股份有限公司,以钱袋网智能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670.09万元折为5,1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股本总额为5,100万元。钱袋网智能原有的13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同时,钱袋网智能原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5年6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2000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已取得编号为20092010100311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根据财税〔2013〕7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已为公司自然人股东魏中华、孙江涛、魏春明、唐斌、张敬华、张弘义以净资产折股转增注册资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由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提交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表,并于2015年9月9日申领到分期缴纳批复。2015年8月3日公司取得换发的编号为20152010622001号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5年6月12日,公司13位发起人股东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15年6月19日,公司取得了整体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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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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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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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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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江涛 |
11,095,796 |
21.76% |
2 |
魏中华 |
8,120,759 |
15.92% |
3 |
海通开元 |
6,897,610 |
13.52% |
4 |
和谐成长 |
5,744,875 |
11.26% |
5 |
江铜熙金 |
3,742,260 |
7.34% |
6 |
唐斌 |
3,321,522 |
6.51% |
7 |
龙金创新 |
2,756,142 |
5.40% |
8 |
高榕资本 |
2,483,415 |
4.87% |
9 |
张敬华 |
2,211,653 |
4.34% |
10 |
龙金成长 |
2,199,294 |
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