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浦士达
  •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PURESTAR EP TECHNOLO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王洪炳
  • 上市代码: 836440.NQ
  •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4-14
  • 大股东: 王洪炳
  • 持股比例: 46.84%
  • 董秘: 张文娟
  • 董秘电话: 0512-82580702
  •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李悦、万斌、王传文
  • 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28号A座1-2层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江苏
  • 成立日期: 2011-12-30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5884380294
  • 法定代表人: 王洪炳
  • 董事长: 王洪炳
  • 电话: 0512-82580702
  • 传真: 0512-82580700
  • 企业官网: www.purestar.cn
  • 企业邮箱: Company@purestar.cn
  • 办公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28号A座1-2层
  • 邮编: 215634
  • 主营业务: 活性炭产品、食品添加剂、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 经营范围: 活性炭产品、食品添加剂、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不懈以成为成为中国最领先的炭素科技服务商为公司愿景,浦士达时刻清醒自己肩负着“让水和空气更健康”的使命,在经历了十年的发展后,江苏浦士达形成了以“责任、创新、奋斗、分享”的核心价值观。并造就了一批执行力强、创新力高、责任心重的“浦士达人”。在活性炭综合应用领域一直努力,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真诚的服务,用心服务好每一个客户;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环保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以对环保事业深刻的使命感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赢的良性交互,促进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
  • 发展进程: 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设立时名称为―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周建斌、刘军浩、王洪炳、邓启浩、耿士忠、高金龙、袁仕达、聂德成、孙勃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法定代表人为王洪炳,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周建斌以货币资金4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王洪炳以货币资金3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刘军浩以货币资金1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邓启浩以货币资金1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耿士忠以货币资金1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高金龙以货币资金7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袁仕达以货币资金7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聂德成以货币资金7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孙勃以货币资金7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设立出资业经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勤内验(2011)第1033号‖《验资报告》审验。2011年12月30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920000582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8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2015年7月31日作为公司净资产的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审字第60000093号‖《审计报告》,以公司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8,306,343.16元按1:0.9723的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部分的净资产506,343.16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出资比例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所得份额,作为认缴出资来认缴股本。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自2015年7月31日起至股份公司成立期间的损益由股份公司承担。整体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201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费用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2015年9月29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2015]京会兴验字第60000059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进行了审验。2015年10月26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编号为913200005884380294的《营业执照》,核准有限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围绕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研发为导向、以营销为龙头、以品质为基础”的经营宗旨来运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整体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收入、利润得到了提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16,718.68元,同比增长了27.27%;营业利润由同期亏损3,762,523.99元到盈利540,855.67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售的环保设备利润增加;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312,194.94元。1、市场拓展方面公司采取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导向,扩宽了行业领域,如医药行业、食品加工行业、油脂行业等,销售地域覆盖全国。凭借公司产品技术的优势、性价比优势及完善的营销、售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2、人力资源方面引进和培养管理、技术和专业性人才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保证公司营运需求。重点引进研发、营销等专业人员,通过绩效考核、内部培训等方式实现员工的优胜劣汰。加强技术、业务人员团队建设,定期组织员工的培训工作,提升员工职业素养。3、内部控制方面加强预算控制及成本控制,加强风控管理。加强风控执行理念、建立在运营基础上的风控管理者理念将有效的规避本行业的运营风险。在运营中心建立品检组,意在提升自我运营检查,运营效率提升。(二)行业情况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生产国,总体来看,全球活性炭行业仍处于稳步发展的阶段。其中,中美全球产销大国,同时全球产能有不断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而受国际活性炭产能转移的影响,近年来,中国始终是一个活性炭净出口国,但是国内木质活性炭的进口依赖相对较大。因此,相对于其他产品,未来生产木质活性炭的厂家或将得到更快的发展。活性炭是一种吸附能力很强的功能性碳材料,具有特殊的微晶结构,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因此其是一种优良的吸附剂;除此之外,活性炭还具有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的双重特性,可以有选择的吸附液相和气相中的各种物质,以达到脱色精制、消毒除臭和去污提纯等目的,从而被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水处理、气体净化与回收、化工、冶炼、国防、农业等生产生活领域。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的安全性、纯净度等生存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活性炭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1、年度特征:2018年活性炭市场,行情一路高涨,成本却也一路上升,业内有盈有亏,但整体情况较以往有较大好转。从大环境背景来看,2018年的活性炭市场,既面临着资源萎缩、劳动力成本优势丧失的困境,又面临原料上涨、利润收窄乃至倒挂等制约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既有行业分散形不成合力、环保设备投入不足的老问题,也有技术进步缓慢、竞争力不强等的现实挑战。2、发展机遇:2014年12月,国家环保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标志着VOCs治理千亿市场的正式启幕。活性炭是VOCs治理的核心耗材,具有吸附容量高、吸附速度快、使用成本低、易于再生等优势。VOCs处理市场的启动,将为活性炭的环境工程应用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3、环保压力:2015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施行,受环保倒逼企业停工率较高,2017年是我国史上最严环保法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一年,回顾2018年,活性炭需求的增加、价格的上涨、成本的增加,这些都来自于环保的压力。4、成本压力:2018年,活性炭价格上涨过快,除了需求全面回暖做支撑外,成本上涨过快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5、周期波动: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着行业、公司的业绩水平。受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的影响,行业进入了一个调整时期。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除传统工业应用领域外,在饮用水处理、室内空气净化和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的应用也日益广泛。行业调整与世界活性炭生产重心的转移,对国内活性炭产业发展来说是难得的契机。产业资源必将向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产品结构优化并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售后服务的产业龙头企业集中。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王洪炳 16,393,629 46.84%
2 刘军浩 3,500,000 10.00%
3 孙勃 2,984,700 8.53%
4 张家港保税区恒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0 5.14%
5 高金龙 1,575,000 4.50%
6 耿士忠 1,470,000 4.20%
7 聂德成 1,420,000 4.06%
8 袁仕达 1,250,000 3.57%
9 倪文君 1,049,000 3.00%
10 张家港保税区盛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1 2.57%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