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铭特科技
  •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Mingte Tech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张杰明,贾跃峰
  • 上市代码: 835954.NQ
  •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2-18
  • 大股东: 贾跃峰;张杰明
  • 持股比例: 40%
  •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徐毅、杨帆
  •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0号方大广场4号楼701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5-01-06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1601509H
  • 法定代表人: 贾跃峰
  • 董事长: 贾跃峰
  • 电话: 0755-86030996
  • 传真: 0755-86030955
  • 企业官网: www.mingtetech.com
  • 企业邮箱: zhangyue@mingte.cn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航天微电机大厦科研楼四楼南侧
  • 邮编: 518057
  • 主营业务: 卡支付设备、票据打印设备、收发卡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通讯、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技术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智能卡读写器的生产。智能显示终端和智能自助终端的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企业简介: 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工业级卡支付设备解决方案提供商,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立足于工业级卡支付领域,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的加油(气)机和电力行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室外设备提供工业级智能卡支付设备。同时, 公司提供工业级票据打印设备、收发卡机等产品。
  • 发展进程: 2004年12月8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对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该章程,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张杰明出资90万元,易开普电子出资1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通讯、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2004年12月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4第060152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有效期至2005年6月9日。2004年12月20日,深圳正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正验字(2004)第1513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设立时实收资本情况进行审验。截至2004年12月17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张杰明实缴出资90万元,易开普电子实缴出资10万元。2005年1月6日,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21637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8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以2015年6月30日为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以不高于基准日的公司净资产折合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10日,上海上会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3146号,对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利润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1,287,087.92元,净资产为40,964,347.85元。2015年8月20日,国众联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2-448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铭特有限的总资产为5,258.83万元,净资产为4,226.55万元。2015年8月26日,上海上会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3204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本次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截至2015年8月26日,公司已将变更前经审计净资产40,964,347.85元按1:0.7323的比例折合为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折合股本总额为3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净资产折股后余额10,964,347.85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2015年8月28日,铭特有限的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就拟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名称与住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目的、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组织机构的设置、发起人协议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2015年8月28日,铭特科技(筹)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同意以其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40,964,347.85元为基础,将其中的30,000,000.00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人民币10,964,347.85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由股份公司的4个发起人股东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持有。2015年9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1601509H)。
  • 商业规划: 公司以加油(气)机行业的工业级卡支付系统为主导,大力研发具备适应极端室外环境、抗油污能力强,返修率较低的工业级支付产品。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充电桩行业的发展,公司进一步研究研发并生产符合充电桩行业需求的工业级卡支付产品。随着自助智能终端的普及,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宽度,公司逐步研发适用于各类行业自助终端设备的各类支付产品。公司目前的工业级卡支付系统已经形成以行业为分类的加油(气)机支付系统、充电桩支付系统、自助终端支付系统等几大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0.41万元,同比上升40.89%;营业成本1,610.39万元,同比上升69.06%;实现净利润1,924.86万元,同比上升73.69%。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2,051.6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了20.31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今后十几年,我国将投入4.7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总规模约40万公里的国家公路网,还要新增加相应的加油站,同时需要增加配套的卡支付系统。加油站及其上游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公司工业级卡支付系统销售额的增长。(2)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制定目标,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包括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1.2万座集中式充换电站。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逐渐释放、充电设施等基础生态环境的不断完善,充电桩的市场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其充电桩支付系统的销售额也呈大幅度增长的趋势。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贾跃峰 12,000,000 40.00%
2 张杰明 12,000,000 40.00%
3 周盛 3,600,000 12.00%
4 深圳市华科泰瑞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0 8.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