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系列化智能个人防护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光、机电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光学、电气及一体化产品、焊割产品、各类防护产品及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中国较早从事自动变光焊接面罩和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研发、销售,致力于提供全球领先的产品和服务。
迅安始终致力于推进焊接防护领域的技术革新,凭借在领域中深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我们的研发团队不断迭代技术与产品,只为给用户提供至佳的防护与体验。
精益生产,智造管理,我们的制造工厂拥有现代化的生产工艺、机器及设备。
我们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的要求,我们的产品通过世界众多标准认证,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
细节造就品质,匠心成就未来,为了进一步保障产品的性能与稳定性,我们建立了国际标准的产品极限测试体系,每一种产品都经过极高、极低温的持续考验,产品先后通过CE、NIOSH、ANSI、CSA、AS/NZS等多项国际权威认证,并且远销欧美等各个国家。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科技先导、品质超群、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为核心指引,在智能个人防护装备市场领域精耕细作,持续拓展业务版图。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客户的核心诉求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力度,聚焦行业前沿技术,不断推出符合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公司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同时,公司积极挖掘产品应用场景,推动产品在更多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不懈努力,公司不仅积累了稳固且广泛的客户基础,还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情况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52.35万元,同比下降1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4.83万元,同比下降2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15.62万元,同比下降41.92%。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39,872.64万元,同比增长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962.86万元,同比增长5.3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0.37万元,同比下降63.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8.05万元,同比下降128.4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5.53万元,同比增长5.50%。
(二)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受国际市场相关政策的影响,部分客户订单延缓交付,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以及受新厂房折旧及摊销、海外子公司投产运营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点等方面的影响,本年公司利润水平较上年有所下降。
迅安有限设立于2001年5月17日,注册号为3204052100378,住所为常州戚 墅堰圩墩村137号,法定代表人为高振华,经营范围为“光、机电技术的开发,咨 询及服务;光学、电气及一体化产品,焊割产品,防护产品及零部件的制造和加工”。
经营期限为2001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6日。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由自然人高振华、瞿劲、吴雨兴和李德明共同以货币出资。
2001年5月8日,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该次出资的实收资本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瑞内验(2001)第253号《验资报告》。
根据验资报告,各 出资人于2001年5月8日分别将出资款缴入了迅安有限在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戚墅 堰办事处账户。
2001年5月17日,迅安有限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戚墅堰分局核 发的注册号为32040521003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5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计划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确定以2015年6月30日为公司股改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对公司进行 审计和资产评估,将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8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8月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533号《审计报 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1,387,675.88元,根 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日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 日的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826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 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5,250,122.67元,全体股东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同意以 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31,387,675.88元,按1:0.987649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总股本 3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中溢价部分的人民币387,675.88元计入资本 公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8月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高为人、瞿劲、吴雨兴和李德明作为发起 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取得了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 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此次整体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5]第610575号验资报告。
2015年8月27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405000002913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