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国鑫农贷
  • 实际控制人: 扬州广播电视总台,扬州日报社
  • 上市代码: 834000.NQ
  •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11-06
  • 大股东: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 40%
  • 董秘: 张捷
  • 董秘电话: 0514-87660888
  •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金建海、田晶
  • 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270号6-102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江苏
  • 成立日期: 2012-01-20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5899542444
  • 法定代表人: 任勇
  • 董事长: 任勇
  • 电话: 0514-87660888
  • 传真: 0514-87660999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31712583@qq.com
  • 办公地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270号6-102
  • 邮编: 225008
  • 主营业务: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 经营范围: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对外投资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小额贷款业务,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发展,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5 年 1-5 月、 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公司小额贷款业务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781.19 万元、3,997.89 万元、3,512.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8%、100.33%、99.38%。
  • 发展进程: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有限)系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2年1月19日《关于同意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金融办复【2012】12号),由江苏金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姜群、蒋孝泉、张学平、孙元华、郑靓等7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 国鑫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25,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金澳汽车、扬州广电、姜群、蒋孝泉、张学平、孙元华、郑靓出资额分别为7,500万元、7,500万元、3,000万元、2,500万元、1,750万元、1,500万元、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0%、30%、12%、10%、7%、6%、5%。 2012年1月15日,扬州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出资成立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根据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股比30%,参与成立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012年1月18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苏天会扬验【2012】005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1月18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亿五千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5年1月2日,国鑫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金太阳担保将其持有的国鑫有限10%股权转让给姜群;同意金澳汽车将其持有的国鑫有限10%股权转让给扬州广电;同意金澳汽车将其持有的国鑫有限20%股权转让给扬州报业;同意张学平将其持有的国鑫有限4%股权转让给任勇。 根据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2015年1月9日出具的扬佳评报字(2015)4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国鑫有限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262,134,323.89元。 2015年1月15日,扬州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受让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根据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受让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000万股,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1月15日,扬州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受让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根据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00万元,受让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500万股,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农贷)系由国鑫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178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国鑫有限截至2015年1月31日净资产为263,707,677.66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5)第0091号《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以2015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国鑫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64,644,504.88元。 国鑫有限2015年3月11日股东会作出决议:由国鑫有限全体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国鑫有限截至2015年1月31日的净资产263,707,677.66元为基础,折为股份25,000万股计入注册资本,差额13,707,677.66元计入资本公积,国鑫农贷注册资本25,000万元。 2015年3月23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02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3月23日止,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已将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25,000万元折合为股本25,000万元,其余未折股部分扣除一般风险准备金后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3月26日,全体股东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5年3月31日,江苏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的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321027000165113的《营业执照》,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国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群。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总营业净收入为4,503.6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4%,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2018年贷款业务以及承销小微企业私募债规模较去年有所增加,使利息净收入以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所致。实现净利润2,102.4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83%,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贷款风险情况及相关监管政策要求加大了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金额使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导致净利润减少。经营性现金净流入2,828.98万元,去年同期为7,354.0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1.53%,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2017年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减少额4,720.20万元,2018年因贷款规模增加,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214.44万元,因此2018年贷款业务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大幅减少。投资性现金流净流入2.02万元,去年同期为-2,00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新增对外投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0,投资收回2.02万元。筹资性现金流量净额-2,671.00万元,去年同期为-7,112.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偿还债务支付500万元以及分配股利支付现金2,171万元,现金流出较去年减少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净归还贷款净额4,900万元所致。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9,723.94万元,期初为42,591.18万元,较期初增加16.75%;总负债为20,641.19万元,期初为13,442.57万元,较期初增加53.55%,由于公司2018年共承销小微企业私募债8,2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到期兑付1,000万元,尚未到期兑付小微企业私募债7,250万元,公司从投资者处募集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将募集资金通过私募债的形式发放给小微企业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由于报告期公司小微企业私募债净增加7,250万元,导致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增加。公司业务监管部门是省、市、区三级金融办,主要监管指标情况如下:贷款平均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17.4%,公司今年1-12月系统平均利率14%;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贷公司资本净额的3%,直接负债(银行借款及股东特别借款)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公司银行融资截至12月末为零,股东特别借款原则上单一股东不得超过其实际出资额的100%,截至12月末,股东特别借款合计余额为11,500万元(资本净额29,082.75万元),占资本净额39.54%;或有负债不超过资本净额的300%,截至12月末创新业务对外担保金额为7,250万元,占资本净额24.93%。其他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受到业务监管机构的处罚。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40.00%
2 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00%
3 姜群 30,000,000 12.00%
4 王健 25,000,000 10.00%
5 孙元华 15,000,000 6.00%
6 陈华香 12,500,000 5.00%
7 任勇 10,000,000 4.00%
8 张学平 7,500,000 3.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