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扬州市邗江区正新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正新农贷
- 企业英文名: Yangzhou Hanjiang Zhengxin Rural Area Micro Credit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王建锋,徐雷,王渠
- 上市代码: 833843.NQ
- 注册资本: 224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10-20
- 大股东: 扬州晶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扬州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20.62%
- 董秘: 李腾飞
- 董秘电话: 0514-87996169
-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张静娟、付金梅
- 律师事务所: 江苏琼宇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埝桥村扬菱路东侧门面房14-15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江苏
- 成立日期: 2012-12-26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060163397F
- 法定代表人: 王建锋
- 董事长: 王建锋
- 电话: 0514-87996169
- 传真: 0514-87996112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litengfeigood@139.com
-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幢24层
- 邮编: 225008
- 主营业务: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对外投资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 经营范围: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对外投资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于2012年,公司主要面向“三农”,为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涉农中小微企业等农村中小微型经济组织提供小额信贷、小微企业私募债券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主营业务,业务始终稳定发展,未发生重大变化。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1、财务运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3.35万元,较2017年3,072.31万元,营收增加471.04万元,同比上升15.33%。实现利润总额2,852.18万元,较2017年2,554.72万元,增加297.46万元,同比增加11.64%,实现净利润2,137.85万元,较2017年1,915.04万元增加222.81万元,同比增加11.63%。(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在于:①利息净收入增加360.63万元,主要由于:2018年月平均贷款规模有所增加,由2017年的23,243.00万元上升至2018年的月平均贷款余额23,401.81万元。同时年度平均贷款利率由2017年的14%上升至2018年的15%,致使2018年的利息净收入较2017年增加360.63万元。②公司积极开展私募债业务,取得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0.19万元。(2)现金流量分析:①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71.0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贷款规模扩大,利息收入增加;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减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61.75万元,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87.49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扩大贷款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率,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大幅减少。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公司报告期内未产生新的投资,上年度对扬州尚颀汽车后市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2,000万元。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8年较2017年减少179.2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分配股东股利1,612.80万元,上期公司分配股东股利1,792.00万元。2、业务运营状况:2018年度,公司以发放小额贷款的核心业务运营总体保持平稳,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利息收入相对稳定。2018年度共发放贷款286笔,累计发放贷款51,552.95万元,实现利息净收入3,293.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2.94%。3、公司业务监管情况:公司的业务监管机构为扬州市金融办。江苏省金融办主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政办发〔2007〕1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13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1〕50号)及《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2〕52号)等文件精神,对全省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1)金额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5%,并且单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单笔金额没有超过规定要求。(2)利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及规定,发放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即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没有超过或低于规定的利率标准。(3)呆帐准备金计提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规定计提呆账准备金,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达100%。全面覆盖了风险。(4)融资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份被江苏省金融办评定为最高等级AAA级农贷公司,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103号)规定,公司债务融资上限为资本净额的100%,银行融资上限为资本净额的100%,股东借款上限为实收资本的100%,向其他机构借款上限为资本净额的50%。报告期内,公司未以任何形式对外融资,不存在融资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未受到业务监管机构的任何处罚。(二)行业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1月25日发布2018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133家,比2017年减少418家。贷款余额9,550亿元,较2017年减少190亿元。经过近10年的经营实践及经验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我国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升级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突破发展桎梏,需要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组织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共同努力。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6,200,000 | 20.62% |
2 | 扬州晶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46,200,000 | 20.62% |
3 | 徐雷 | 26,600,000 | 11.88% |
4 | 王渠 | 25,200,000 | 11.25% |
5 | 朱大庆 | 21,000,000 | 9.38% |
6 | 张远辉 | 21,000,000 | 9.38% |
7 | 张正田 | 21,000,000 | 9.38% |
8 | 朱兴荣 | 9,800,000 | 4.37% |
9 | 徐飞 | 7,000,000 | 3.12%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