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恒沣农贷
  • 企业英文名: Nan Jing Jiangning Heng Feng Rural Area Micro Credit Co.,Ltd
  • 实际控制人: 李桂年
  • 上市代码: 833837.NQ
  •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11-17
  • 大股东: 南京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40%
  • 董秘: 沈海芳
  • 董秘电话: 025-87176919
  •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林雷、徐岑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南京江宁区淳化街道湖山路777号1幢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江苏
  • 成立日期: 2012-03-28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589444404F
  • 法定代表人: 李桂年
  • 董事长: 李桂年
  • 电话: 025-87176919
  • 传真: 025-68171958
  • 企业官网: www.njhfnd.com
  • 企业邮箱: ry.hq@163.com
  • 办公地址: 南京江宁区淳化街道湖山路777号1幢
  • 邮编: 211100
  • 主营业务: 贷款发放业务
  • 经营范围: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
  • 企业简介: 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公司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应付款保函业务、“开鑫贷”业务、小微企业私募债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
  • 发展进程: 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由法人南京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瑞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自然人李昌友、李桂兰、李昌琪、郗文月于2012年3月28日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实缴货币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在南京市江宁区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桂年;经营范围: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南京江宁区淳化街道临川街41号。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中,由法人瑞源建设认缴4,000.00万元、瑞潮园林认缴2,000.00万元、自然人李昌友认缴1,900.00万元、李桂兰认缴1,800.00万元、李昌琪认缴200.00万元、郗文月认缴1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中,由法人瑞源建设实缴2,000.00万元、瑞潮园林实缴1,000.00万、自然人李昌友实缴950.00万元、李桂兰实缴900.00万元、李昌琪实缴100.00万元、郗文月实缴50.0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足。 南京立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2月16日出具了“立诚验字[2012]第2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2月16日法人瑞源建设、瑞潮园林,自然人李昌友、李桂兰、李昌琪、郗文月缴足第一期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2年3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做出[苏金融办复(2012)35号]《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2012年3月28日,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设立申请书》,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有限公司的设立事项予以核准,并为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1000220502)。 2015年4月9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作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机构,以2015年3月31日为整体变更基准日进行审计和评估。 2015年4月22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审字第52000080号《审计报告》,以2015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0,791,110.77元。 2015年4月24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309号《评估报告》,以201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2,105.50万元。 2015年4月2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决议: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二、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审字第52000080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20,791,110.77元,按1:0.82787549的比例折股10,000.00万股股份,扣除一般风险准备4,254,400.84元,其余16,536,709.93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三、整体变更后,公司更名为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5月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52000010号”《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5月8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0,000.00万元。 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则,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015年5月12日,股份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1000220502)。
  • 商业规划: 1.财务运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33,161.25元,同比下降15.75%;利润总额为14,108,963.82元,同比增长6.14%,实现净利润10,534,703.66元,同比增长5.74%,一是公司贷款规模减少,冲回部分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二是当年财政补贴收入增加,综合形成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年初制定的目标基本得以实现。2.业务运营情况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本年度调整贷款结构,缩减开鑫贷等担保业务的规模。2018年共发放贷款98笔,当年累收贷款16,364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1,621.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除贷款业务外,公司同时开展的小微企业私募债等中间业务,取得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25万元。小贷公司的出现,进一步改善了中小企业、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尚处于探索阶段,小贷公司的定位模糊和监管不到位制约了小贷公司整个行业的发展。外部环境对小贷公司的影响除来源于国家宏观政策外,更多地受到当地各级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的影响。江苏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省内小贷公司的政策,如《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上市管理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于加强挂牌新三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放宽市场准入、经营区域,扩展业务范围、鼓励兼并重组等,但同时为了小贷公司的规范、有序发展,监管强度和力度也比较大,如对全省小贷公司开展评级监管、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等。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南京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000,000 40.00%
2 南京瑞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
3 李昌友 20,000,000 20.00%
4 李昌琪 20,000,000 20.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