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仁新科技
  • 企业英文名: Chengdu Loyalty Technology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胡亚春
  • 上市代码: 833310.NQ
  • 注册资本: 922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08-12
  • 大股东: 胡亚春
  • 持股比例: 52.91%
  • 董秘: 付业宏
  • 董秘电话: 028-83886653
  • 所属行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王文春、刘茂
  • 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航空动力产业功能区3号路一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四川
  • 成立日期: 2005-02-04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65371516E
  • 法定代表人: 胡亚春
  • 董事长: 胡亚春
  • 电话: 028-83883078,028-83886653
  • 传真: 028-83883078
  • 企业官网: www.lemakingsc.cn
  • 企业邮箱: renxinkeji@126.com
  • 办公地址: 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航空动力产业功能区3号路一号
  • 邮编: 611936
  • 主营业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再生利用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企业简介: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仁新科技)成立于2005年2月,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航空动力产业功能区,占地面积199亩,注册资本9220万元。公司于2015年8月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33310”。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的科技公司,将获得的废铜、废铝、废铁、废塑料、玻璃等可再生物资进行销售,是实现变废为宝的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企业。公司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划批准的以旧换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定点单位,2012年被国家环保部、财政部、工信部和发改委批准成为全国第一批享受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公司持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行业特许资质,努力在科技创新方面积蓄力量,与国内多所高校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目前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平台。取得国家专利授权50余项,软件著作权10项,国内外发表论文4篇,被授予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电器电子产品尽责循环管理体系等认证,并荣获行业领军企业、成都市垃圾分类先进单位、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成都市职业健康示范单位、5A级成都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四川省环保诚信企业等诸多荣誉称号。未来,仁新科技将始终秉承“追求一流,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企业精神和“爱国家、爱民族、爱企业、爱人人”的企业文化,共同推动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致力于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贡献绵薄之力,争做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主力军。
  • 发展进程: 2004年1月9日,彭州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出具“彭外经发[2004]42号”《关于同意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胡亚春独资兴办仁新电子所签的章程,批准仁新电子总投资1,000万元,注册资金700万元以投资者以其在国内的外资企业税后利润现金方式投入。 2004年11月8日,仁新电子获得四川省工商局核发的“(川)名称预核外字[2004]第15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04年11月23日,仁新电子获得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商外资蓉外资字[2004]0002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年2月3日,彭州环保局出具“彭环建函[2005]17号”《关于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处理建设项目的建设。 2006年10月20日,彭州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出具“彭外经发[2006]65号”《关于同意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延迟到位的批复》,同意仁新电子的注册资金到位规定时间由2006年10月底延迟于2007年10月底全部到位;同意仁新电子于2006年9月21日就上述事项制定的章程修正案。 2006年9月21日,仁新电子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注册资金的到位时间为2007年10月底。同日制定的章程修正案修改为,注册资金2005年12月缴纳315万元,2006年12月缴纳154万元,2007年10月缴纳231万元。 2006年10月23日,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成中验企字[2006]037号”《验资报告》,对仁新电子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一期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06年9月26日,仁新电子收到胡亚春缴纳的第一期实收资本469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系以胡亚春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仁新”)、八达磨抛所取得的税后利润。根据银行询证函,八达磨抛向仁新电子汇入投资款154万元,天津仁新汇入315万元。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也出具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 2007年5月16日,仁新电子获得成都市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8月16日,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成中验企字[2007]045号”《验资报告》,对仁新电子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二期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31日,仁新电子收到胡亚春缴纳的第二期实收资本231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系以胡亚春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八达磨抛所取得的税后利润。根据银行询证函,八达磨抛向仁新电子汇入投资款231万元。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也出具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 2008年6月25日,仁新电子获得成都市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11月3日,彭州市商务局核发“彭商发[2010]115号”《关于同意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投资者股东权益转让的批复》,同意仁新电子投资者巴西籍胡亚春将其在仁新电子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胡雄杰;股东权益转让完后,公司性质由外商投资企业变为内资企业。 2010年10月18日,仁新电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胡亚春将仁新电子100%股权转让给胡雄杰事宜。同日,胡亚春与胡雄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亚春将仁新电子1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胡雄杰。2015年3月13日,仁新电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仁新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公司名称由“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仁新电子的全体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各发起人以其持有仁新电子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不变;同意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经大信四川分所审计的仁新电子净资产91,982,875.06元按1:0.3509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3,228万股。 根据2015年1月27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大信审字[2015]第14-00004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仁新电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0,219,853.89元。其中,按1:0.3509的比例折股,公司总股本3,228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8万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仁新电子的全体股东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2015年3月28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会议选举了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通过了《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2015年3月16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京信评报字(2015)第046号”《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础日,仁新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0,887.33万元。 2015年3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川验字[2015]第00002号”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42091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经审验,截至2015年3月2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仁新电子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3,228万元。 2015年4月1日,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1、总体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534,109.2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1%;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60,571.8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50%;受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500,481,314.99元,比去年年末增加13.06%;受利润增加的影响,每股净资产3.54元,比去年年末增加15.31%;受营业收入增加利润上浮的影响,本期每股收益0.4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32%;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06%。2、公司业务经营情况(1)2018年度公司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生产任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产能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量为177.01万台,较去年同期拆解176.72万台相比,产量基本持平;(2)子公司仁新设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856,098.15元,实现净利润-6,215,628.7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订单数量虽有所提升,但由于生产加工周期较长,报告期内能够确认的销售收入不高,且一项专用于报废汽车拆解的固定资产,因汽车拆解业务暂未获得相关资质,业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50,000.00元,导致本年度亏损。(二)行业情况报告期末,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国家对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201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据此目录,2016年3月1日起,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目录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4类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国家相关部委尚未发布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标准。截止本报告期末,国家有关部委局累计公布了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根据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全国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企业共计109家。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7月下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国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要求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水平。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进步,法律、政策和相关标准的逐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会越来越成熟,经济可行性和市场可行性将越来越强,进而促进整个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有序发展。垃圾综合处理产业的健康发展,对解决我国资源趋紧、环境污染等问题是一个很好的产业支撑,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在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支持下,经过多年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逐步实现了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大部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到安全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资源得到循环再利用。综合来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在政策和技术双驱动下,仍将迎来市场规模增长的大好时期。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胡亚春 48,783,220 52.91%
2 成都瑞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 10.85%
3 杨金续 6,166,668 6.69%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85,237 3.24%
5 王建辉 2,400,000 2.60%
6 粟建国 2,250,000 2.44%
7 韩玉彬 2,137,931 2.32%
8 兴证全球资本-上海银行-兴全睿众基石9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380,000 1.50%
9 余学军 1,040,444 1.13%
10 刘伟 1,030,755 1.12%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