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宏明电子 - 301682.SZ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6-03-25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英文名
Chengdu Hongming Electronics Co., Ltd.
成立日期
1981-10-08
注册地
四川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宏明电子
股票代码
301682.SZ
上市日期
2026-03-25
大股东
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2.38 %
董秘
梁爽
董秘电话
028-84391463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唐松柏;张丹娜
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5101002019334483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四川
成立日期
1981-10-08
法定代表人
梁涛
董事长
梁涛
企业电话
028-84391463
企业传真
028-84337617
邮编
610100
企业邮箱
zqswb@chinahongming.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以阻容元器件为主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国防计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营第七一五厂)是国家“一五”时期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是具有60多年从事电子元器件科研生产历史的单位,是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公司于1994年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系四川省高新技术认证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从1987年至今已连续30多年荣获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称号。

2018年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共68家,四川省仅4家,电子信息产业四川省唯一一家)。

公司主要产品有:特种瓷介电容器;有机薄膜电容器;云母电容器;连接器、滤波连接器;正、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温度传感器;大功率厚膜电阻器;精密线绕电位器;精密导电塑料电位器;精密玻璃釉电位器;精密位移传感器;磁敏传感器;可变差动位移传感器;EMI抗电磁干扰滤波器;板式阵列滤波器等。

同时,为客户提供电磁兼容系统解决方案及连接器互连解决方案。

公司在行业领域主要为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核工业等系统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配套,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汽车电子、家电、新能源等领域。

公司下辖四家主要控股子公司: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宏明日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宏明华瓷科技有限公司。

商业规划

1、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以阻容元器件为主的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电子元器件产品。

同时,公司还涉及精密零组件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和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等领域。

(1)电子元器件主要产品包括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芯片瓷介电容器、有机及云母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热敏电阻器、位移传感器等阻容元器件产品,以及滤波/连接器、微波器件等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

在防务领域,公司生产的MLCC、有机及云母电容器、位移传感器、热敏电阻器等高可靠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多次承担国家重点装备和重点工程的电子元器件科研攻关和生产配套任务,为航空航天、武器装备、船舶、核工业等领域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配套,多次获得各重点项目承制单位的表彰及感谢信;在民用领域,公司生产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

(2)精密零组件精密零组件是构成高科技产品的重要基础零件和组件,由多种复杂零件组成,经过特定的工艺流程生产完成,在科技产品中起到屏蔽、支撑、连接、装饰等作用。

在精密零组件领域,公司以产品设计、精密模具研发、智能制造为核心竞争力,紧跟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不断开发、设计高精密、高附加值新产品,拓展并完善公司的业务及产品体系。

公司的精密零组件产品主要包括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等产品,具有高精度、高稳定性的特点。

多年来,公司为苹果、联想、摩托罗拉等知名品牌商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提供配套,并已成为苹果公司产业链上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机会,开发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产品。

目前,公司已通过行业主流客户的认证,技术参数达到客户高标准要求,开始为客户批量供货。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多项国家级、省级和行业级重要荣誉。

包括连续八年上榜“四川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百强”(2025年位列百强第一名)、获得四川数字经济百强、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四川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百强、四川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最具潜力20强、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以及精模奖一等奖等荣誉。

从1988年至今,公司已连续30多年荣获“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称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个国家“863”电子瓷料研发中心、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认证检测校准实验中心、1个国家认证检测实验中心、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采”和储备式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根据客户订单需求、交货周期、库存情况等计算物料需求计划,生成采购需求计划。

由采购部门下达采购订单,按照要求的交货期进行跟催,采购回厂的物料经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

在电子元器件业务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防务领域。

受下游整机装备的一致性和质量稳定性要求影响,产品定型后,原材料型号及其供应商的后续选择具有延续性。

基于此,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原材料以向单一供应商采购为主,同一型号原材料存在多供应商的情况较少。

在精密零组件业务领域,原材料来源要求较为严格,很多通过终端检测认定的原材料采购亦具有延续性,因此精密零组件原材料公司主要采取单一供应商采购和向多供应商询比价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均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原材料和外协加工服务,建立了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对采购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新进供应商及新物料需按照《采购询比价流程》《供方评定及绩效评价管理规则》《关于采购及物料管理办法》《采购控制程序》《采购价格管理程序》《新合格外部提供方准入评定机制》《合格供方业绩考核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样品采购审批,物料经过质量部门、技术部门及需求单位认证合格、供应商完成准入风险评估后,供应商方可纳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每年度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期、价格、服务以及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动态更新合格供应商目录。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流程,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而稳定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采用“以销定产”和储备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客户预测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精密零组件产品则采用市场驱动的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

对于已经实现量产的产品,生产部门每月根据销售部门制定的下月预计发货计划制定当月的生产计划并安排具体的生产任务,执行过程中采取流程式生产作业,在流程的各个关键点设置质量控制点,保证产品按照订单要求按期交付给客户,并且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稳定性。

对于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包括表面处理、金属材料简单机加工等,基于成本、环保等因素的考虑,公司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由公司组织并提供外协加工产品具体的技术要求、图纸,外发零件及原材料,通过比价、询价后,提交具备相关生产资质且能满足公司产品技术、质量和交付周期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加工,通过外协加工形式更好地发挥专业分工优势,最大化经济效益。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及子公司均设立营销部门负责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和客户维护等工作,由销售经理对各区域进行市场拓展。

公司在主要的客户集中区域设立了销售办事处,可及时获取客户反馈并快速响应,在不断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服务价值和客户黏度。

销售服务岗负责订单交付工作,通过公司的信息化系统规范管理录单到收款的全过程。

同时,公司部分精密零组件产品采取寄售模式,公司按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客户按需提货。

公司一般通过客户提供的供应商管理系统查看货物出入库情况,双方定期核对领用数量并结算。

除直销模式外,公司还存在极少量的经销模式,主要为子公司宏明华瓷销售部分工业/商业级阻容元器件产品。

宏明华瓷以卖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出售给终端客户,丰富了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

(4)研发模式公司研发模式可分为技术驱动的前沿技术预研和市场驱动的产品研发等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①技术驱动:主要针对国防现代化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组织团队进行预研。

公司依托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设立的各层级研发机构以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863”电子瓷料研发中心、国家认证检测校准实验中心、国家认证检测实验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资源,组织技术专家团队,分析发展趋势并规划公司产业发展目标,保证了技术布局的前瞻性。

公司始终围绕既有的核心技术、工艺及设备,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性能、技术革新等开展先导性的开发研究。

②市场驱动:公司以重点客户的现实需求以及总装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为研发的重要导向,开展关键技术、核心工艺的攻关以及新产品的开发,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公司始终以重点客户的需求作为产品研发的重要导向,利用自身的技术积累和开发经验,参与客户相关产品的前期开发,提供优化方案和建议。

同时,通过与重点客户合作形成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经验辐射到整个客户群中,提升自有品牌的认知度,稳固和提高业内地位,保持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申请专利163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新增授权专利136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高附加值专利占比逐年提升。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有效专利共1302项(其中发明专利263项,实用新型专利1034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

3、公司产品地位作为国内老牌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公司拥有60多年的电子元器件研制经验和技术沉淀,产品体系全面,产品层次丰富,是国内少数从高品质电子材料(陶瓷瓷料和导电浆料)到电子元器件均具备研制能力的全产业链生产企业。

在高可靠电子元器件领域,公司生产的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MLCC)、有机薄膜电容器、电位器、热敏电阻器等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多项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次获得各重点项目承制单位的表彰及感谢信,曾创造第一条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国军标生产线、第一条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国军标生产线,拥有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是国内最大的军用电位器研制企业。

在工业/商业级电阻器领域,公司聚焦于热敏电阻产品,创造了国内首条PTC热敏电阻全自动化生产线,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4、公司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得益于防务领域“十四五”末期订单释放,公司所处的高可靠电子元器件行业的中下游需求有所恢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7亿元,较上期增加4.93%;与此同时,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以及客户对成本控制的诉求仍然存在,公司全面推行精益管理理念严控非必要支出,通过优化流程、压降能耗、倡导节约等措施,在保障运营质量的同时,有效压降各项成本费用,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5.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12%;实现归母净利润3.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82%。

1、概述报告期内,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度调整,国家“十四五”规划进入攻坚阶段。

面对国际环境趋于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并步入中低速增长轨道的多重压力,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载体、以技术为动力,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全面提升系统性、深层次、全方位的新型元器件配套保障能力。

随着国防建设的配套要求变化,对产品成本管控、质量提升、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国防预算结构性倾斜、装备信息化需求增长、军民协同的不断深化、新兴战略行业的持续发展,也为新型电子元器件行业注入了持续增长的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66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3%,其中电子元器件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01%,精密零组件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58%,主要是下游市场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3,451.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8%,是公司为应对“十五五”规划的全面落实,为满足各大军工集团和科研院所投资需求集中释放,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以维持公司在技术迭代、工艺创新和新品研发上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3,283.65万元,较上年同期扩大53.08%,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总体账龄增长,坏账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5,864.44万元,较上年同期扩大50.87%,主要是由于公司存货减值增加。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国营第七一五厂暨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一五”时期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

公司前身自设立至改制前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曾使用名称包括国营第七一五厂、西南无线电器材厂、国营宏明无线电器材厂、成都国营宏明无线电器材厂、国营成都宏明无线电器材总厂和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

1987年,国营宏明无线电器材厂更名为成都国营宏明无线电器材厂;1988年,更名为国营成都宏明无线电器材总厂。

1992年,为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成都市电子仪表工业局电仪企〔1992年〕19号文批复,国营成都宏明无线电器材总厂增挂企业法人名称“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

1992年12月,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由“国营成都宏明无线电器材总厂”变更为“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国营成都宏明无线电器材总厂”。

1999年4月,因营业执照同时有两个名称给客户造成误会,因此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

1998年6月9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的批复》(成经改〔1998〕09号),同意实业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

1998年6月12日,成都市电子工业局出具《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进行改制的批复》(成电经〔1998〕30号),同意实业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改制试点。

1998年7月21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发《关于同意国营第七一五厂对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立项的批复》(成国资工〔1998〕70号),批准国营第七一五厂为改制之目的而对其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1999年7月16日,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都市电子工业局核发《关于核销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资产损失的批复》(成电子〔1999〕第10号),确认实业总公司的资产损失金额为70,789,726.02元。

1999年7月20日,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成资评〔1998〕字第94号),以199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除土地使用权外,实业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740,498.51元。

1999年9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研究成都旭光仪器厂、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工作的会议纪要》,同意实业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

1999年9月7日,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社会保险费用确认书》,经审核确认,1996年至1998年实业总公司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用总计17,410,641.54元。

1999年9月20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关于对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成国资工〔1999〕77号),对《资产评估报告书》(成资评〔1998〕字第94号)的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9年11月10日,成都市国土局下发《关于确认国营七一五厂土地估价结果的批复》(成国土价〔1999〕230号),确认在估价基准日1999年7月30日,实业总公司使用的位于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29号的国有划拨土地二宗(总面积为190,043.01㎡,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总价为12,694.87万元。

1999年12月6日,成都市劳动局下发《关于认定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职工安置费的批复》(成劳函〔1999〕17-27号),批复实业总公司职工安置费62,330,446.48元(按199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999年12月7日,成都市国土局下发《关于确认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的批复》(成国土价〔1999〕266号),确认在估价基准日1999年7月30日,实业总公司使用的位于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的国有划拨土地三宗(总面积为34,897.98㎡,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总价为10,304.42万元。

1999年12月23日,实业总公司召开第十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实业总公司制定的《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2000年4月10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方案的批复》(成体改〔2000〕047号),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请实业总公司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操作,尽快完成所有制结构调整工作。

2000年6月9日,成都市国土局出具《关于对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成国土发让〔2000〕62号),同意:(1)实业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190,043.01㎡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49,069,387.02元;(2)实业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34,897.98㎡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30,912,199.51元;(3)土地出让金总额79,981,586.53元全部用于安置职工和扣减地面净资产负数。

2000年6月15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甲方)与实业总公司(乙方)签署了《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原实业总公司占有的国有资产转让给实业总公司,转让价格为7,056.05元。

转让价格确定方式为:甲方同意原乙方经评估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及非生产经营性资产为负7,740,498.51元(成国资工〔1999〕27号)、改制评估基准日后免征‘两金’7,506,000元转入资本公积金(成国税一审字〔1998〕017号)和基准日后‘国家基建基金部门贷款’本息8,173,703.34元转为国家资本金(计投资〔1999〕97号)以及土地出让金79,981,586.53元(成国土发让〔2000〕62号),以上总计87,920,791.36元转让给乙方,在扣除在职职工安置费62,330,446.48元(市劳动局成劳函〔1999〕17-27号文),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17,410,641.54元(社保局1999年9月7日),住房周转金结余负8,172,647.29元后转让价格为7,056.05元。

乙方负责接收和安置经市劳动局、社保局审核确认的全部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2000年6月22日,成都市电子工业局向实业总公司核发《关于同意实施<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所有制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成电经〔2000〕37号),同意实业总公司按照《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所有制调整实施方案》进行操作。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所有制调整实施方案》内容,根据成委发(1996)11号文以及成小企领(1996)2号文关于国有小企业改革的政策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依据市劳动局核准确认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数额,从本企业(经市国资局、国土局确认的)国有净资产中拿出安置费对职工进行安置,从而结束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解脱国家的无限责任。

新企业用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上岗。

由职工出资购买部分股份,改原来单一国有所有制为混合所有制,成立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8月25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关于同意组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成体改〔2000〕085号),同意实业总公司在改制的基础上,由职工持股会及4,526名自然人共同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宏明电子;宏明电子股本总额5,940万股,全部由公司发起人持有;同意公司章程。

2001年4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予以确认的批复》(成府函〔2001〕36号),确认宏明电子是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授权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讯

宏明电子(301682)创业板IPO招股书核心解读

一、公司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公司全称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1 年(前身国营七一五厂,60+ 年历史) 上市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039 万股(占发行...

2026-03-05 02:45:03 来源:AI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