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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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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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军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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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Wuxi Junco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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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周鑫龙,周鑫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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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2055.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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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65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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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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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周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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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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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邵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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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510-6668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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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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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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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王敏康、裴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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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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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经发五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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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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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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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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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135916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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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鑫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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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周鑫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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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0-6668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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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0-853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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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china-jun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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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elyn.shao@china-jun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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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经发五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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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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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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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矿用电器产品、电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结构性金属制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制造、加工、销售;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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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谓无锡军工)创建于1992年。公司坐落在江苏省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紧邻无锡硕放苏南机场,同时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是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江苏省省级技术中心,是江苏省重点发展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
无锡军工主要产品包括矿用一般型高低压开关设备、矿用隔爆型高低压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矿用可移动式硬体救生舱、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移动变电站及干式变压器以及断路器等保护装置。经过这二十多年的发展,无锡军工的产品已遍布全国20多个省1000多个大小矿区,同时无锡军工的产品走出国门,出口到孟加拉、加拿大等国家,用品质赢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无锡军工将坚持不懈地追求产品和服务的精益求精,持续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动力,将无锡军工打造成为在该领域的领军企业,为国内外的客户提供更加优越的产品和高效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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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全民所有制阶段。(1)1992年12月,太原防爆电气厂无锡分厂设立。军工电力电器厂系经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后勤部和无锡市计划委员会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联营企业,其成立于1992年12月15日,成立时的名称为“太原防爆电器厂无锡分厂”1,发起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下属无锡市高速分析仪器厂(又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759工厂”),主管部门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下辖的某部队生产经营办公室。无锡市高速分析仪器厂出资5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为周渭江,注册地址系惠钱路127号。该次出资由无锡市审计事务所出具《资金验资证明》,确认太原防爆电器厂无锡分厂收到由主管部门拨款5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其中流动资金15万元,固定资金35万元。1994年11月15日,太原防爆电器厂无锡分厂向所属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更名申请。经批准,公司于1994年12月28日将名称变更为“无锡市军工电力电器厂”,经营范围变更为“主营矿用电器产品,电器设备;兼营电器机械产品,电器技术咨询及中介服务”。2、有限责任公司阶段。(1)1999年2月,无锡市军工电力电器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2月9日,无锡市军工电力电器厂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9.00万元人民币,分别由周渭江以其拥有的无锡市军工电力电器厂净资产出资5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5%,丁金萍以货币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999年1月7日,军工有限股东会决定,选举周渭江为执行董事、经理,丁金萍为监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7月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会议精神等,军工电力电器厂于1998年8月至1999年2月进行“脱钩”制。该改制履行的程序和获得的批复有:1)1999年1月26日,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锡东会评(99)05号”《关于无锡市军工电力电器厂全部资产的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1998年12月31日,军工电力电器厂的资产总值为4,980,039.02元,负债为4,412,917.86元,净资产为567,121.16元。该评估结果于1999年2月4日报备无锡市高速分析仪器厂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部队审批确认;2)1998年8月18日,军工电力电器厂、无锡市高速分析仪器厂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部队后勤部出具《关于无锡军工电力电器厂改制问题的几点说明》4)2010年11月9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军需物资部出具《证明》,确认军工电力电器厂于1999年2月与武警部队脱钩,其资产确非军队国有资产,其经营性质与武警部队没有任何关联,武警某部队1998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无锡市军工电力电器厂改制问题的几点说明》及1999年2月4日出具的《资产界定书》情况属实、有效;5)2013年10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3】96号),确认“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有关事项,履行了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999年2月5日,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锡东会验【1999】27号《验资报告》,验证军工有限改制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缴足。1999年2月9日,军工有限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59万元,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3202012101206。(2)2000年7月,军工有限经营范围变更。2000年6月23日,军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不再经营“电器技术咨询及中介服务”。2000年7月3日,军工有限完成了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3)2000年9月,军工有限住所变更。2000年8月8日,军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住所变更为“无锡市新区硕放私营经济园(薛典路)”。2000年9月21日,军工有限完成了住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4)2001年4月,军工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2001年4月11日,军工有限完成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5)2004年6月,军工有限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2004年6月2日,军工有限完成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6)2005年9月,军工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2005年9月9日,军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80.00万元,分别由周渭江出资1,830.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8%,丁金萍出资249.6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2%。2005年9月6日,江苏无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锡长所【2005】04844号《验资报告》,确认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8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05年9月20日,军工有限完成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7)2008年6月,军工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6月4日,军工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8)2008年11月,军工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及第一期出资。2008年10月8日,军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2,08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分别由周渭江以货币增资1,920.00万元,于2010年8月28日前缴清;丁金萍以货币增资1,000.00万元。2008年10月9日,无锡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08年10月0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第1期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锡天会内验字【2008】第015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第一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由丁金萍以货币出资。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61.60%。2008年11月3日,军工有限完成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9)2010年2月,军工有限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2010年5月25日,军工有限完成了本期出资的工商登记手续。2011年11月28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13000025173,公司住所变更为无锡市新区硕放经发五路26号,注册资本6,550.00万元人民币。(2)2013年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变动。2013年2月26日,军工智能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3)2013年7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变动。2013年4月2日,公司原股东张英杰先生不幸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张英杰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属于与其妻子梁丽女士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上述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即7.50万股归梁丽女士所有,另外一半即7.50万股作为张英杰先生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梁丽(配偶)、张梦(女儿)、程素兰(母亲)继承。张英杰先生生前并未设立遗嘱,根据梁丽和程素兰于2013年5月22日出具并经河南省焦作市众信公证处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梁丽和程素兰均自愿放弃对该等股权的继承权。根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公证处于2013年6月4日出具的《公证书》,张英杰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由其女儿张梦一人继承。2013年4月10日,齐延军分别与陈颖、刘亚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5.50万股转让给陈颖、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转让给刘亚林,转让价格2.6元/股。2013年4月14日,李立叶与刘亚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7万股转让给刘亚林,转让价格2.6元/股。该等股权变动事项于2013年7月12日在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并于2014年1月10取得了《2013年度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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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2018年公司以年度经营计划为主线,进一步对产品和客户进行优化,同时公司积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夯实自身的生产和管理基础。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533.62万元,较上期增加462.54万元,增长比率为4.18%;实现净利润-271.90万元,较上期增加563.14万元,增长比率为67.4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291.38万元,总负债9727.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2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8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7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3.19万元。(二)行业情况1、煤炭行业:2016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明确指出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主体能源。该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构建煤矿作业场所的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系统,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2、光伏行业: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531新政对给光伏业内带来极大的震动。2019年1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时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着重引导风电、光伏走向无补贴的增量市场,通过优化投资环境、保障消纳、确保绿证收益等扶持政策,实现风电、光伏向无补贴时间平稳过渡。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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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周鑫龙 |
19,617,550 |
29.95% |
2 |
周鑫诚 |
19,617,450 |
29.95% |
3 |
刘静霞 |
3,000,000 |
4.58% |
4 |
苏州市相城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4.58% |
5 |
苏州冠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 |
4.58% |
6 |
中山五岳润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957,000 |
4.51% |
7 |
杜子君 |
2,500,000 |
3.82% |
8 |
袁永刚 |
2,015,000 |
3.08% |
9 |
阮钧 |
1,500,000 |
2.29% |
10 |
刘亚林 |
1,341,000 |
2.05% |